发布时间:2019-11-25 16:42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根据《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9年度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应用类项目(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无应结未结、被中止和被撤销科技项目的记录。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3.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或已享受过省、市、区科技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次申报中的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的项目申报单位请自行下载项目申报书(附件2),严格按照申报书的格式如实填写。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6月30日或者XX年12月31日)、项目目标、项目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正式立项后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取得联系。
2.申报项目时务必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可参考附件2中的示例填写)。
3.办公室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书填写后用A4纸打印,末页应有申报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报送至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办公室(新吴区净慧东道90号软件园四期天鹅座D栋6楼);同时将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wd@wnd.gov.cn。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
五、其它事项
联系人:凌武定 刘骏
联系电话: 0510-81008259 0510-81001832
附件:
1.2019年度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应用类项目指南
江苏省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