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8 09:20 来源:鸿山街道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本报告结合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在后续规划为物流仓储(W)情景下,将原无锡市金杨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内超标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按照二类用地评价,开展了本次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原无锡市金杨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原无锡市金杨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杨家浜,四至范围:地块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农田、西侧为无锡市海轮涂料有限公司、北侧为锡宅路,占地面积约5277平方米。原无锡市金杨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匀染剂、印染助剂、羟基硅油和塑料稳定剂等,2018年企业停产所有建构筑物拆除,闲置为空地,无外来堆土或者建筑垃圾。地块未来规划作为物流仓储(W)进行开发利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检出指标有砷、镉、铜、铅、氯仿、1,2-二氯丙烷、苯、乙苯、甲苯、间,对-二甲苯、石油烃(C10-C40)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计算值;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砷、钠、锰和石油烃(C10-C40)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或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计算值,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三、风险评估结论
在二类规划用地情景下,本项目污染地下水2种暴露途径为: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根据风险评估计算结果,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均可接受。对比计算得出的风险控制值,综合考虑以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建议的修复目标值:石油烃(C10-C40)1.2mg/L。地下水修复范围为365.38平方米,深度为4.1米。
委托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江磊
联系电话:0510-88997738
编制单位:南京尚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巧梅
联系电话:15651749169
邮政编码:214000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