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成立2个巡察组,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分别对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设专用邮政信箱(见附表)、联系信箱。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3日。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