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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04 16:35  来源: 本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中之重来抓,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相关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治军同志牵头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王黎明、李钧、费贤、许瀛等同志具体负责各自分管条线整改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聚焦反馈问题,明晰整改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分析研判,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细化整改举措,制定了《中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以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实效。集中整改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主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定期跟踪调度整改情况,并利用周工作例会持续跟踪推进,及时协调督办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发展等整改重要事项,认真研究解决好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有效保障整改进度和质量。

  (四)强化成果运用,提升“三农”质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新吴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新吴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制度,切实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农业项目管理、资金安全使用等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效提升。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农业生产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粮食稳产增收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全方位做好技术指导和调度服务等,推动关键措施落实,根据农时发布农情简报12期、土壤墒情简报12期,2024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6149万亩、总产7102吨,同比分别增长4.86%和2.28%,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并连续五年实现丰产增收。二是加快推动绿色蔬菜基地建设。会同街道加快推进绿色蔬菜保供基地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任务,2024年度对南塘和香楠两个蔬菜基地提档升级,共认定绿色蔬菜基地500亩,超额完成市级下达300亩年度任务。

  2.关于“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完成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2024年三季度前完成鸿山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筹备、大新村项目设计方案区级评审并下发批复,并持续督促街道开展招标与进场施工, 10月28日鸿山村项目进场施工, 12月10日大新村项目进场施工,到年底2个项目施工基本竣工。当前,新吴区永农上已建高标面积4650亩,占永农比66.5%。二是提早谋划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启动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谋划,形成2025年项目储备清单,计划实施项目2个,总面积1500余亩,其中硕放街道安桥村、鸿山街道大新村、南塘村、鸿山村地块已完成区级初步设计评审,下阶段督促属地街道合规有序做好招投标并尽快进场施工,力争年底前竣工。

  3.关于“农业装备新技术应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统筹部署谋划推进。聚焦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农业装备技术应用,着重在农业机械化、推进机插秧工作主动发力。制定机插秧作业补贴实施政策,出台《新吴区水稻机插秧补贴政策(2024-2025)实施方案》,鼓励种植户开展机插秧作业;二是加强农机调度。在机插秧期间,组织相关街道指导农户提前锁定作业机具。三是强化对机插秧工作的宣传指导,协调农户做好选种、育秧、代育等工作,确保每一个种植主体机插秧宣传到位;四是开展机插秧作业核查,确保补贴政策实施到位。2024年全区水稻机插作业面积6020亩,具备机插条件的地块机插率超过90%,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具备机插条件的地块85%的机插任务,机插率位居全市前列。

  4.关于“乡村特色产业品牌打造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初级农产品品牌培育。获2024年度无锡市农产品营销促销大赛包装应用奖项1个;二是强化农产品加工类品牌培育。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成功开展新吴区地产优质农产品推介暨品牌签约活动,区委主要领导出席活动并予以高度肯定,制作《新吴印象-优质农副产品集锦》,拍摄《舌尖上新吴》优质农副产品推介视频1部,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了活动。

  5. 关于“推动一二三产融合不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总体规划。完成《新吴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规划编制,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园发展规划及文旅产业打造方向。二是建设特色园区。牵头鸿山街道实施鸿山街道七房桥葡萄农旅休闲特色园项目,并经人代会票决列入2025年全区民生实事项目。目前正在招标;三是发力农业产业链项目。招引“蕞新鲜”智慧绿色设施蔬菜基地项目,落地梅村街道并鉴证双方签约,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6. 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迟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企业走访摸排力度,积极对接、全力服务企业,2024年会同硕放街道重点走访了2家成功培育为市级龙头企业;二是提前谋划2025年拟培育对象。主动走访对接旺庄街道、梅村街道等企业,宣介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和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排定2025年拟培育对象。

  7. 关于“加工业发展势头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走访调研力度,2024年三、四季度走访重点企业15家,同企业座谈交流,鼓励做大做强;二是加强数据定时调度,召开指标分析会3场,通报各属地街道数据并部署工作计划;三是凝聚工作合力。撰写专题报告1篇,获区主要领导批示,联动部门和街道共同发力,2024全年度综合营收105亿元,高于去年;四是强化企业服务,组织地产农产品推介活动,邀请相关加工类企业参加并签约,助推企业扩大营收。

  8.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强村富民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制定《新吴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指导旺庄街道结合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租赁价格的指导意见》;指导梅村街道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9. 关于““活血造血”功能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继续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五项行动”,2024年新开工建设集体经济发展项目4个,切实推进集体资产提质增效。二是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区对各街道的高质量考核,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10. 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坚决落实区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结合部门上一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以及对上争取数额,科学安排2025年度预算,提升部门预算预见性,对金额变动较大专项附加文字说明及依据支撑;二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修订完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强化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要求,重点突出预算支出情况开展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工作。2025年预算排定中对新增专项专门开展项目绩效论证,促使预算编制更具科学性。

  11.关于“少数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出台《新吴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将部门预算实施项目纳入预算执行要求。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跟踪。定期通报预算资金支出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经费执行率达到90%以上。

  12.关于“个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专项资金跟踪,定期通报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联合区财政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督促街道、村级认真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3.关于“少数费用支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并强化制度执行,未通过财政支付部门同意,不得以个人账户或者现金支付;二是严肃支付规范,对执法监督等确需现金支付购买样品的情况,要强化相关政策支撑,严格参照相关文件要求支付样品费用,并需有两人以上现场确认方可支付;三是加强支付方式管理,鼓励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如银行转账、移动支付等,非必要避免现金交易;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完善资金支出管理,专门制作项目资金支出审核用章,确保所有的支付记录都有详细的文档和电子存档;五是定期审查和更新政策。定期审查和更新支付管理政策,确保其始终符合当前的要求。

  14.关于“项目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围绕反馈问题,制定《固定资产补录申请表》;二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排查清理,系统梳理全局固定资产情况,并及时将原水利局相关资产划拨至区水利局;三是立知立改将太湖新吴段岸线监控等工程相关设备纳入局固定资产。按照立知立改要求,局办协同执法大队迅速将高清35倍变焦摄像头、高清显示屏等10类计22件合计价值16.01万元的物品纳入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出具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新增)》。

  15.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出台《新吴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并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加强合同审核,落实合同签订法律顾问审核制度,提升合同质量。

  16.关于“项目超进度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并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完善出台《新吴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

  17. 关于“项目跟踪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修订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出台《新吴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实施各环节监管,提升项目质量。

  18.关于“局党组引领“三农”发展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化城乡融合研究。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协同无锡科院无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现阶段高新区促进城乡融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路径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一篇;二是开展“敢担当 敢争先 提服务 提效能”纪律作风强化年活动。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各处室(单位),结合“三农”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年内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4篇,从理论和实践和结合中,寻找推动我区“三农”工作发展的“金钥匙”。

  19.关于“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超前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结合年度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主动深入各地、各涉农企业,全面摸排了解项目需求和建设进展,提前择优纳入项目储备库,为涉农资金对上争取和涉农项目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排定的项目资金支出方案,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及时开展项目核查验收,截止2024年12月底,省级以上资金支出率达到97.74%,位列全市各板块第一。

  20.关于“对农村项目的协调推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将农村项目管理纳入新修订出台的《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长效管理,定期加强项目进展跟踪调度,对有变化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项目变更管理,按规定履行项目变更手续。

  21.关于““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2024年全年开展党组班子成员交流6次;二是优化调整班子分工,聚焦充分发挥班子及班子成员优势,2024年8月13日经组织部报告,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对局班子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三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2024年12月,出台了《新吴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明确到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各成员对决策事项需逐个明确意见后才能形成班子意见要求,全面提升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

  2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敢担当 敢争先 提服务 提效能”纪律作风强化年活动,专门开展年轻干部调研课题展示活动,提升担当作为能力;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开展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同时,同步按季度开展下属事业单位考核;三是定期调度重点工作。利用党组会、办公会等定期调度和美乡村建设、粮食生产等重点工作推进,提升作风效能;四是强化日常管理。对涉及的受污染耕地相关材料一致性进行复查,并举一反三在各处室单位开展自查,严格杜绝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

  2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优化年轻干部储备。结合编制人员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干部培养“三项机制”,逐步配好配优干部,不断优化干部结构,2024年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新增2名321人才,通过公开招聘新增1名专业对口年轻干部,并于2025年公开招录1名专业对口年轻干部;二是提早谋划,优化年轻干部队伍。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党组“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2024年推荐副科职干部2人,职级晋升1人,提拔股级干部2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4人。

  2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深化“三联三强基”活动,与大坊桥村、东塘街村结对共建,加大党员干部下沉参与“三联三强基”活动力度,积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主动为民服务。2024年全局为民办实事3件,党员报到率达100%,下沉服务400余人次,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25.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4年12月在全面梳理全局职能职责基础上,不断明晰全局“三重一大”事项重点,出台了《新吴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标准,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后实施。

  26.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2024年6月和12月两次结合各处室单位职责职能,聚焦行政权力、项目资金等重点,在处室单位层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形成防范措施,从源头扎进制度的笼子。

  27.关于“整改实效提升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建立月学法制度。按照2024年度《法制教育学习计划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33部涉农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研学,落实每月一法学习专题课。二是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参加长江十年禁渔大讲堂、全国农业执法骨干、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实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线上线下培训7次,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办案能力。三是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已完成1名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资质报送,目前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预计在本年度完成1名执法参公人员招聘。

  28.关于“主动发现案件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春耕护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动物诊疗机构、宠物饲料、禁捕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执法巡查检查共计800余次。二是通过“双随机”的方式确定了农资经营单位、动物诊疗机构被检查对象,并对执法检查发现的7起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三是严格监督执法。2024年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3件,移送涉嫌违法线索6次。

  29.关于“打击非法偷捕禁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内陆水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区内陆水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推进会,针对重点区域护渔巡查检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街道整合辖区执法力量,组建非法捕捞整治专项行动执法队伍,错时开展执法巡查检查。二是开展禁捕护渔联合执法检查。先后联合相城区农业农村局及各街道开展禁捕护渔联合执法检查、违规涉渔网具清除取缔等专项执法行动21次,其中夜间6次。三是强化日常护渔巡查。2024年常规落实护渔巡查检查752次,取缔各类违规网具808件,收缴无主船只3艘、锚鱼设备7个,立案查处涉渔违法行为1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区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深入推进。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切实推动全区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进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执行“一岗双责”,加强跟踪问效,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把问题常态排查整改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乡村振兴干部改进作风、完善履职的强大动力,以高标准、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区乡村全面振兴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完善机制体制。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强化管理,提升效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到位;对制度尚不完善、不科学的,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财务制度、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重新修订的制度,将及时更正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形成一套以制度管人管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聚焦“三农”主责主业,围绕推进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示范区这一目标,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与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紧密结合,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强化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和乡村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强村富民成效,积极探索“高质高效的特色农业、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富裕富足的幸福农民”发展新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059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