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和电话

1

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苏价费[1997]433号、苏财综[1997]159号、苏卫财[1997]9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评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网络

公示栏

便民手册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200元/次(不设床位或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门诊部、医务室、诊所减半收费。

社会事业局

85210320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81009916

2

医疗机构校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苏价费[1997]433号、苏财综[1997]159号、苏卫财[1997]9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评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网络

公示栏

便民手册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150元/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50元/次(个体诊所)。

社会事业局

85210320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81009916

3

执业医师注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苏价费[2000]208号、苏财综[2000]102号《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络

公示栏

便民手册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注册费(含医师执业证书工本费)25元/人。由区外变更到区内:25元/人;区内变更到区外:20元/人。

社会事业局

85210320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81009916

4

护士注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综字[1994]121号、计价格[1995]9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通知》

网络

公示栏

便民手册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首次注册12元/人(注册费8元、工本费4元);本省护士入苏州市区变更8元/人;再次注册4元/人

社会事业局

85210320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81009916

5

卫生审查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物价、财政、卫生苏价费[1996]417号《关于印发卫生监督防疫防治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网络

公示栏

便民手册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收费标准:(元)

食品卫生:

年产值或销售额>200万元:500~600;

年产值或销售额100~200万元:300~400;

年产值或销售额10~100万元:100~200;

企事业单位食堂、摊(店):50。

公共场所:

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500;

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300;

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150;

经营面积<100平方米:50。

供水单位:

日供水量5万吨以上:600;

日供水量1~5万吨:400;

日供水量0.5~1万吨:200;

日供水量<0.5万吨:100。

医用射线装置新证收费500元;复证250元。

驻区卫生监督所8522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