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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111111/2017-00015 | 生成日期 | 2017-03-05 00:00:00.0 | 公开日期 | 2017-03-06 00:00:00.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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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市食药局抽查新吴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证后工作 |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监督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监管部门严格监督检查,2017年3月15日上午无锡市食药局督查组对新吴区内一家糕点企业开展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证后抽查工作。
督查组以查阅台账、检查企业现场的方式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是否在1个月内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日常监管部门是否在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等等。督查组对企业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一周内整改完毕,区市场监管局将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做好后期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