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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19 11:24  来源: 本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于对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整改以来,院党组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为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改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是提高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院党组作为责任主体,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牵头抓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带头认领问题、落实整改、跟踪督办;部门负责人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每名干警积极行动、踏实整改,真真正正做到上下联动、全院一体、守土尽责。逐一对照分析问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提高担当意识,严格督促确保整改到位。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办结,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到即知即改和全面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款款有落实。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坚定不移推动整改工作进行,确保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应改尽改、不留尾巴、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坚持法院政治机关属性,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作为每一次党组会议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不断推进理论武装、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年学习的重点内容,截止目前已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理论研讨6次。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紧密结合,确保同频共振、整体提高,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勇当改革创新的先行者、司法为民的示范者、务实担当的践行者,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吴新实践中谱写法治新篇。

  (2)努力破解司法改革难点,有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注重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依法裁判实质化,杜绝庭审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讼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厘清对放权与监督关系的模糊认识,发挥好院庭长阅核制对审判质效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储备。迅速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的具体要求,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 “三航”服务。通过多庭室联合走访辖区企业,面对面倾听企业司法诉求,对机关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的研判。做实“数助决策”,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形成大数据报告或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着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注重“专精特新”企业的司法服务。着力强化“三审合一”职能发挥,注重专家型法官建设,科学开展交叉观摩庭审、典型案例研讨等复合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题培训,组织法官定期业务学习。深化与技术专家库的合作,完善技术咨询、技术鉴定,提升对于复杂技术问题的认定水平。

  2.关于“深化审判工作改革的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深化司法品牌建设。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优势和所辖范围矛盾特点,因地制宜深化司法品牌。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三个派出法庭主动作为,探索党建引领统筹合力多元解纷、示范裁判促进类案批量调解、长效机制推动纠纷预防化解等举措,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伯渎善治”司法品牌建设经验入选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两年被省高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登。全面焕新“大玫法官工作室”,完成“少年家事文化教育馆”“儿童心理观察室”等配套建设,通过巡回审判、模拟法庭、专题培训讲座等推动“校园安全示范站”实质化运行。

  (2)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在矛盾纠纷增量上做“减法”,在服判息诉上做“加法”,强化示范指导,组织院庭长围绕审判方法、庭审规范、调解技巧等主题进行经验分享、互学互鉴,助推青年干警成长。在定分止争上做“乘法”,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尽可能一揽子解决纠纷;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全面回应诉辩主张;强化判后答疑,力争实质解纷。

  (3)打造解纷“桥头堡”,构建多元解纷、快速解纷协作体系。立案庭在全市率先整建制入驻区综治中心,全面融合对接相关部门。深入挖掘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律师调解等各种非诉讼方式的解纷优势,有效提升纠纷诉前分流率。促成无锡首个仲裁委驻法院工作站在区法院两诉中心挂牌运行,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效力层次结构。充分发挥公益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拓展律师的多元解纷空间。

  3.关于“服务全区创新发展战略的能级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推进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以巡回审判庭作为常态化服务基点,通过旁听庭审、座谈交流、法治宣讲等活动,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今年以来,针对辖区内企业重点关注的商标权、网络关键词、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开发等知识产权纠纷,选取了典型案件20余件在巡回审判庭公开庭审、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高校师生等参与庭审观摩。区法院审结的“盗链”案,被列入“两高”联合发布的九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4年)》白皮书、入选中宣部版权管理局202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入选2024年江苏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十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4年度无锡法院十大案例。

  (2)与相关单位共同搭建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侦查与司法裁量标准的统一。对于审理中占比较高的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纠纷,特别是其中反映出来的侵权假冒多发易发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的衔接、联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建立健全了信息互享、线索移送、协同调查、联合普法等机制。定期举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议”,与新吴区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法委(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就发挥刑事打击、行政审查及民事审判职能优势,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全方位、全链条等工作达成共识。

  (3)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针对区域内“专精特新”企业多的特点,推出“新知慧盾·助企服务日”工作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运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对于企业关注度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流动、企业出海等”问题,予以一一回应,并赠送由区法院编写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十策》。牵头开展“新知慧盾•大讲堂”,特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围绕“技术、制度与创新”主题授课,为全区近百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了精准指导。撰写的《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式”商标侵权纠纷多发》信息被市委采用。

  4.关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把好精准阅核关口。出台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规范阅核权限和操作流程,调整刚性阅核案件范围,推动院庭长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履职转变。推动阅核制与审判业务能力提升贯通并联,对案件质量指标异常法官和新进法官实行“因人阅核”,由院庭长进行“一对一”阅核把关,督促重点人员补齐短板弱项、提高业务能力。今年1-11月,院庭长阅核案件4494件,达到应阅尽阅。

  (2)强化类案示范。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并通过组织青年干警观摩庭审、合议庭评议、裁判文书的方式,为同类纠纷裁判提供了示范样本,指导青年法官学会厘清此类纠纷审理中事实认定的难点、法律适用争议。今年来,已有多位庭长带头开庭审示范庭,通过发挥院庭长类案首办的示范作用,对于系列纠纷中提起诉讼的首起案件精审快办,统一类案裁判标准,避免出现“类案不同判”,为后续系列案件的审判质效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提升了青年干警审判实务能力。

  (3)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紧盯重点案件,制定案件监管实施办法,构建重点案件庭长监管、疑难案件分管院领导监管、大案要案院长监管的分级管理模式。

  5.关于“案件审判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提升青年法官的裁判能力。采取“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的青年干警培养模式,部门负责人担任成长导师规划蓝图,业务专家担任业务导师培能强基,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强化示范指导,打造16号青年荟等综合育人平台,通过青年法官研究会定期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撰写、精品调研成果展示等活动,鼓励院庭长走上讲台,围绕审判方法、庭审规范、调解技巧等主题,分享经验、互学互鉴,助推青年干警成长。

  (2)强化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健全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通过发改案件评析、典型案例通报、疑难问题解答、裁判规则指引、邀请上级法院对下指导等方式,引导审判一线法官用好法答网、案例库等资源,规范自由裁量权,解决法律适用分歧,提高审判能力,有效降低案件上诉率和发改数。

  (3)严格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要求所有案件判决前需要在案例库、法答网及裁判文书网进行类案检索,进行合议案件、上专法会议、审委会案件汇报材料必须有类案检索情况汇报,类案检索基本达到100%。对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庭审笔录进行评查,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

  6.关于“审判业务效率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抓牢节点管控,综合运用审限延长提级审批、开庭排期跟踪等举措,全链条压缩关键节点用时。攻坚积案清理,实行“周预警+月通报+分级督办”机制,对于院庭长分级包案督办超6个月未结案、审委会直接督导超8个月未结案的,院领导带头逐案会商、因案施策,扭转前清后积、边清边积态势,

  7.关于“信息化办案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以“一张网”建设为契机,大力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积极落实“一张网”建设,认真学习全国法院“一张网”数字化办案流程指引,组织登录最高法院内网网站“一张网”专栏,及时下载最新文件、资料、培训视频、操作手册,组织相关部门干警学习掌握,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数字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智能化导诉流程,推行AB岗双人指导当事人自主立案,严格落实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持续宣传、推广网上立案和掌上立案服务,指派专门的审判人员,负责网上立案审核工作。截至11月底,区法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8380件,期限内办结100%。

  8.关于“智慧庭审应用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对全院干警加强智慧庭审操作流程和规范的培训,审判人员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各业务部门承办人、书记员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尽量使用电脑链接有线网络进行开庭,保证网络顺畅,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有所应对,确保线上庭审效率。加大智慧庭审的设备维护和网络运行保障,及时处置故障与问题。

  9. 关于“类案强制检索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落实类案强制检索,用好案例库、法答网及裁判文书网等审判资源,要求案件在裁判前、呈报审委会讨论前必须检索类案,确保在全面掌握同类案件处理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裁判,避免出现矛盾裁判。汇集发改案件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发改案件分析,形成“错题集”,供审执部门学习,避免“简单错误重复犯”,最大程度的提高事实认定能力、减少法律适用分歧。今年1-11月,区法院发改评查案件、上审委会讨论案件类案检索达100%。

  10.关于“助企司法保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提升司法供给质量,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新吴法院2025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子机制及各部门任务清单。有效发挥“立审执破一体化”运行机制效能,对具有挽救可能的债务人企业合力甄别、破产审判提前介入,充分运用“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和公益清算制度”以及“庭外重组+庭内重整”的工作模式,努力提升破产重整率。2024年共审结破产案件118件,其中重整成功案件5件,重整率达到4.24%,双项成绩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均为第一;2025年启动预重整案件2件、重整案件3件,目前重整成功1件。2025年7月,“区助企发展服务中心”入驻法院正式投入运行。区法院指导该中心法律专员、金融专员开展一系列富有“新吴特色”的助企服务举措。紧紧围绕构建新吴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目标,形成 “一企一策”的精准纾困方案。

  11. 关于“对破产管理人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加大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监督力度。制定《廉洁承诺书》,条文细化式地提醒和规制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的公开、廉洁;采用定期听取管理人阶段性履职情况报告和不定期抽检履职情况的方式,确保破产案件审理不出现履职失当的问题;紧密对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把管理人履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传递到各管理人,将共性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行规范和统一。

  加大对管理人的责任审计力度。对有产可破以及部分存在有债权人提出意见或信访的无产可破案件,在破产终结后对管理人进行责任审计。2025年以来,共对6起破产案件进行了责任审计,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瑕疵问题已要求管理人限期整改,并同时将相关问题进行记载作为后续破产案件中对管理人进行规范性提示的依据。

  加大与破产管理人的业务交流频次。运用多种方法提升破产管理人的业务能力以及破产事务的处理理念。将区助企发展与破产事务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传送到每一位破产管理人,确保统一思想和流程标准。举办第三届破产沙龙,与税务部门一同将破涉税法律问题解决流程以及方式方法告知管理人。

  12.关于“保护企业权益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以问题复盘完善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已办结的涉及现场查封的财产保全案件,掌握案件办理质量效果,排除因工作不到位存在的隐患,确保办案质量。复盘保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包括笔录制作、措施采取等细节问题。案涉部门承办人员自我剖析与庭室其他人员自查相结合,全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总结缺失,吸取教训。由资深审判员进行专题培训场查封的规范完整流程,互相交流探讨,确保学习效果。重申办案法官负责制,现场办案人员和案件承办法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提醒,确保办案质量。

  13. 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管党治院。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每季度派发从严治党责任工单,细化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的共性、个性工作任务,各部门上交根据责任工单制作的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报告。召开党风廉政大会,加强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院庭长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今年派发责任工单4期,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及本院召开的党风廉政会议共计4次。

  14. 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推进。

  (2)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2025年6月,本院督察室向全院干警的家属发送了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希望干警家属做好廉内助,协助干警守好八小时以外的底线。在传统节日前,对各部门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在内网发布节前廉政提醒,教育全体干警绷紧廉洁弦。

  15. 关于“执纪监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履职要求,推动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权力执行的监督,加大了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长期未结、信访举报等重点案件的督察力度。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16. 关于“院庭长年度办案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院庭长示范引领攻坚难案。以“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为原则,结合院庭长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建立“随机分案+定向分派”的差异化分案机制,鼓励院庭长当好标杆,带头办理有影响力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开好示范庭、办好精品案,实现以个案审理引领审判理念更新。今年1-11月,院庭长累计办结各类案件887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43.3%。

  17. 关于“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大集中执行力度。开展大型“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活动6次,邀请代表、委员全程“零距离”见证执行。常态化开展凌晨、夜间等“小标的大民生”集中执行行动60余次,采取搜查265次、罚款54次、拘传247次、拘留53次等制裁措施,罚款到位率100%。推出《夜间执行不打烊,夏日执行持续进行中》《西北执行实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执行题材宣传作品,形成“弘扬诚信、打击拒执”的正向舆论氛围。

  (2)做实纠纷执前化解。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执前督促履行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抓前端、治未病”要求,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促进执行案件提质增效,依法保障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建章立制。执行指挥中心在执前阶段化解案件超150件,实现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影响的双赢新局面。

  (3)强化联合惩戒。与区检察院、公安新吴分局共同签署打击拒执犯罪的协作意见,推进公检法三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个案研判会商制度,定期会商涉嫌拒执的案件。今年以来,自诉案件1件,移送公安线索20余件。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措施。会同政法单位持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通报制度和指导意见,为追究拒执清除障碍。贯彻落实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坚持精准移送拒执犯罪财产线索,坚持公诉、自诉两手抓,重点畅通自诉案件渠道,组织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彰显司法公信力。即行即改。长期坚持。

  18. 关于“涉案财物处置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试点推行执行财产“强制管理”机制,有效避免“带财终本”。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执行案件中已查封但无法拍卖处置完毕的财产,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以财产租赁费用清偿债务的机制。双方协商不成可公开招募管理人后形成强制管理方案,经法院审核通过施行。该机制贯彻比例原则,对装修投入大、设备变现难的公司采用“强制管理”替代“强制拍卖”,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试点出台《财产处置团队工作细则》,强化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明确财产处置团队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化解多头负责导致的效率低下的矛盾。统一确定团队成员构成,包括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法警、拍辅人员等组成。集中办理全院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有效解决全院案件(审理、破产等)需要及时变现的财产(如婚姻案件中的房屋)等问题。

  19. 关于“贯彻上级院“企业无终本”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充分发挥执破融合、公益清算的程序效益,通过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公益清算的深度融合,强化以执助清、以执助破、以清促执、以破促执,推进措施资源、信息资源和财产处置资源共享,实现经营异常市场主体通过程序有序退出市场、退出执行程序,统筹化解执行积案,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移送“执转破”“执转清”审查案件180件。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加强立审执裁破一体化运行,着重执破融合推进,探索破产审判部门提前介入、救助纾困,引导债务人企业重整或和解,提升破产重整率。加快助企发展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即行即改,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经验后长期坚持。

  20. 关于“执行案款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完善案款管理制度。落实案款专员AB岗、双向审批、年度审计等制度,实现执行案款到账、发放、暂缓发放自动提醒、待认领款清零、帐上案款“应发尽发”。

  (2)严格案款清查管理。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在全院范围内清理五年以上案款,并将长期未能发放的案款上缴财政。由专人负责执行局案款每天入账和出账日常管理,保证到账案款规定时限内完成发放。

  (3)严格诉讼费退费管理。执行局在发放执行款前,确保对涉款案件是否存在诉讼费需退费情形进行审核。发现诉讼费需退费但审判部门未移送执行的情况,及时与审判部门联系催促。市中院巡察诉讼费用退费管理时对区法院执行局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

  21. 关于“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质量评查,自查终本案件2849件,互查终本案件200件,中院抽查案件100件,从正向指导、反向评价两方面严抓终本案件管理,严禁带财终本,未检查到不合格案件。试点《关于交叉执行后终结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局对执行实施案件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依法处置分配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实际居住地)、经营地(登记注册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张贴物联网电子封条或物联网电子公告,并为申请执行人开通查询权限后,适用交叉执行后终结执行方式结案。采用两次协同交叉执行案件152件,接收其他法院两次协同交叉执行案件423件。

  22. 关于“招投标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针对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公司协商,确保区法院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应严格审查各单位的关联关系。评标审查过程中,着重提醒评委审查关联关系。完善招标流程与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与监督。

  23. 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规范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行装科设资产管理专员,各部门设立资产管理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招标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理清了全院固定资产。

  24. 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认真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对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会活动,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25. 关于“谋划重大工作系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将党组谋划工作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年度工作方案,聚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出台相关工作指引等。充分发挥党组在讨论和决定重大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措施、破解“执行难”等问题中的“领航”作用,强调“从政治上看、在法治中办”,确保“三个效果”统一;紧盯结案目标,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今年以来,区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执行工作成效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26. 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议题区分。重新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对两个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参会与列席人员范围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根据最高法院要求,明确办公室主任列席党组会。

  (2)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依照《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完整记录会议内容,表决实行党组内排名倒序表态、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决议记录。

  (3)强化审委会职能。明确审判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讨论决定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应当再审等,并强调指出审判委员会职能重心要从研究讨论个案转变到统一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上来,进一步细化了审委会制度规范。

  27. 关于“党组对审判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把抓审判管理、抓质效指标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院党组、审判委员会定期听取审判管理汇报工作机制,坚持有效谋划,实干快结。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分析研判审判运行态势,通过司法审判数据会商、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建立重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全院审判质效均衡高质发展。

  28.关于“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创新查封拍卖配套机制。实施团队在查封阶段为不动产、车辆等资产安装电子封条等设备,实时监测财产位置、状态。使用AI参考成交数据优选“最优拍卖周期”,常态化开展拍卖直播,推出“法官主导+拍辅带货+第三方评估专家在线答疑”,并将直播全程制作录像嵌入拍卖界面,提升参拍率和成交率。建立法院、税务、金融机构参与的联盟链,实现抵押登记、税费核算、案款分配的一链通办。将房产抵押权具体信息、税务机关反馈的税费计算规则写入拍卖公告,使拍卖成本更透明。提升拍辅工作质量,将车辆及合适的设备等动产进行保养、清理后上拍。应用物联网感知技术案件70余件。

  (2)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执行局在“一张网”系统运行下,推进落实分段集约执行机制,针对执行案件中的财产调查、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等环节,结合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办案模式。全局干警进行“一张网”操作培训,切实做到全员覆盖、人人过关,规范管理培训签到、培训课件、培训过关考核。

  29.关于“服务群众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区法院加大督察力度,督察内容涵盖司法作风、工作纪律、审判执行工作、诉讼退费、上诉案件移送以及离任人员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对于信访举报信件认真核查,归纳举报的事实和理由,调阅审理、执行案卷,找承办人了解案情,撰写信访报告、答复信访人,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条线学习,提升督察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今年以来,区法院督察室共进行智能审务督察36次、现场督察11次,督察通报14次。

  30.关于“法律文书存在瑕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提升工作责任感。教育引导干警在撰写、校对法律文书时应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力争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发现法律文书存在笔误的,应当尽快制作补正裁定并送达当事人,减轻文书笔误带来的负面影响

  (2)加大文书评查力度。审管办对已上网文书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1.关于“诉讼服务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各业务部门建立诉讼费退费管理台账,重视对诉讼费补缴、退费、移送执行工作。提前提示需要退费当事人限期提交退费申请和退费账号,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应移尽移。财务部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诉讼费退费流程管理。督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管,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或处理。

  32.关于“选人用人通盘考虑和前瞻布局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统筹谋划,改善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到各部门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各部门人员情况,与干警逐一面对面问需,点对点帮困,全面征求队伍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人员交流培养机制。党组针对座谈了解到部分任职年限较长的优秀法官助理存在较强的入额难和职级晋升难的职业发展困惑,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充分利用职级职数,制定法官助理分批次晋升职级方案,已安排使用3个四级法官助理职数,更好保障中心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已计划推进科学统筹使用股级干部职数,近期将提高股级干部职数使用率,对关键岗位配备股级干部。已推进上报在党外干部队伍中推荐选配正科职干部、配备股级干部,形成良好的党外干部梯队。

  33.关于“青年法官人才队伍梯队建设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给年轻干部搭建锻炼成才的平台、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推动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推荐选拔1名“86”后青年法官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对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司法业绩好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晋升等级和职级工作。

  (2)拓展队伍分类培养路径。着重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抓好梯队建设和审判骨干力量培育。推进《关于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提升导师1对1、业务1+1、调研1+N“三个一”培养机制实效,1名高阶法官助理遴选为初任法官。强化青年人才培育,搭建“16号青年人才训练营”平台,分批次分专题组织青年人才集训,构建年轻干部培养体系。针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业培训4期,参与人次128人;举办青年法官论坛沙龙,组织135人次参与观摩资深法官庭审活动,促进青年法官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广泛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年度共有16篇学术论文和研究类案例获评省级、国家级表彰或入选中国案例库,在8月份《全市法院审判业务能力竞赛》参赛干警成绩优异,法院获评优秀组织奖,1人获二等奖、2人获三等奖。

  34.关于“审务督察“长牙带电”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充分利用法院办案系统、庭审直播平台等信息化资源,开展线上督察、实时监控庭审活动等,加大线下突击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司法作风等进行现场督察。加强督察部门和审判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35.关于“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抓好干部选任。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条”措施和“40条”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分批次组织9名干警轮岗交流锻炼,安排1名中层正职到辖区高新企业挂职学习。按规定程序做好初任法官遴选工作。

  (2)开展激励保护工作。持续做好身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推选、表彰和宣传等工作,营造“比、学、赶、帮、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44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完善审判人才分类培养机制,强化青年人才培育,搭建“16号青年人才训练营”平台,分批次分专题组织青年人才集训。今年以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共118期1708余人次,有力提升审判骨干人才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3)注重干警关怀。严格执行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和受到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1名受不实举报的干警澄清正名。组织干警参加年度体检及健康咨询。今年9月,为2名退休干警举办荣誉退休仪式,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强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干警身心健康。尊重干警职业选择,支持一名司法警察转任法官助理。

  36.关于“监督制约机制作用发挥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贯彻全国法院“一张网”执行操作要求,确保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中间库”工作规范要求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3.0版工作导则》为准。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纸质材料均应当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移送执行案件“中间库”,相关人员应当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扫描成电子材料并准确归类引入“一张网”办案模块相应案件的电子卷宗。首次执行案件立案后应当统一分配至执行指挥中心名下,待完成集中线上线下查控后,再根据查控结果进行二次分案,并在办案系统中确定执行组织。以有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有无财产需要处置、能否一次性有效执行等为标准,区分简易执行案件、一次性有效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

  37.关于“巡察整改实效提升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通过组织班子学习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和本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等形式,落实到位。

  38. 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会费标准,已即行即改,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区法院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反馈工作的总要求,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时限,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同时,牢牢把握此次巡察整改的契机,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院党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现代化,增强自我检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用制度管人管事”理念用到实处,推动巡察整改成果机制性转化,确保长效运行。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院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完善干警思想动态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引导干警树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建设“五好五强”领导班子的要求,切实发挥好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组、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责任传导,全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牢牢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三是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推动长效长治。深刻把握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全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权责清单,推动审判监督管理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配合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整改活动,持续抓好审务督察。对破产管理人管理、案款发放、资产管理等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四是进一步深化对标对表,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以司法服务激活新质动能,积极回应“专精特新”等重点经济主体的司法需求。健全“助企服务中心”配套工作机制,搭建企业困境等级诊断平台,提升企业挽救的前瞻性和成功率。以公正实践深化“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探索服务基层治理的“新吴模式”。全面推广“伯渎善治”小程序,提升纠纷研判与诉前分流能力,加快家事文化教育馆落成,争取能出经验、争牌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