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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吴区司法局比价购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16:57      来源: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法治文化向基层延伸,新吴区司法局拟在部分村、社区投建一批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吴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

  2、服务时间:两年(含两个月内建设完成及两年维护,两年后的维护费用另签订协议)

  3、服务要求:建设规格为3㎡P5户外全彩LED屏5块,须预埋网线、预留网络端口,确保电子屏建成后可以联网,方便后期内容统一发布。

  4、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整,含电子屏建设和两年的维护费用。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参加比价采购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递交比价采购方案

  1、比价采购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17时。在截止时间前,企业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至新吴区司法局1420办公室递交比价采购方案。

  2、比价采购方案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四、比价采购办法

  新吴区司法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收到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比价采购方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为综合评估合理低价法,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五、签署合同协议书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区司法局签署合同协议书,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新吴区司法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