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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吴区法律法规检索平台”项目设计服务比价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14:38      来源: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创新审核形式,提高审核效率,经新吴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就“新吴区法律法规检索平台”项目设计服务进行比价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吴区法律法规检索平台”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一套专为新吴区各行政机关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综合数据库,并根据行政机关的使用需求和习惯进行归类整合,数据库支持相关内容的增加、修改和更新;

  2.建立基于上述第1项内容所专用的检索平台,为新吴区各行政机关提供便捷高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检索服务;

  3.检索方式应支持法律法规分类检索和根据相关标题、发文机关、时间、层级等关键词检索等至少两种以上的方式;

  4. 支持检索文件的下载、复制、编辑、收藏等功能,以便再次使用时可以快速调出;

  5.检索平台支持多账号同时操作,需为使用者定期提供使用培训和操作说明;

  6.平台界面美观,操作步骤精简不繁琐,除对PC端进行设计开发外,应保留对接微信公众号和App程序接口;

  7.服务器应选择大品牌服务器,并承诺检索平台和综合数据库的安全和稳定;

  8.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承担本服务内容全部开发内容的实施、完成等所需的所有制作费、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利润和所有税费等, 报价不超过25万元。

  二、参加比价采购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比价采购的资格要求: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且在无锡市内有经营地;

  2.公司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软件开发案例。

  三、递交比价采购方案

  1.比价采购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7:00,在截止时间前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区司法局1420办公室,并递交比价采购方案。

  2.比价采购方案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四、比价采购办法

  新吴区司法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收到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比价采购方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为综合评估合理低价法,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五、签署合同协议书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区司法局签署合同协议书,同步开展相关运营服务工作。

 

 

 无锡市新吴区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