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3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新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庆春牵头推动巡察整改,召开4次委务会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在思想上、行动上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
二是明确整改目标,细化分解任务。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步建立内容详实、责任清晰的整改台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紧密围绕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逐项梳理形成具体整改事项,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责任人,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无死角覆盖。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成效。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抓好整改与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问题整改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对账销号制度,明确完成时限,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有力保障整改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切实以整改实效推动政法委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整改有力推进区委政法委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良好局面和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对照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15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按照全区任务分工,牵头条线对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3项主要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对照原文,逐条逐项列明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内容一一对应,层层压实责任链条,推进改革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改革任务,全面推动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审核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意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基层合法审核调研工作,及时反馈基层法治审核指导目录征求意见,切实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征集2025年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司法行政牵头+法律顾问协同+部门联动配合”的三位一体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查流程,明确审查标准和审查时限,实现审查工作标准化、流程化、高效化运作。
2. 关于“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牵头制定印发《全区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及清单,联合政法单位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职能定位,加强组织领导、联合会商,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协调等工作,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的指导、督办、协调力度,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手段,努力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率。在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立每周三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定点接访制度,进一步加强政法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涉法涉诉问题反映渠道,做到来访与约访相结合、接待与解决相结合、疏导与惩处相结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促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努力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坚持制度保障、督促问效,在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等方面聚焦发力、全面履职、勇于担当。
3. 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做好审查意见反馈备查工作,严格依照审查的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意见反馈,拟定备案审查流程性工作手册及文件,有无审查意见均出具书面意见,真正做到“一送审一回复”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持续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文件审查人员识别、认定、审核等工作能力,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全部国企法规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70人于6月27日开展备案审查业务培训,邀请业务专家审核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和业务答疑。三是提升各送审单位规范意识及备案水平,召集招商部门及各行政单位法规人员开展座谈,收集整理备案审查的意见、建议,并贴合区情实际进行规范、调整,明确送审要求、时限。明确处室分工,细化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时限、要求。
4. 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力。2025年4月初督促指导各街道、执法单位制订年度执法计划,并进行一轮现场监督、随机检查,抽查各执法单位规范执法实情,对“一刀切”“简单粗暴”式执法突出问题及时开具监督整改文书,及时督促整改不规范执法行为,就举报投诉召开专题调研会,研究执法难题堵点。二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明确涉企行政检查的事项名称、检查依据、实施层级,指导执法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涉企检查。三是制度化从严督促各执法单位做好人员及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已拟定人员培训计划并按时按需进行岗位培训,监督部门将在日常工作部署落实及现场督察、飞行检查中察看培训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持证人员年度培训,审核提交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资料并进行资格考试前培训。
5. 关于“对牟利性职业投诉联合惩治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处置。牵头组织区法院、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召开依法遏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工作推进会,深入剖析当前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就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及源头预防等关键环节进行充分研讨,初步搭建起多部门联动响应的综合治理框架,为后续遏制牟利性行为可能采取的措施凝聚共识。二是深化政策法规研习。组织行政复议与应诉条线人员召开专题学习会,准确把握政策尺度,为精准识别、妥善处置牟利性投诉夯实理论基础。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深入菜鸟物流园区,面向新业态从业者及经营主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活动,明确阐释消费者正当维权边界,重点推介行政复议等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渠道;同时面向经营者普及《产品质量法》等核心法规,引导各方明晰权责边界,共同维护合法权益,着力营造依法经营、全民守法的良好市场生态。
6. 关于“法治护航企业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2025年度月度普法计划》及年度入企法治宣传计划,明确各单位年度普法重点及任务。二是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构建“一月一主题”普法体系,联合全区各单位精心组织农民工学法活动周、3.8妇女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普法活动,实现法治宣传与时代需求同频共振。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2月与人社局联合开展“春风送法”专题法宣;3月与6个街道、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入企宣传专题活动;4月-12月与检察院、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纠纷协调处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法典”等专题入企法宣活动;5月联合区人社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硕放司法所进菜鸟物流园区开展“护航新业态 典亮法治路”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案例解析、现场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四是开展案例解析、现场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结合法治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及企业的具体诉求,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到重点企业开展案例解析,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合规经营指导,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撰写《新吴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报告》,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吴特色的法治护航。五是完成对涉企法律服务律师团队的优化调整,优化“律益新吴”法律团队人员,调整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律师团队,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在区、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开设了“涉企法律服务”窗口,及时响应企业需要,为企业提供上门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知识宣传等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共接待企业来访咨询180余人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治体检”21次,开展企业法治讲座12场。联合工商联、工会等部门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现场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持续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为企业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36件,欠薪案件3起。联合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联调机制;邀请院校教授、知名律师为企业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
7. 关于“矛盾风险源头防范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突出风险研判,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涉稳矛盾化解。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全面落实日研判、周总结、月汇总及专报机制,召开专题研判会、协调会50余次,有力减少矛盾扩大和上行。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推动两拖欠类、住建类、市场消费类20项重点领域矛盾风险化解稳控。二是狠抓预警防范,高效稳妥开展企业风险化解。助企纾困、维护稳定双重推进,常态化开展涉企风险排查,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及时发现不稳定情况,风险企业提前预警干预,形成“六方联动”工作格局。三是着力社会稳定,狠抓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贯彻落实《无锡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指示,狠抓全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切实提高风险源头防范化解水平。
8. 关于“推动社会稳定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力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聚焦“五有五规范”工作要求,优化区综治中心物理整合,完善一体化联动运行机制,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联动区、街、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矛盾化解梯次过滤体系,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3月份以来,全区综治中心累计接待处理群众各类事项23413件,办结率98%以上。二是全力压降预付式矛盾风险。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预付式消费矛盾发生。通过集体协商、公益诉讼等形式帮助消费者挽损,压降群体性维权的风险。
9. 关于“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2025年以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直指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完善应诉案件监督管理。组织召开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暨行政败诉案件复盘整改专题会,对行政败诉案件深刻复盘反思,落实整改举措并建立长效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紧密协同的败诉案件复盘整改工作格局,推动“以案促改”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新吴区行政败诉案件复盘整改工作意见》,系统建立对败诉案件的深度剖析、责任倒查及整改落实闭环机制,督促指导行政机关深刻反思执法瑕疵,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提升执法与监督队伍素能。2025年6月27日成功举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复议与应诉暨法治审核工作专题培训班,聚焦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量、加强法治审核能力建设等核心内容,通过专家授课、案例研讨等形式,着力增强一线执法人员、复议应诉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的法治思维、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为持续提升全区执法规范化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0. 关于“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摸底辖区内法律咨询公司数,协调行政审批部门严控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法律咨询公司数量。加强日常监管,成立政法、信访、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定期对12345、信访等案件进行研判。3月24日联合城运中心、市场监管局召开12345平台投诉工单协调会;6月3日召开司法、市场监管局、公安、数据局、信访、街道参加的信访事项联席会议,切实化解法律咨询公司虚假宣传、不尽职、收费等投诉问题。定期对相关问题突出的法律咨询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严防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法律咨询公司经营、参股。采取开展律师事务所季度实地巡查、网上巡查、年度考核工作等时机摸排相关情况,加强律师执业行为自律管理。通过举办新吴区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培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律所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要求等形式,切实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发现法律咨询公司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义开展法律服务的,及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
11. 关于“案件评查促进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督促各直返单位开展定期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报执法监督处备案。二是综合运用“执法部门自查、交叉互查、监督部门现场评查”三种形式结合的方式扩大评审覆盖面及评查数量,多触角发现卷宗整理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督促纠正,提升案卷评查的监督效能。三是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区执法人员参与完成执法考试暨案件规范线上培训;结合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指导各执法单位开展涉企案卷评查。
12. 关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刚性落实出庭应诉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通知》,明确“应出庭案件必须100%出庭”的硬性要求,及时通报行政应诉案件开庭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信息,指导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落实行政案件出庭及应诉相关准备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已成常态,我区行政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二是落实应诉定期通报工作要求。 依据市政府通报情况,定期通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调解和解情况,督促未出庭应诉相关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整改,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牵头,在诉前、诉中更主动、更有效地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召开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暨行政败诉案件复盘整改专题会,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凝聚共识。
13. 关于“法治教育宣传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并正式印发《2025年区级机关部门月度普法项目清单》,压实普法工作责任。二是高度重视“八五”普法规划的终期评估验收工作。严格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与具体要求,启动本区“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的动员与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全区各单位已根据分解任务提供普法台账,并完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召开区党工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空港经开区(硕放街道)、新安街道、区商务局、区民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其他板块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书面述法。四是加大对重点人员与领域的普法力度。围绕提升全区公民法治素养和法治观测点建设,针对重点人群与领域的法治需求,加大了精准普法力度。联合区人社局、住建局、属地街道开展“春风送法暖民心,服务保障伴你行”主题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联合区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深入校园开展“典亮校园 法护成长”校园普法宣传活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五是推进“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制作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并上报参加司法部微视频点评活动;打造“小苗说法”特色普法品牌,成功举办15期直播活动,内容覆盖民法典解读、反诈防骗等热点领域。
14. 关于“法学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理事会,改选理事会领导机构。为使法学会职能履行更精准高效,区法学会于7月17日召开新吴区法学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了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增免了理事会理事,明确人员职责。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新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庆春当选新的法学会会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松被选为常务副会长,增选平文杰、马星、孙森为副会长。设立了专职岗位,朱国庆为专职副会长,周鸿斌为秘书长,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二是深入做好课题研究,强化调查研究问题能力。针对法学研究与实际需求契合度不足的问题,法学会深入研究、广集意见,精准把握社会发展对法学的新需求,于今年累计上报6个研究课题。其中包含1个重点课题《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的检察定位与功能实现研究》、4个一般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量化实践:司法指数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证研究》《新质生产力发展背景下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实践困境与制度优化》《低空经济发展中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以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为视角创新危困企业救助与破产重整制度探析》),以及1个自选课题《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研究》。这些课题研究,既为新兴科技产业合规发展提供法律指引,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又在罪错未成年干预、基层治理、知识产权保障、企业救助重整等领域提供专业建议,推动法律发挥规范保障作用,提升法学研究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进企校等活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接企业合规发展需求,新吴区法学会组织相关单位在隆玛科技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活动邀请检察官作《企业常见职务犯罪类型与防范措施》讲解;涉外法律专家分享《企业出海过程中的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介绍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区法学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普法走进春城实验小学”专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小学生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其养成守法用法习惯,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四是完善法律咨询专家实体进驻,规范法学服务站管理。为推动法学服务与基层治理、民生保障融合,发挥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职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已入驻区综治中心、江溪街道及鸿山街道综治中心,规范江溪街道太二社区、鸿山街道鸿泰苑第一社区和马桥社区3个社区法学会服务站的运营管理,明确流程与标准。为居民纠纷提供精准法律意见,破解基层法律服务问题,推动法律服务运行更顺、效能释放、价值更优。
15. 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每月开展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进行分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处室责任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三是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16. 关于“风险防范化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舆情处置。开展自媒体自查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通知要求,开展政法干警“自媒体”账号摸排和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发布敏感信息、不当言论或泄露工作秘密等问题,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第一时间依据网络舆情应对预案采取响应措施。二是深化分析研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情况互通,定期开展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及会商研判,对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信访举报、重大问题线索、上级交办的重点问题等情况定期分析,加强汇总研判、跟进督办和督促落实。三是健全意识形态风险研判防控体系。通过召开意识形态研讨会议等形式,持续收集跟踪舆情动态,准确研判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矛盾风险。
17. 关于“阵地成效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精准普法覆盖各类群体。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携手爱路护路、共赴美好前路”为主题,组织辖区内20家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联条款;针对社区居民,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妇女维权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开展入户送法、广场宣传等社区普法活动;针对青少年群体,联合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深入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开展“典亮校园 法护成长”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校园文化载体。同时联合交通、农业等部门已在全区打造多个司机驿站、渔政专栏等普法阵地。二是增强普法阵地宣传效能。着力提升现有普法阵地的宣传时效性和互动体验感。及时在全区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宣传栏等阵地更新专题宣传内容,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广场和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常态化循环播放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普法宣传微视频,并建立内容定期更新机制,确保法治宣传内容与时俱进、贴近群众。三是全面组织实施“警网融合”工作。每周由社区民警召开工作例会,指导专职网格员、辅警等力量制定每周工作计划,并报村(社区)书记。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走访核查,25年以来,累计走访43万余人(次),反馈核查2万余人。四是积极推进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跟班学习轮训。今年以来,已累计向法院输送学习专职网格员153人77轮次。5月28日-30日举办全区专职网格员夏季培训班,邀请检察院、法院专业人员就专业法律知识、案件讲解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提升网格员参与矛盾解纷的能力。
18.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链条未拧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每半年分析一次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每半年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27日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信长星在全省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精神,分析总结当前工作形势,明确下步工作举措。每季度上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2025年未发生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政法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回顾去年以来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5次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和开展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省市区警示教育会议精神等内容。
19. 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按照业务处室职责分工,逐人开展排查,共排查53人,发现45个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针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人民调解员、法援律师队伍经费发放,物资采购,监督执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条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财务资金管理、机关管理等内控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工作,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分管领导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20. 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滨湖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纪法刻于心 清廉践于行”“5·10”思廉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层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整治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的通知要求,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结合学习教育和整治违规吃喝、违规饮酒要求,领导干部与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所属工作人员谈,了解掌握所属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情况。三是完善《高新区党工委(新吴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践,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四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和开展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省市区警示教育会议精神等内容。全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全面对标查摆问题,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共查摆12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25条整改措施,通过强化源头治理,狠抓整改落实,逐条完成销号,有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深入,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新动能。
21. 关于“案件指派制度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建立律师指派机制。出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指派工作机制》,择优挑选具备专业团队和丰富经验的律所,建立动态管理的法律服务律所库,明确案件指派原则,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标的额等因素,体现分级分类指派规则,对复议、应诉疑难案件区分案情难易程度,精准、轮流指派。二是优化费用支付模式。在《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指派工作机制》中对服务费用进行明确,建立律师提供复议、应诉法律服务费用指导价标准。针对类案(如针对同一当事人、事由的系列案件),探索实行相对固定律师指派,其费用在基准价基础上给予阶梯式折扣,严格控制费用。三是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沙龙、案件研讨、业务培训等,提升队伍办案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细化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流程,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坚持应调尽调。
22. 关于“执行人民调解经费发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对执行人民调解经费发放制度不严格问题,已于2024年12月进行了立行立改:一是补贴案件未录入系统问题。已经领取补贴但未在省调解系统平台录入的案件共计29件,发放的2950元补贴已退回。二是补贴案件等级录入不规范。省调解系统平台对调解案件的等级为“简易、一般、重大”三类,而实际补贴发放按照“疑难”代替“重大”,但在系统中没有“疑难”选项,均录入“一般”案件,该问题共计1664件。由于省调解系统平台案件一经办结,无法修改,故在以后的登记中予以规范。
23. 关于“执法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区委政法委内控制度中明确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审批,实行统一管理、固定停放、按时归库,由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平台信息录入。二是完善油卡使用登记台账,记明油卡充值时间、加油时里程、充值金额、余额等信息,定期对油卡余额与公车使用台账进行核对,加强自查自纠。明确专人管理油卡,严格落实一车一卡,严禁使用现金加油,严禁一卡多用。
24. 关于“党领导政法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高度重视政治督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制度实施细则》,牢牢把握政治督察基本要求,把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督察重点。认真制定《2025年政治督察方案》,紧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和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抓住“关键少数”,全面审视公安分局在履行职能职责、推进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政治方向、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配强督察力量,从组织部、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择优选人,组成督察组,组长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平文杰担任。督察期间,每日召开例会,严明政治督察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汇总督察问题,确保政治督察取得实效。
25. 关于“党政议事决策规则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江苏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夯实党员干部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制定《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政法委委务会议事规则》《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政法委机关财务与资金管理规定》《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等政法委内控制度,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进行汇报审议,实时完善决策的内容、范围和权限,加强时效性和实践性;组织集中学习,加强条款解释工作,全面细化落实;加强监督落实,让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决策范围要求,实现应上尽上,充分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全面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区委政法委科学决策体系。
26. 关于“党的组织优势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平安新吴·政法护航”党建品牌建设,围绕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等中心任务,健全完善“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有效增强组织力和执行力。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在新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成党员活动室,定期召开综治中心工作例会,推进进驻单位党员交流工作经验,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建设水平,为党建赋能区域基层治理注入新的动力。与春城实验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开展党建共建“法治联盟”活动,落实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工作,推进政法委和学校事业同频共振、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引导律师行业党委和律所支部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引导优秀青年律师向党组织靠拢。加强与新吴区两企三新党委沟通协调,认真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目前共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对象。
27. 关于“专业型干部培养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树立选任“风向标”。在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招录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1名。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考,明确在职通过法考的干部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2025年8月,提任1名92年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为正股级干部(新安司法所所长),形成良好激励作用。二是夯实履职“基本盘”。为有效提升干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能力,强化法制审核专业素质,今年6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暨法治审核工作培训,参与人数69人;7月组织新吴区政法系统关键岗位干部、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并开展现场教学,参与人数18人。
28. 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及时提拔能力素养优秀的年轻干部,逐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25年5月提拔1名92后年轻干部为正股级干部,8月提拔1名92年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为正股级干部(新安司法所所长)。二是引进政法系统优秀干部,针对复议条线案件数量多、办案压力大和专业要求高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从区法院调入一名90后法官充实队伍专业力量。
29. 关于“干部队伍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定期召开委务会,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统筹谋划,通过确保政策执行提升班子统揽全局能力,推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选人用人“风向标”作用,大力选拔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提升队伍发展内生动力。二是每月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5月组织全体党员赴滨湖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纪法刻于心 清廉践于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体活动加强人员沟通交流,不断增进集体荣誉感,促进相互融合。三是加强人员内部统筹,将原司法局政工处、办公室和政法委办公室整合办公,加强人员配合协调,提升工作效率。
30. 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提升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均对“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查摆问题2个,领导班子个人共查摆问题18个,均已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层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整治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的通知要求,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有力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1. 关于“推动系统治理提升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深化落实全区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实施意见。每年举办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组织全区政法领导干部扎实开展政治忠诚剖析,派员列席政法各单位剖析会,有力提升政法各单位班子政治能力。逐条对照抓好贯彻落实,通过狠抓党的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正,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区委政法委员会进行调整完善,经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增强对政法工作的谋划部署和领导。二是全面谋划部署政法工作。3月,召开区委政法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要求,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对全区政法工作进行全面谋划部署。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全区政法工作要点,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汇报工作等措施,将工作落实到具体政法单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督导落实。督促全区政法系统高质高效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常态化对政法单位开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政法单位汇报,对政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政法单位共同提升治理成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深层次问题还需要着眼长久,常抓不懈。下一步,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强化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
二是从严从实从细,巩固整改成效。牢牢压紧压实政法委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管用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保证整改工作机制不停顿,切实完成各阶段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不断复盘,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回头看”,总结整改成效,盘点不足并加以优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扎实推进已经整改且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设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升华为制度。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有效防范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890533;邮政信箱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电子邮箱wxxwzfw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