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2个巡察组将于2023年5月12日起,对区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科协等7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早9时至晚5时)、专用邮政信箱和微信二维码等(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新吴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