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获2018年度省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资金奖励

时间:2019-09-27 10:3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2213 生成日期 2019-09-27 公开日期 2019-09-27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近日,无锡市财政局和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资金奖励的通知》(锡财资环〔2019〕6号),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表扬激励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的通报》

  近日,无锡市财政局和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资金奖励的通知》(锡财资环〔2019〕6号),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表扬激励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的通报》,新吴区获得上述考核资金奖励200万元。该笔奖励资金将专项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支出、耕地保护及其他相关支出。(土地利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