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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3-03051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公开日期 | 2023-10-12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区办理安全质量手续的水利工程及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的实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以及建筑市场行为实施监督检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建筑原材料、建筑机械设备、检测单位等实施监督检查。
2.配合做好国家、省、市级优质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的目标创建和过程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创优工作。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建筑业企业及人员日常信用考核及动态管理工作。
4.承担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5.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信访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6.承担辖区内房屋白蚁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市场综合科(科技信息科、总师办)、巡查管理科、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监督管理三科、监督管理四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春节节后复工。在国内疫情形势依旧复杂严峻的情况下,2022年我站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力抓好节后复工工作。我站坚持“安全管控不到位不复工、规范措施不落实不复工、隐患不清零不复工”原则,从到岗履职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机械设备维保、文明施工再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参建各方责任意识,督促建设项目自查整改,全力确保复工安全有序。在项目复工后,我站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抽查,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不到位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强化监管力度,全面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68人次,检查建设项目205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5张,全面停工单2张,局部停工单2张,发现隐患1135条。通过严格有序的复工流程及现场抽查,全区建设工程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复工。
2.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全年我站继续对全区所有建设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陆续开展了高处作业、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喜迎国庆、护航二十大”等专项检查,积极响应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人员6368人次,检查项目2638个,检查施工单位172家、监理单位80家;排查安全隐患6417条,目前已整改6353条,整改率达99%;共发出局部停工单20张,全面停工单45张,限期整改单1203张;行政处罚立案51起,罚款77.2万元。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我站在区内6个街道分设了安全监督分站,实行了《新吴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全年以来,我站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建设知识掌上练”活动、开设“安全教育在身边”公众号专栏、开发起重机械全过程追溯系统、督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做好防汛防台和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管理工作,严格系统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提升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深入落实了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三年大灶”要求。
3.实体质量监管。2022年以来,我站继续坚持强化质量监管,扎实开展日常检查和人防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全年共开具质量及抽查记录整改单850份,其中实体质量691份,不合格报告159份,材料抽检80批次,实体抽测批39次;对17个责任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9.5万元。全年持续开展日常监督中对建筑结构的实体检测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对建筑实体质量实现了有效监管,同时积极落实质量检测管理、加强混凝土强度检测、推行举牌验收制度、服务项目申报扬子杯、太湖杯等质量类评优评比,重视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按图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4.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为深入贯彻省、市人防办关于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效能,根据《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苏防规〔2015〕2号)、《无锡市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站制定了《新吴区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方案》,规范质量监督申报,细化质量交底内容,加强质量行为、质量实体监督,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我站积极参加省、市人防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观摩活动。同时在年初举办冬训,邀请相关专家集中学习和讨论人防工程质量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内容知识;定期召开单位讨论会,针对人防工程质量案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质量监督人员集中学习各项规范,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上半年我站根据省、市人防办要求,结合全区人防工程的建设情况,组织了对所有区管人防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检查在建人防工程14个,发现问题29条,均已闭环管理,对其中3个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了通报。
5.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围绕“打造最干净城市营造最美丽工地”目标,我站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全年共检查项目340个,排查文明施工隐患1435条,目前已整改1435条,整改率达100%,行政处罚立案32起,罚款113万元。今年来,我站继续推行“清尘”行动和标准化图集落地,督促建设工程保持文明施工常态化;根据“保蓝天控降尘”要求,以旺庄大气国控站点为中心划分核心区、严管区、控制区,细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颗粒度;通过与环保、城管、执法大队等联合检查、聘请第三方抽查、借助扬尘走航车、打造智慧喷淋系统、使用扬尘在线监测等方式,多渠道增强扬尘监管力度,坚持扬尘污染“零容忍”。
6.常态化疫情防控。今年,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市、区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我站认真抓好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新要求,我站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方式,迅速将防疫工作要求、地区风险等级等重要内容及时宣贯到所有在建工地;开展了新吴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工作,引导建筑工地在大门口及宿舍区使用“电子哨兵”,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零星散工和外来人员防疫管理;通过“应检尽检”系统督促工地人员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对未严格遵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的项目进行定期通报,有力保障了建筑工地防疫安全。
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精神,我站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四项制度”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百日提升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在建项目已全面纳入实名制管理,所有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有项目实时考勤,所有项目通过实名制平台、通过实名制专用账户由总包单位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的银行卡上;2022年,通过实名制管理员工8.03万人,环比上涨57%,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已完成工资代发人数为18.82万人次,环比上涨9.1%,工资发放金额18.03亿元,同比上涨129.7%。我站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组织3次联合整治。2022年至今,共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306起,涉及金额约12300万元,涉及人数约3300人。同时,我站积极与区人社部门、各街道人社局联动,通过召开建筑工地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推进会、赴综治中心联合办公、定期进行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精准发现欠薪隐患问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上半年,联合区人社局《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对每月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项目,下发预警通知,责令参建单位整改。对未及时落实整改的在建项目进行行政约谈,对仍未整改完成的项目将进行立案处理。9-12月,一共排查615个标段,发现问题113个,开具整改113张,约谈65个项目。
8.智慧工地建设。自设立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建筑工程绿色智慧示范片区以来,2022年推进智慧工地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今年以来,我站不断完善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的各项功能,新增了起重机械全过程追溯系统、智慧喷淋联动系统,推广项目在大门及宿舍区出入口使用防疫“电子哨兵”,扩大平台服务项目的覆盖面,细化监管流程的各个方面,提升安全监管的各项数据分析能力,通过信息化将建筑工地监管效率最大化。同时,引导新开工项目按照智慧工地建设要求落实人脸识别考勤、实名制人脸抓拍、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施工升降机黑匣子等技术,深入推进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目前除了规模较小或者专业工程外,均已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共129个,全区安装视频监控297个、扬尘检测仪129台、施工升降机黑匣子427台,170个项目在大门及宿舍区出入口使用防疫“电子哨兵”,开展智慧喷淋试点13个,旺庄监控点3公里范围内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智慧喷淋建设,实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融合发展。
9.白蚁防治。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下放梁溪区等地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锡政发〔2017〕118号)、《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确保新吴区白蚁防治工作不脱节,我站迅速组建白蚁防治队伍,筹备相关物资,全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一是迅速组建工作队伍做好我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我站调研了其他地区做法,并与区编办、区人社进行了沟通,经请示区政府,决定白蚁行政及管理职能由我站承担,负责业务受理和合格证颁发。4月份组织公开招标白蚁防治现场施工单位,招标内容主要包含对新吴区全区新建房屋实施白蚁预防,实施预防回访,土壤、药物检测、资料归档保管、白蚁灭治等,目前招标单位已正式开展白蚁预防服务8个月。2022年1月1日起,共与建设单位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单》126份,下达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面积518.1万平方米,核发《无锡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130份,竣工验收面积410.8万平方米。二是根据《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白蚁危害的,组织施工人员及时进行灭治;宅基地自建房屋出现白蚁危害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后进行灭治,截至目前,新吴区已开展自建房屋白蚁灭治2次。三是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工作。我站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短信群发、电话通知等形式将新吴区白蚁防治工作要求宣贯到各在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白蚁预防工作,保障房屋安全。同时,我站已开展多次业务培训,宣贯学习《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技术规程》(DB32/T3694-2019)和《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原市白蚁防治中心相关人员到我站做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白蚁防治服务水平、拓展相关业务能力。
10.微信公众号。今年以来,我站微信公众号继续根据拓展宣传渠道、服务建设工程的宗旨,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相关指导精神,加强对全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力度,向全区建设工程提供便利化、快捷化服务。截至目前,公众号已有7054人关注,全年共推送信息48期,平均每期推送内容6条,平均每期阅读量在4000人次以上;推送内容包括建设领域文件通知、全站日常工作信息、每周检查情况曝光、安全生产常态化教育等。全年共发布“2022年新吴区建设工地每周检查情况通报”37期,累计曝光有较大安全问题的项目116个,并对91个安全管控较好、72个整改情况较好的项目公示表扬;发布“新吴施工样板展示及反面警示”4期。
第二部分
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89.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其他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38
九、卫生健康支出
28.70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040.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40.5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389.70
本年支出合计
1,389.7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1,389.70
总计
1,389.7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389.70
1,389.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38
80.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38
80.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1
53.6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76
26.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70
28.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40.12
1,040.12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834.51
834.51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34.51
834.51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0.50
240.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0.50
240.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95
75.95
2210202
提租补贴
22.23
22.23
2210203
购房补贴
142.32
142.32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389.70
943.08
446.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38
80.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38
80.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1
53.6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76
26.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70
28.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40.12
593.49
446.63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834.51
593.49
241.02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34.51
593.49
241.02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0.50
240.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0.50
240.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95
75.95
2210202
提租补贴
22.23
22.23
2210203
购房补贴
142.32
142.32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89.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38
80.38
九、卫生健康支出
28.70
28.70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040.12
1,040.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40.50
240.5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389.70
本年支出合计
1,389.70
1,389.7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1,389.70
总计
1,389.70
1,389.7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5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389.70
943.08
446.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38
80.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38
80.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1
53.6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76
26.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70
28.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40.12
593.49
446.63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834.51
593.49
241.02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34.51
593.49
241.02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0.50
240.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0.50
240.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95
75.95
2210202
提租补贴
22.23
22.23
2210203
购房补贴
142.32
142.32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6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943.07
869.33
73.7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23.07
823.07
30101
基本工资
120.53
120.53
30102
津贴补贴
180.15
180.15
30103
奖金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318.54
318.5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61
53.6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6.76
26.7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70
28.7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64
6.64
30113
住房公积金
75.95
75.95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19
12.1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6.93
66.93
30201
办公费
13.21
13.21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1.45
1.45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0.61
0.6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2.00
2.00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2.58
2.58
30228
工会经费
11.94
11.94
30229
福利费
0.30
0.3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30
8.3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88
22.8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7
3.6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26
46.26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24.03
24.03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0.30
0.30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02
0.02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91
21.9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10
资本性支出
6.81
6.8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6.81
6.8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7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389.70
943.08
446.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38
80.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38
80.3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1
53.6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76
26.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70
28.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70
28.7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40.12
593.49
446.63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834.51
593.49
241.02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34.51
593.49
241.02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5.61
205.6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0.50
240.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0.50
240.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95
75.95
2210202
提租补贴
22.23
22.23
2210203
购房补贴
142.32
142.32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8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943.07
869.33
73.7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23.07
823.07
30101
基本工资
120.53
120.53
30102
津贴补贴
180.15
180.15
30103
奖金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318.54
318.5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61
53.6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6.76
26.7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70
28.7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64
6.64
30113
住房公积金
75.95
75.95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19
12.1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6.93
66.93
30201
办公费
13.21
13.21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1.45
1.45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0.61
0.6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2.00
2.00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2.58
2.58
30228
工会经费
11.94
11.94
30229
福利费
0.30
0.3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30
8.3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88
22.8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7
3.6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26
46.26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24.03
24.03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0.30
0.30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02
0.02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91
21.9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10
资本性支出
6.81
6.8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6.81
6.8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9.44
0.00
9.44
0.00
9.44
0.00
0.00
0.00
8.30
0.00
8.30
0.00
8.30
0.00
0.00
0.00
相关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0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0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3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0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0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0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0
召开会议次数(个)
0
参加会议人次(人)
0
组织培训次数(个)
0
参加培训人次(人)
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11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12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1
办公费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10
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公开13表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单位:万元
项目
金 额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6.81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81
(二)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8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07万元,增长12.5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389.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07万元,增长12.56%,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白蚁防治专项费用,开展白蚁防治相关工作,导致支出增长。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389.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07万元,增长12.56%,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白蚁防治专项费用,开展白蚁防治相关工作,导致支出增长。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9.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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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08万元,占67.86%;项目支出446.63万元,占3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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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8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07万元,增长12.56%,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白蚁防治专项费用,开展白蚁防治相关工作,导致支出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60.9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1.15万元,支出决算5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保险年初预算与实际缴纳基数计算方式有差异,导致实际缴纳支出略高于年初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58万元,支出决算2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年初预算与实际缴纳基数计算方式有差异,导致实际缴纳支出略高于年初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5.5万元,支出决算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升,导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上升,决算数上升。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918.17万元,支出决算83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时部分费用列支在此科目,决算填报时重分类至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2.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5.6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时列支在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填报时重分类至此科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5.95万元,支出决算7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22.23万元,支出决算2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42.34万元,支出决算1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时购房补贴基数与实际缴纳基数存在差异,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微小差异。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43.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07万元,增长12.56%,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白蚁防治专项费用,开展白蚁防治相关工作,导致支出增长。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43.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变动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相关支出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7.9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相关公务用车支出下降。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2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46.63万元;本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1,389.7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70.84万元;本单位共开展2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34.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