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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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2233 生成日期 2019-09-27 公开日期 2019-09-2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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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及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新机制。

  (五)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牵头组织无偿献血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新建、改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制度,按职权划分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审核、验收、考核及业务指导。

  (七)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和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和谐医患关系。

  (八)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九)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十一)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规划、规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十二)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五)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规范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权力和范围。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八)承担全区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制定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协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制定全区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负责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十四)制定全区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二十五)制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二十六)负责行政区划堪界工作,负责全区街道以下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勘界、设标、埋桩和边界争议调解等事务。

  (二十七)负责起草全区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审核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二十八)指导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十九)制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困境儿童、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十)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区慈善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慈善资金。

  (三十一)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困境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城市“三无老人”供养和敬老院建设;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三十二)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十三)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三十四)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三十五)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化建设。

  (三十六)承办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综合管理和科教信息科、公共卫生和医管药政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吴区卫生监督所、新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吴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6家,具体包括: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本级、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卫生监督所、无锡市新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锡市新吴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底保障,全面完善社会保障服务新体系

  1.完善政策。区级印发《无锡市新吴区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实施意见(试行)》,为实现精准救助目标予以政策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助学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制度无缝对接,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资金8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500余户,13000余人次;援引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共21场,共募集物资金额合计15.95万元,发放物资金额合计7.54万元,接收物资件数为6242件,发放物资件数为3712件,救助1069人次。

  2.强化管理。充分发挥无锡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作用,全区低保、医疗救助对象全部进入比对系统,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以及区级组织入户抽查的方式开展了民政救助对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对象符合要求。

  3.创新路径。出台慈善义工活动方案、“爱在新吴”靶向帮扶进社区慈善活动项目方案,为区内困难群体量身定制扶贫帮困项目,累计补贴慈善义工活动12万元,“爱在新吴”项目社区投入40万元,使慈善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率,慈善救助落在重点,落在实处。

  (二)探索创新,积极开创基层社区治理新格局

  1.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和机制。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区级出台统一公开目录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确保基层实现“组织机构网络分工图、财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服务公开”6大公开板块。开展社区议事创优实践“创享计划”项目,以社区创享项目大赛为主线,社区基金训练营为手段,为社工开展系列能力建设,有效激发社区治理的潜能与活力,“益聚江溪”、“微爱旺庄”、新安“社区品牌战略计划”等一批项目取得预定成效。

  2.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的新经验、新路子,通过“党建+服务”、“党建+公益”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引领政治方向、发展社会公益、团结群众力量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结合年检工作并按照3%的比例对我区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及时约谈并全面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综合机制。

  3.提升三社联动综合成效。继江溪街道社创园、旺庄街道益创空间成立后,今年新安街道新安花苑三社区新益度社区创新发展中心、硕放街道新翼航社区创新发展中心陆续开园,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完成既定建设目标。积极探索公益创(招)投工作,启动2018-2019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实现区创(招)投与市创投、街道微创投差别化、分层次发展,更有针对性地培育、扶持成熟、优秀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围绕重点,持续增强养老事业发展新动能

  1.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将全区养老床位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中,重点推进鸿山街道养老院、旺庄街道养老院的异地新建工作,同时推进民营资本华为养老院建设,补齐养老床位短板。注重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融合发展,今年新成立梅村净慧护理院与新安金夕延年护理院,鸿山敬老院医务室投入使用,全区基本达成了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实现了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

  2.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居家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目前,全区71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已有37家完成了社会化改革的任务,完成率超50%。引进浙江椿熙堂、康乐年华、净慧养老等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出台了《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3.提高老年居民生活品质。积极开展老年人“安康关爱”专项行动。累计61384名老人购买“安康关爱”意外伤害险,覆盖率达到80%,连续四年蝉联全市第一名。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各类敬老服务,联合海力士基金会,为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通过公益创投等形式,开展法律、文体、健康等系列社区助老扶老活动,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四)提标扩面,增强扩充社会事务供给新动能

  1.拥军优抚工作获得省级表彰。圆满开展春节、八一期间拥军慰问工作,发放各类慰问物资60多万元;积极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优抚双拥之家”,全年新增双拥工作站点、拥军服务窗口118个。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工作,对全区185名转业志愿兵(士官)进行了全面摸底,为93名生活困难人员办理补助,为36名事业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全年全区涉军群体维持平稳态势。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开展年度优抚对象入户核查工作,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成10名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2018年,区民政卫计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单位光荣称号。

  2.积极争创全国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完成全区224名困境儿童摸排工作,启动困境儿童社会保护个案服务项目,目前已有19名对象接受“一对一”个案精准帮扶。同时积极申报全国首批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省级评估中,我区在全省范围脱颖而出,目前正在准备迎接国家民政部对我区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

  3.社会事务综合管理成效显著。全面开展新吴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并印发方案,联合物价、国土、规划等部门先后开展了自查与实地检查,下发了殡葬专项整治整改通报。加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质量和成效,全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4200多件,收养登记52件,登记合格率达100%,实现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零投诉、零差错、零违规”。扎实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21条道路命名申报工作。配合市级做好《无锡市标准地名志》编撰工作,积极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五)目标落实,持续提升分级诊疗服务新能力

  1.综合医改取得实效。全区医改动员会议吹响全年医改工作号角,建立工作联动、考评、推进三大机制,综合医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医联体建设方面,人民医院—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协议,拟于年内挂牌成立,同时建成“三级医院-内分泌基层特色专科-糖网基层筛查网点”的立体化防治体系,医联体内民生惠民工程推进顺利,取得较好成效,糖网筛查和胃癌筛查覆盖群众近7000人。在基层运营体制方面,加大了财政投入和人才引进,全年预计新增医务人员200余名,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4名。积极推动绩效分配改革,加强区级统筹管理力度,明确了院长任命以“区级为主,区街双重”管理模式。在医药购销领域,紧跟改革步伐,做好药品衔接保供,做到公立医院两票制以及试剂、耗材集中采购全覆盖。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全面夯实基层网底,启动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异地新建和提档升级工作,旺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残疾人康复养护中心)完成内部装修,计划在2019年12月搬迁;梅村、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设计论证,拟于近期开工建设,计划在2019年完成建筑50%;硕放、江溪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图纸设计。注重能力提升和特色创建,建成市级基层特色科室6个,省级2个,建成省级示范基层妇幼健康门诊1个,组建网底服务细胞——家庭医生团队156个,累计签约10398人。有序推进中坚技术力量建设,公卫大楼完成进入图纸设计,公卫机构组织框架和人才队伍逐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逐步理顺。全力推动区内三级综合医院—新瑞医院的开业筹建系统工程,确保年内开诊,填补辖区高端卫生资源空白。

  (六)补短促长,全面聚焦公共卫生服务新焦点

  1.“健康新吴”建设成效显著。制定工作标准和三年行动计划,以社区为重点培育了一批示范项目,在健康社区全面推进健康小屋、健康步道、PCO专业消杀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心理疏导等健康服务,居民不同健康需求得到满足。突出绿色健康生活、全人群健康服务等特色亮点,重点打造了2个健康示范社区作为区级标杆,以高水平健康社区为引领推进健康细胞建设。

  2.立体化行业监管局面逐步形成。强化行业自治,成立了智慧健康协会,通过医管会开展了医务人员能力培训、定期考核,委托专业协会论证图纸把关机构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对辖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信誉度评分并予以公示监督。加强专项监管,组织开展院感、医疗废弃物、中药饮片等专项检查10次,覆盖152家医疗机构,排查非法行医窝点60个,查实非法行医窝点21个。

  3.中医服务文化先行切实惠民。完善中医传承体系,发挥区级中医馆对基层中医药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建成2家省级基层中医馆,全区实现全覆盖,并建成中医文化为特色的健康主题公园1个。丰富中医惠民活动,开展中医义诊、科普巡讲、文化巡展、适宜技术进社区、养生功法进社区、治未病体验等多项惠民活动,免费服务3000余人次,培训600余人次。提升中医服务能力,通过中医馆技术培训带教,推广经方和适宜技术,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中医、中药专项清查工作,不断降低患者就医费用,提高中医服务量、质、效,中医药服务量增长9.8%,门诊费用明显降低。

  (七)创建引领,不断充实人口计生服务新内涵

  1.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试点工作。以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两项国家级试点为契机,精心打造海太、村田等“幸福驿站”新型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有爱有健康”员工健康生活关爱项目,以“小项目”助推“大健康”,增加了流动人口归属感、融入感、幸福感,其中绿点科技获评省级健康促进示范企业;陈琳等3户家庭获评省级流动人口健康家庭;两人获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优秀个人。

  2.新家庭发展计划取得硕果。积极参与省级“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申报工作,做好家庭保健、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养老照护、家庭文化等培训和服务,梅村街道成功入选江苏省”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积极扶持特殊困难家庭,以“连心家园”建设为抓手,推动各街道建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三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失独家庭幸福感和获得感获得稳步提升,鸿山街道成功入围全省“连心家园—关爱失独家庭行动”提名项目点。

  此外,今年以来,民政卫计局全面完成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评议工作,梳理反馈人大建议43条,完成15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积极推动“不见面”行权事项改革工作,确定107项权力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全面承接市级全链赋权事项。协助推进并落实阳光扶贫相关工作,落实全区建档立卡户、阳光扶贫系统及时更新工作以及资金线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建档立卡结对对象538户,与2017年相比解除结对467户。对口帮扶共建取得较好成效,召开对口帮扶座谈会、推进会共计7场次,赴帮扶地考察2批次,实地调研相关单位10余个,接待帮扶地考察调研6批次,签订框架协议3份,派遣医疗卫生人才支援队12人,接收人员跟岗进修114人次,医院结对共建、助医帮扶合作等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圆满举办第一届全国医院物联网大会暨中国国际医院物联网产品展览会,对高新区物联网产业高地形象进行了一次有力的推广,形成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第二部分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507.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6.47万元,增长37.65%。其中:

  (一)收入总计5507.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86.0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53万元,增长32.90%。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522.1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取得的疫苗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09.67万元,增长67.11%。主要原因是疫苗收入增长。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99.59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其他民政管理事务资金。

  (二)支出总计5507.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9.1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14.31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80.3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106.57万元,增长56.06%。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

  4.其他支出(类)支出60.77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59万元,减少24.38%。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本年收入合计540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6.04万元,占90.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22.11万元,占9.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本年支出合计550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94万元,占36.60%;项目支出3491.80万元,占63.4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86.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9.53万元,增长32.90%。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88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9.53万元,增长32.90%。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86.04万元,支出决算为488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8.24万元,支出决算为47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5.52万元,支出决算为61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9.65万元,支出决算为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37.08万元,支出决算为53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7.7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7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96.75万元,支出决算为9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48万元,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5.81万元,支出决算为7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67万元,支出决算为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03.22万元,支出决算为60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11.4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45.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73.34万元,支出决算为7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58.9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77万元,支出决算为6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5.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9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9.13万元,增长34.18%。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调整。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25.28万元,支出决算为48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5.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9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5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5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9.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6.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6.59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1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国际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4.46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2万元,接待88批次,1524人次,主要为接待民政、卫生条线调研、考察、交流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会议。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3个,参加会议453人次。主要为召开民政、卫生条线工作会议。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25.11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需要举办相关业务培训。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85个,组织培训3425人次。主要为培训民政、卫生条线业务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60.7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60.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60.77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万元,比2017年增加9.64万元,增长56.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95.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870.1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