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审计机关改革强审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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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0351 生成日期 2019-11-18 公开日期 2019-11-1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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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全省审计机关改革强审三年行动计划

  全省审计机关改革强审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以新思想、新理念、新作为推进审计机关改革再深入、实践再创新、工作再抓实,为江苏审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支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对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新时代审计工作新定位出发,紧密结合江苏审计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审计事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破除与新时代要求、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法,推动建立有利于审计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使改革创新成为新时代江苏审计事业发展的鲜明特征和强大动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和持续创新,积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 全面,审计体制机制更具活力,全省审计“一盘棋”更加强化, 审计工作理念更加科学,审计全覆盖推进更加扎实,审计工作 成效更加凸显,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发挥更加有力。

  三年具体目标:2019 年,改革创新理念初步形成,配套制度建设基本完成,突出矛盾基本缓解;2020 年,改革创新理念基本树立,配套制度运行有效,重点难点问题基本解决;2021 年,改革创新理念深入人心,体制机制进入良性循环,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审计工作的“压舱石”,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审计改革的各方面,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取得扎实成效。

  ——坚持解放思想。把解放思想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总开关,创新审计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强化进取意识,以开放的胸襟和姿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准星”紧扣住实践中的问题, 深入查找制约审计事业发展、影响审计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 坚决破除传统观念、习惯做法和路径依赖的负面影响,推动江 苏审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坚持统筹推进。充分考虑改革创新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做到整体谋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整合全省资源,推动改革举措在各级审计机关落地见效。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改革举措相互衔接,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提高审计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基本对应原则,配合各级党委认真做好审计委员会组建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切实履行好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督促各方落实好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坚持党的领导、实行依法审计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机统一,审计工作重大事项要首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包括重要决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审计计划、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结果、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等,经批准后再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办理。(责任单位: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厅办公室、人教处、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优化审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部署,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效承接发改部门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 企业监事会职责。按照新时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需要,努力 争取、科学编制“三定”方案,经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进一 步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机构职能,合理配置人员,提高审计机 关运行效率和履职能力。积极做好人员转隶工作,充分发挥各 方面人才的特长优势。将承接职能统筹纳入审计工作整体布局, 统筹调配力量,强化业务融合。(责任单位:厅人教处,各市县审计局)

  (三)加强和改进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坚持以“一盘 棋”理念统筹全省审计工作,积极构建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 计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的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任职管理,增强 在干部动议环节的话语权,配优配强市县审计机关领导班子。 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全省审计 机关领导干部信息库,全面掌握干部动态情况。上级审计机关 每年派员参加下一级审计机关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下级审计机 关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上一级审计机关党组述职。加强对审计业 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市县审计计划由省厅统一审批制度, 市县审计机关要优先安排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实施,集 中优势力量实施全省统一组织重大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机 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审计结果、重 要违法违纪问题、重要影响事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责任单位:厅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各市县审计局)

  (四)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坚持客观审慎、实 事求是,增强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宏观思维、法治思维,深 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 上能下“三项机制”精神,把审计事项置于经济社会运行大背 景下进行分析,把审计发现问题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下进行审视, 做到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把 容错纠错认定纳入审计业务流程,严格划定容的底线,审慎辨 明错的性质,辩证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坚持破立并 举、标本兼治,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促进解决问题,通过 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治 本之策,切实提高宏观把握能力,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责任单位:厅各业务部门、法规处,各市县审计局)

  (五)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审计全覆盖。按照统筹规划、分 类实施的原则,紧扣领导干部、组织机构、重大工程和重点民 生资金四类审计对象,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同级审”、政策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为载体,积极开展融合式审计,实行“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高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组织机构、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对象数据库,全面动态反映审计对象及被审计情况,为审计全覆盖提供支撑。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覆盖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覆盖面。将对人、对事和对单位的审计监督有机融合。对资金量少、经济事项少的单位,实施非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增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内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党政同审”,坚持实施“三结合”,即结合开展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结合开展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结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 计。通过行政指导方式,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力量对部 分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利用审计系统内“上审下” “交叉审”等审计结果,通过转化、补充等方式进行覆盖。(责任单位:厅计划管理部门、财政处、经责局、各业务部门,各 市县审计局)

  (六)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瞄准高质量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从责任履行、绩效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深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穿透性,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提高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支出绩效,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和国有资产经营风险。按照境内与境外审计一体化原则,积极开展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严格防控境外国有资产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厘清管理与监督界限,改管理型审计为监督型审计,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在规范投资建设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方面的促进作用。要搭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数据管理和综合分析平台,积极运用新技术,有效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单位:厅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七)加强和改进审计质量控制。加强和改进审计现场管理,既要突出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又要突出审计现场的组织把控,提高重大问题查证的精准性和效率性。进一步改进审计业务会议,既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又要落实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确保提供决策的信息全面、可靠。进一步完善审理机制,既要提高送审资料的质量,又要突出审理重点,提高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八)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资源、 向大数据要效率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用为本,加快推进“金审 三期”及相关系统开发建设,以建设保应用、以应用促建设。 按照“谁管辖谁采集”的原则,全方位采集与审计相关的数据, 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分析技术研究与培训,为实施大数据审 计提供数据资源和技术人才支撑。加快推广“集中分析、发现 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做到“兵马未动,数据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项目管理方式。加强数据资源的整体分析,定期出具分析报告,为无项目审计和审计决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厅计算机处、人教处、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九)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 监督,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 质量和效果,加快与政府审计形成合力。组织修订《江苏省内 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赋予相应职责权限,强化内审结果运用。平时加强对内审工作的行政指导,审 计时要将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必审内容,对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问题要倒查内审机构责任。加强内审人员教育培训,定期组 织内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重要项目审计,实现以审代训。充分 利用内审力量和内审成果,在确保独立性的前提下可以选调内 审力量参加对其下属单位的审计。对内审机构平时查出并已整 改的问题,按一定程序评估后可以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责任单位:厅经责局、内审指导处、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充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购买社 会审计服务,将其作为弥补审计力量不足的重要渠道。根据审 计项目不同需求,分别采用按时、按件、按量等多种计价方式, 对工作界限能够划分、工作量能够估算的被审单位、工程、资 金和其它审计事项,可以整体发包购买服务。按时计价的,服 务期限可以根据全年各审计项目需要合并确定,服务价格应根 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标准,也可以采取招投标等方式进行竞价。改进购买服务采购工作,细化服务要求和奖惩措施,严格合同约束,强化过程管理和结果考评。结合审计实施,按规定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质量进行核查,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财务问题要倒查相关社会审计报告的质量,对存在重大质量和舞弊问题要及时向管理部门和征信部门通报,促进提高社会审计的质量和诚信。(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一)切实发挥审计规划计划引领作用。编制审计全覆盖整体规划,对审计监督范围的领导干部、组织机构、重大公共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做到依法审计、应审尽审。加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全覆盖规划的衔接,既要突出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又要提高审计覆盖面。加强年度间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建立审计计划滚动安排机制,提前谋划、及早确定下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确保审计项目压茬实施。加强上下统筹,共同谋划年度计划,及早形成指导意见,全省性财政审计项目要兼顾不同层级审计机关“同级审”需要。加强审计资源统筹, 审计资源配置方案与审计计划同步下达,不断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审计项目立项可行性认证,规范审计计划调整程序,增强审计计划的严肃性。(责任单位:厅计划管理部门、财政处、经责局,各市县审计局)

  (十二)提高重大审计项目组织水平。每年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 1-2 个全省性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加强重大项目立项调研和试审工作,提高重大项目选题科学性 和针对性。创新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将大数据审计与大兵团作 战有机整合,实行统一工作方案、统一调配力量、统一业务培 训、统一报告格式、统一处理原则、统一质量考评,切实做到 全面摸清情况、深入揭示问题、彻底查明原因、科学提出对策。定期总结重大审计项目经验做法,实现以点带面,发挥重大审 计项目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厅计划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三)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坚持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加强单个审计项目成果的汇总分析,总结提炼共性问题, 归纳分析产生原因,形成系统性、宏观性、建设性成果,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针对财政、金融、投资、国企、社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行业性问题分析研究,及早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防控系统性风险。定期对地方党政、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和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开展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党委政府,推动完善落实责任、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厅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四)改进优秀项目评选工作。发挥优秀项目评选的导 向作用,引导全省审计机关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树立包含立项、实施、结案、成果转化在内的全过程精品打造意识。完善我省优秀项目评选办法,既全面对接全国统一评优标准,又体现我省审计工作的特色,对大数据审计项目等进行单独评优。要把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和提升审计工作层次作为创优的关键,既要大力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又要高度关注重大风险隐患;既要善于运用法规法纪处理微观问题,又要善于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和改进管理的宏观建议。定期开展优秀项目展示和讲评,积极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五)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各部门协调配合、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审计整改督查、审计整改约谈、审计整改问责追责等规定,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主动协调人大和相关方面开展联合督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计整改“回头看”,紧盯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移送等方式,加  大整改追责问责力度,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责任单位: 厅法规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六)加强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凝聚监督合力。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审计前要全面了解其掌握的疑点线索和监督情况;审计中要协调其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查证的帮助或提前介入,努力提高问题线索查证精准性;审计后要协调其及时对移送事项和审计整改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厅法规处、计划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各市县审计局)

  (十七)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每年对下一级审计机关、机关内设部门和所属 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提前制发考核办法, 规范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权威,推动“考人”与“考事”相结 合,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注重 平时考核,加强提醒教育,及时纠错纠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评价、职务晋升紧密挂钩。(责任单位: 厅人教处,各市县审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改革强审战略是破解审计发展难题、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抓到位。每项重点任务的省厅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对每项改革任务, 都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抓好进度管理, 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对改革创新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改革创新的部署上来,营造凝心聚力推进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对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请示报告。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 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与解决突出矛盾紧密结合,与 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提高改革创新成效和干部群众的 成就感。

  (四)加强督促指导。上级审计机关把改革强审行动计划 实施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定期督促检查各项改革举措完成情况。要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效,适时组织交流推广。对改革 创新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攻关,确保改革 创新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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