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登记证照联办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19-05-23 11:3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3867 生成日期 2019-05-20 公开日期 2019-05-2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证照联办事项,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提出的“鼓励地方开展证照联办”和《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实行证照联办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锡行审发〔2018〕13号)的工作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实际,形成第二批《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企业登记证照联办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企业申请、同级联办、高效便民、循序渐进的原则,有序推进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事项的证照联办,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证照统发”的登记新模式,让证照联办真正惠民利企。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企业登记证照联办事项目录(第二批):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2.内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许可

  3.内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许可

  4.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核验

  5.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