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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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51287/2018-00016 生成日期 2018-04-19 00:00:00.0 公开日期 2018-04-19 00:00:00.0
文件编号 锡新法宣办〔2018〕2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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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法宣办、区教育文体局、区司法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交通局制订了《“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精神文明

宣传部                  建设导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新吴区法治宣传教育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文体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安全生产

司法局                  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18年4月19

 

 

“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

主题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德治与法治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全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宣办、教育文体局、司法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交通局决定在全组织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五次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聚力聚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公众低碳绿色出行,引导企业依法做好排污治污等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城乡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敬畏自然、崇尚绿色生活的理念,促进城乡居民行为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为推动新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为主题,年内组织区、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开展“四大行动”:

(一)“倡导绿色出行”行动。(牵头单位:区住建交通局)

1.开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人们自觉养成遵法守纪明礼的良好习惯,增强绿色文明出行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在驾驶员和客货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培训过程中,传授文明绿色守法出行的知识,全面提升新驾驶人绿色、文明驾驶意识。(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公安分局商务旅游局)

2.加快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装备,积极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等节能环保车辆。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等大中容量公共交通和城市公共自行车等慢行交通发展。大力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鼓励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提升公交、地铁等绿色出行方式比重,在全社会培育形成绿色出行新风尚。(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

3.充分整合各方资源,联合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环保志愿者、户外运动爱好者,积极传递交通安全常识和绿色文明理念,制定发布绿色出行倡议,倡导让城市少一缕尘埃、多一片蓝天,共同营造低碳、清洁、畅通、高效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住建交通局、安监环保局)

(二)“打造绿色企业”行动。(牵头单位:区安监环保局)

4.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水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责任单位:区安监环保局、国土分局、农经水利局)

5.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绿色环保意识,结合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推动企业开展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废物分类回收处理,自觉履行绿色生产责任,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各环节的绿色化、清洁化。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环保操作工的培训力度,形成企业环保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安监环保局、经发局

6.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由社会组织、公众代表、志愿者、基层环保协管员组成环境监督员队伍,参与信访处理、环境执法、案件审议、环境维权等过程,赋予公众在项目环评、验收、处罚等方面的监督权,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舆论场。(责任单位:区安监环保局)

7.支持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提供环境公益诉讼的技术鉴定、法律援助等。排查调解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矛盾纠纷;实施精准法律援助,加强环保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为符合条件的环境损害受害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配合做好重大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的证据保全,及时提供环境保护重大法律风险的提示建议,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法治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安监环保局、司法局)

三)“建设绿色村居”行动。(牵头单位:司法局)

8.以村居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重点,认真落实《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法规、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运用“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法治道德银行”等方式,联合实施垃圾分类积分制,激励引导城乡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司法局、农经水利局

9.推动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融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城乡和谐社区示范、法治文化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以及文明家庭等创建之中,实现互相促进、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文明办、司法局、教育文体局、民政卫计局、妇联)

10.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所有村居梳理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举办德法大讲堂,及时传递生态环保资讯、讲解生态环保政策,发挥道德讲堂、百姓议事堂、乡贤会等载体的教化劝导作用,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挖掘传统文化法治资源,推出一批倡导生态文明的优秀作品,利用“两微一端”、法律顾问微信群、法治宣传电子屏等载体,精准推送美丽乡村、绿色村居主题微讲座微案例,广泛开展微电影、公益广告展映。(责任单位:司法局、民政卫计局)

(四)“共创绿色校园”行动。(牵头单位:教育文体局)

11.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大力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让青少年了解掌握道路交通、环境保护、节水护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育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责任单位:教育文体局、公安分局安监环保局、团委)

12.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在“八礼四仪”养成教育中融入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内容,将环境保护教育融入到“争做崇德尚法好少年”承诺签名、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活动中,激发青少年爱护环境的意识和热情,推动遵纪守法、绿色文明成为青少年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教育文体局、司法局、团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吴区的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好“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作联动,注重上下贯通,推动活动落到实处。法宣办积极发挥协调指导职能,形成整体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态势。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全面、及时、准确宣传各级各部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工作举措以及实际成效,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通过“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强化互动传播,讲好典型故事,增强矩阵效应,扩大社会影响。要高度重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秉持敢闯敢试、创新创优的精神,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法宣办将把主题活动作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的重点内容,纳入各司法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跟踪活动开展情况。各街道法宣办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加强考核指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联系人:孙红进   联系电话:8189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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