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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关于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及鸿山茶果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11:40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梁鸿国家湿地公园、鸿山茶果场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1.梁鸿国家湿地公园。以梁鸿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审批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鸿山茶果场。以国土调查20年度变更中的村级调查区“鸿山茶果园”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2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鸿山街道的梁鸿村、大坊桥村、七房桥村、鸿山村。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