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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9 11:05  来源: 本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119日至2021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指出的10个方面38个问题,财政局党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细化整改任务、划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制定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了针对性整改措施48条。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抓手,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统筹协调督促分管处室对我区财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剖析根源,凝聚共识、补齐短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形成了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分块落实的整改工作合力。

  (三)推动成果转化,以健全的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局党组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既拿出了“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了“长久立”的机制,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着手修订完善加强党的建设、行政管理、国企改革等规章制度7,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全区财政国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有力

  (1)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主题有时还不够明确,学习形式大多是传达上级精神、学习上级文件,有一定程度以会代学的现象,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组织党组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体领学、参加培训、大课教育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做好笔记、心得交流、谈学习体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成效。

  (2)关于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学思践悟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进一步采取学习原文、参加讲座、专家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理解,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搞研究,问计于民,向群众学习,结合工作深入思考,全年每名班子成员完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3)关于结合新吴区实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财政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方法不够丰富,效果不够明显,距离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经济工作方面的论述作为重点学习篇目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不断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财政国资工作。

  局党组于31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紧紧围绕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为主题,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5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落实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每名班子成员深入反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学习传达中的差距,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找到了问题不足,制定了方法措施。

  2.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党组制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办法》不严谨、不规范,如‘第十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组会、办公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问题的整改。

  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列入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篇目,进行专题学习。在党组日常工作中,运用条例内容指导局党组日常工作,确保党组工作规范标准。

  修订完善《中共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议事决策原则,党组会议组成、议事范围、决策规程与执行、执纪监督与追责做出明确规定。局党组严格执行议事的决策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进一步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5)关于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不紧密,如党组会议仅限于组织相关学习和研讨2018年度评先评优、讨论人事任免等部分工作,有些重要事项仅在局办公会议上讨论决策,未上党组会决策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财政局党组织建设,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出台《新吴区财政局部门处室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把党建工作纳入考核办法,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修订完善《中共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新吴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执行。

  (6)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全,未能体现讨论决策过程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中共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详细明确议事决策规则与程序,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党组会议的记录,同时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进行签字把关。

  3. 财政工作统筹谋划不够有力

  (7)关于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能力有所欠缺,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财税‘减收’问题的措施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税经济形势预测分析,结合当前财税经济形势,完成了全区纳税百强企业税收情况等5篇专项分析材料,为全年收入目标完成提供有力依据。

  二是召开全区财税、国资、审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分解任务目标指标,分析研判断宏观、微观经济形势,谋划协税护税工作举措。

  三是加强财税课题研究。拟走访辖区内上市公司,提出提升上市公司经济社会贡献度、税收贡献度对策建议。

  四是加强财税政策落实。根据三部委出台的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主动研判形势,研究政策条款,积极走访华虹、海辰等重点企业,向企业宣传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推动符合政策要求企业尽早申报落实,用足用好政策。

  (8)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监管力度还不够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规模增长速度远超可用财力增长速度,针对重大产业项目产出与预期有差距、部分项目投入产出尚不能平衡等问题,缺乏有效的跟踪、跟进措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还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发布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区街两级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基本目标,重点打造从事前绩效论证、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到评价结果公开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事前绩效论证管理,申报预算时对政府性专项立项依据、绩效目标设置和申报测算进行同步论证。

  二是开展项目中期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相结合,同步考核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对中期完成度较低的项目及时纠错纠偏,开展事后项目绩效评价,将重大产业项目产业链绩效和众创空间普惠政策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产业项目和政策类项目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4. 预算执行不到位,约束力不强

  (9)关于预算管理把关不严,部分专项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规定,对一年以上未使用的上级专项拨款已统一收回,对上年预算执行率未达序时进度(排除政策调整因素)的区级专项经费按比例调减。

  二是每月初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部门预算年度使用情况发送各单位并督促加快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区级部门预算管理质量考核试行办法》,部门预算执行率已纳入各单位的2020年终绩效考核。

  (10)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规范,未及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出台《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1)关于部分上级转移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关于优化支出结构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意见》的管理要求,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期限由两年调整为一年,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已收回区国库,由区财政进行统筹使用。

  二是依据《关于优化支出结构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意见》的管理要求,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做好上级转移资金分配和拨付工作,并指导业务部门经费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区级部门预算管理质量考核试行办法》,于每年691112月末对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进行考核打分。

  (12)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不及时,未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有关墙改基金清算工作要求,核实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未退金额,未结合上级部署及时出台清算办法,落实清算工作问题的整改。

  20206月,区财政局会工信局、住建局严格按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有关规定出台《无锡市新吴区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资)金清算方案》,规范做好清算工作,推进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2020630日,已全面完成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够正常返退项目的结算返退工作。

  5. 推动区属国企改革发展力度不大

  (13)关于国资公司考核导向还不清晰,在考核评价体系中‘一企一策’的考核方案还有待完善,体现差异化分类考核方面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根据各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所处发展阶段优化调整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并建立起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发展要求,将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行动实效指标化列入考核体系;于41日召开的全区财税国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下发各区直属企业2021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目标及有关考核指标,并配有一企一策考核方案一并下发企业,对各企业考核指标的内容、口径、计分规则和考核方式进行了一一明确。

  (14)关于国资公司薪酬考核制度不完善,个别国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及组织委派负责人员的相关薪酬方案还未制订;实际执行薪酬考核制度不够规范,未见2017-2018年国资公司副职的薪酬考核发放报备表问题的整改。

  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于20211月启动,经过现场抽查、资料收集、综合打分、集体讨论、结果对接等过程,于2月底完成考核结果初稿,待5月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陆续结束后,根据财务审计报告进行二次调整和对接;与事务所开展业务对接,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审计工作,截止4月底40家企业事务所进场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待5月份形成专项审计报告,为薪酬分配提供基础依据。

  6. 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15)关于在抓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还不足,还没能高效应对意识形态工作发生的新变化问题的整改。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财政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二报告”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16)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不够扎实高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视还不够,全局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存在漏洞,如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存在版本过低、防火墙升级不及时、文件读取漏洞等问题,履行网络安全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新吴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互联网安全防护整改方案》,组织软件公司采取对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做远程渗透测试、对Tomcat组件进行升级、开展系统全方位检测和增加VPN设备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防护;同时,建立完善安全巡检、系统防护、安全监测、应急响应等长效机制,采用软硬件结合方式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长期对信息系统做内外网安全防护,确保软硬件系统及相关数据安全、稳定、可靠。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创新多元,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的标准和要求不够高,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应对新问题新现象的探索和研究上还不到位,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存在不足,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财政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做细做实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方案及责任制规定。按照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党组成员按分管领导做好与下属人员的谈心谈话活动,旗帜鲜明地弘扬党内先进文化,传播正能量。局党组每年二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加强正面引导,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 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8)关于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未记载会议记录人,会议主持人未签名,党组书记最后表态发言中未明确载有‘同意’或‘通过’等字眼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中共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详细明确议事决策规则与程序。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党组选人用人事项的会议记录,会议结束纪录完成后分管领导要对会议记录进行初步审核,主要领导签名确认,杜绝决策过程错记漏记现象。

  (19)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存在谈话调研推荐范围过窄,考察材料中未记载谈话调研推荐得票数、民主推荐得票数排名,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后未及时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文件落款时间误写为全程纪实批复时间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选任工作操作规程(股级)》,并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按照新时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实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将选人用人与全局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坚持重点培养、全面发展的原则。邀请区委组织部领导进行现场授课并进行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流程,提升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20)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个别人员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但未按规定进行组织调查认定;个别人员工作经历缺少佐证材料;部分材料制作不完整、不规范,存在个别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缺本人签名、工资材料不全、职务变动未填制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衔接沟通,并在其正确指导下,根据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对财政局干部职工档案进行逐一核实,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实行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至目前,已将去年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专审时发现的问题逐一补充完善,下一步将联合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对财政局和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全面摸排,对摸排出来的问题进行及时补充完善。

  8.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要素不够齐全。党支部工作目标制订不严肃,2018年与2019年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大篇幅雷同问题的整改。

  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内容,灵活“三会一课”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从而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内团结、凝聚党员力量。根据区机关党委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21年财政局党支部工作目标,运用信息化平台及时做好活动发布、人员签到和记录分发等工作,进一步抓牢抓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2)关于民主评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党员2017年、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的‘个人总结’内容完全一样问题的整改。

  支委委员分别对2017年、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的“个人总结”内容完全一样的部分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相关结果经党支部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

  (23)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重形式轻质量,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从严规范组织生活,增强党员身份自觉,进一步提高党员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至目前,支委与支委、支委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同时以党小组形式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4)关于党支部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由4名退休老党员组成的‘第六党小组’,相关学习、活动等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突出提升组织力,强功能,抓基本,补短板,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实现理念创新、举措创新、机制创新。邀请了原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锦蟾以“提高党员意识形态能力,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为题进行授课。同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新安街道党群中心、新安花苑第三社区参观学习。加强与局退休老党员协商沟通,第六党小组4名退休老党员因年龄较大、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原因主动要求就近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经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第六党小组,并将 4名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分别转至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以方便老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25)关于理论学习组织形式较为单一,未能结合财政业务实际,自行设计、分类开展各项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问题的整改。

  利用市--街道三级财政党建联盟资源,组织市区街道三级财政系统党员前往新安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新安花苑第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参观学习,通过现场教学,实地感受到党群服务中心在阵地建设和服务党员群众上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街道在党建引领强化服务发挥效能方面的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学习教育实际效果。

  (26)关于对党员教育停留在学习层面,集中学习多,讨论交流少,静态教育多,动态教育少,未能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召开财政局党史教育动员会议,开展“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财政国资系统“微党课”比赛,党小组内开展党史学习专题讨论交流,利用现场教学等多种活动方式营造学习浓厚氛围。

  (27)关于党员个人学习笔记以会议记录为主,较少涉及学习内容问题的整改。

  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打造学习型政党”的主题,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和贯彻各项精神文件及条例法规、必会知识等。对财政局支部全体党员2021年度第一季度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了检查,并对部分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其以学促干情况。

  (28)关于谈心谈话的内容格式化、模板化,未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实际开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推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氛围,不断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团结和谐。支委与支委、支委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不拘泥形式,结合个人岗位职责,谈目标、谈方向、谈计划。

  9. 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9)关于主动作为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存在多做不如少做、少做不如不做、不做就不会出错的想法,特别是遇到难推进、难协调的工作时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依托《新吴区财政局部门处室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新吴区财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新吴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通过处室总结、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干部工作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挖掘一批正反典型,通过正面激励、反面警示,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退位、无为者失位,该用的用、该调的调,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30)关于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的精气神不足,对于如何破解疑难问题见解不多,习惯于按领导意图办事,谋发展、求突破,积极出谋划策,创新工作方法不够问题的整改。

  牢牢把握造就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全能冠军”目标,以深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为抓手,积极丰富培训载体形式,持续推进全区财政国资系统化、多层次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发挥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培养帮带作用,采取“结对子、带徒弟”等形式帮带新进人员精研业务,安排业务骨干牵头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参与相关领域工作的系统规划等,给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快速成长为行家里手。

  (3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局本级财务账个别往来科目余额长期未清理;执行会议费管理制度不严,个别会议费场地租金未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执行;公务出行审批管理不严谨,个别公务出行审批表出现申请日期晚于出行日期,未审批先出行、手续后补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开展对长期未清理暂存款项的专项清理、结算。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财务制度,增强财务管理责任意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把好经费使用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禁止,确保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10.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3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还停留在表面,针对性不强,廉政责任状未能结合岗位实际个性化签订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制定《2021年度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及时组织支部进行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一岗双责”靠实、压力传导到位。

  二是对全局各岗位风险点进行了初步排查评估,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完善,有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组织每位党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体责任的内涵,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33)关于有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存有‘财政国资的具体业务才是实事、是“硬任务”,只要把业务工作抓好就行了’的想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识不高,行动不够自觉问题的整改。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关心信任与严格管理相统一。一方面鼓励担当作为,坚持多渠道、多维度评价人才,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敬业精神、坚韧的抗压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营造财政国资系统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另一方面加大警示教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本原则,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纳入财政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深入开展干部廉洁警示教育,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保证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有效筑牢财政干部廉政风险防火墙,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财政干部廉洁“两个安全”。

  (34)关于对基层财政监管不够严,尤其是对基层涉及财务报账、核销等岗位的监督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导致违规发放工作补贴、虚造冒领民生补贴资金等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主题为“聚焦巡察整改清单  加大对口指导力度”基层财政工作会议,财政局各业务处室布置传达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和2020年度区与园街板块财力结算,并从“三公”压减目标、财政票据规范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财政结算办法等方面与街道开展业务交流,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业务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财政政策和业务培训,在全区基层财政工作会议上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消防领域区与园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最新政策进行了讲解培训,确保各项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

  (35)关于国资办力量配备不足,对区属国企的指导管理还不够到位,工作抓手不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根据区编办通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由8名调增至13名,下半年将根据区人社局统一部署,通过人员公开招聘充实国资监管力量;在目前人员未招聘到位的情况下,拟从国资公司中选调优秀人员到国资办短期跟班锻炼。为更有力的支持国资工作,5月份经局长室研究,把当前由国资办负责的支部“三会一课等基础工作调整到财政局办公室,让国资人员集中精力投入到国资工作中。目前正与组织部门协调,争取下一步在区党建指导员队伍中增加对国资党建工作的指导力量。

  完成2021年国资办重点工作清单,拟结合国企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情况,调整出台监管责任清单,计划2021630日前完成。

  (36)关于推进国资市场化改革力度不够大,国资法人治理结构还需进一步完善,做大做强国资公司从而实现保障区域发展、反哺财政方面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制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根据我区国企实际情况,逐步适时推广董事长及总经理分设,配备董、监及经理层人员。

  结合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发展要求,将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行动实效指标化列入考核体系,已于全区财税国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下发各区直属企业2021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目标及有关考核指标,并配有一企一策考核方案。针对企业市场化业务拓展取得的成效,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中设计方案予以体现,目前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已完成初稿,薪酬审计已完成现场审核,薪酬分配方案拟于6月初形成审议稿上报。

  (37)关于指导国资公司明确发展定位,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培育国资公司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的成效不明显,国资公司依赖财政补助、经营效益偏低、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方案,明确编制组成员及编制时间计划,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行动计划编制研究,完成编制分工,拟6月份完成初稿,同时对2021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提出责任部门及时间计划。

  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指导国有企业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实际,谋划长远,在客观评估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企业发展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及自身优劣势,将企业法人治理、市场化业务拓展、团队激励做为主要探索内容,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用于指导企业快速、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4月份已将“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通知发放企业,明确总体要求及进度要求,拟于10月份由各国有企业完成企业“十四五”规划终稿,及时形成汇编。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没有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交办信访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当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财政局党组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推动全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扛起“两个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督促教育广大财政干部守住纪律底线,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常抓不懈,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财政业务、国企改革、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以及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更好地履行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90749;邮政信箱新吴区和风路281720室;电子邮箱dabing@zju.edu.cn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党组     

   20214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