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前提条件。失业登记对象可享受人社部门提供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具体包括:
1、政策服务。介绍就业创业政策法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
2、技能培训服务。对有职业培训意愿的,提供职业培训信息,推介职业培训项目。
3、就业援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协助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4、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创业支持。
5、失业保险金申领。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二)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终止灵活就业的;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携带
(一)失业人员登记表;(二)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就近向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办理;
| 新吴区办理失业登记 | ||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 旺庄街道服务中心 | 机场路111号 | 85297827 |
| 江溪街道睦邻中心 | 叙丰家园290号 | 85857885 |
| 鸿山街道服务中心 | 德育路1111号 | 88581607 |
| 硕放街道文化中心 | 薛典路50号 | 85308113 |
| 梅村街道服务中心 | 新梅广场 | 88158243 |
| 新安街道服务中心 | 清源路6号 | 85389856 |
| 太湖街道服务中心 | 周新苑三期436号 | 85065093 |
| 华庄街道服务中心 | 公园路99号 | 85600722 |
(一)超出登记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处于就业状态: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终止就业要求: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