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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30 16:47      来源: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于2013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于同年获得省环保厅批复,201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同意将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

2017年5月,为了实施区街合一的管理体制,经省编办、无锡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新吴区硕放街道纳入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空港开发区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式实行“区政合一”的管理体制。为了协调地方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安全环保水平,空港开发区于2018年委托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新编制了规划,本轮规划为第二轮规划,规划范围在2007年基础上扩大,具体为:硕放街道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46.42km2

其中沪宁高速以北及312国道以西有15.38km2已在《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跟踪评价》(环办环评函[2017]1122号)中评价,苏南硕放机场5.29 km2单独环评,本次针对开发区内尚未进行规划环评的25.75km2进行评价。

功能定位: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双向并举”, 以机场配套产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产业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生物医药研发产业、临空商务商贸产业等。同时推动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

产业布局:规划形成“一核两心三轴、五廊九片”的空间结构。

“一核”:硕放综合服务核心;

“两心”:空港商务中心、次级服务中心;

“三轴”:一主两次,薛典路-通祥路(轨道3号线)发展主轴,振发路发展次轴、长江东路发展次轴;

“五廊”:望虞河生态廊道、京杭运河生态廊道、沪宁铁路生态廊道、沪宁高速生态廊道和通锡高速生态廊道;

 “九片”:综合生活配套区、机场控制区、生态控制区、西部物流区、东部物流区、高新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区、临空现代制造业区、空港商务和科技研发区。

三、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硕放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SO2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值能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值能达标外,其余各项因子均不能达标。补充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内氨、非甲烷总烃出现超标现象,其余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中对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分析可知,硕放空气子站监测数据与整个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污染类型一致,主要是PM10、PM2.5、NO2和O3为主导的复合污染。

大气环境质量演变及趋势分析:G1硕放镇镇政府点氨浓度有所上升,其余因子变化不大;G2建邦混凝土点各因子变化不大,均为未检出;G3舜华机械点硫酸雾与2012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余因子变化不大;G4溇金村点氨浓度有所上升,其余因子变化不大;G5石家桥村点氨、硫化氢浓度有所上升,其余因子变化不大;G6建丰村点氨、硫化氢略有上升,其余因子变化不大。

京杭运河监测结果显示,COD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总磷出现33%超标率,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里夫泾浜: COD、TP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沈渎港: COD、DO、石油类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璜明桥河: COD、TP、石油类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望虞河: COD、TP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伯渎港:COD、TP、DO、石油类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硕放街道正在对区内坟塘桥浜、黄金沙浜、朱家浜、庙下浜、川桥头河等黑臭河道进行整治,本次规划减少区域内工业用地面积,减少工业用地排水,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至硕放污水处理厂,届时区域水环境质量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地下水环境质量演变及趋势分析:D1溇金村委各因子与2012年浓度变化不大,D2张家湾村氨氮浓度略有升高,其余因子浓度与2012年变化不大,D3杨家里村(现贝尔机械)氨氮、六价铬、铜浓度略有升高,其余因子浓度与2012年变化不大,D4点氨氮浓度有所下降,铜浓度有所上升;D5点石家桥村氨氮浓度有所上升,铜浓度有所下降,其余因子浓度变化不大。

根据开发区及声学环境敏感点(区)特征,按照网格布点与功能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布点,内共设47个监测点。此外在机场沿线设置了6个振动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空港开发区范围内地下水14个检测点,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相关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相关标准。

在空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选取6个土壤监测点和4个底泥监测点。监测结果表面,土壤各项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要求。

底泥各项指标能满足国家《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二级标准。

四、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无锡市人民政府已颁布并着手实施《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本轮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大幅减少,开发区内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因此至2030年,开发区内废气排放量整体下降,区域环境质量会有一定的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园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下水、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进入硕放污水处理厂及梅村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预测,不会改变纳污河流的水体功能。

(3)噪声影响预测结论

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结论

规划实施后,园区企业建设在地表,均使用地表水作为水源,一般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水位、水量和补给不造成影响。各企业在建设和运营时必须科学合理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地面采取固化防渗措施,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园区的建设,因占用农田、林地,会使当地的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少,施工后的复垦和绿化建设,可将植物数量(面积)的减少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开发建设施工对生态的影响相对较小。

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园区内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园区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园区内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河道整治、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制定废水重复利用方案、设置围堰、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a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b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产生企业自行建设具有防渗、防雨的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生态补偿和减缓措施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集中处理、整治河道优化排口以及进行陆地上绿地系统和水生生态湿地建设等补偿性措施,把园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综合评价结论

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选址符合《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文件的要求,规划产业定位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其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要求相一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西北边界位于望虞河(无锡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内。本次规划建议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得新建生产型项目。此外,开发区内目前尚有543.42亩基本农田须严格保护,不得占用。

区域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不能完全达标,本次规划减少工业用地,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会得到相应的改善。规划区内已形成集中供水和供电,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置,能够满足开发区建设需要。开发区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总量在新吴区内平衡,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本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七、联系方式

建设管理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510-85305010

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戎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E-Mail:  rongjing@yuanhenghj.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您如果是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在公示期间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对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产业的发展、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家庭地址、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了解相关环保信息。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九、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新吴区人民政府(http://www.wnd.gov.cn)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十一、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新吴区人民政府(http://www.wnd.gov.cn)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公参调查表.docx报告全本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