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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16 16:23  来源: 新吴区纪委监委

  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张春泉在保证金管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张春泉在担任江溪街道原城管大队负责人期间,对单位收取的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有18万余元长期挂在帐上,未及时退还给相关企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2021年10月,张春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原叙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杨建清不正确履职问题。2010年3月至2020年4月,杨建清在担任叙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在明知承租集体房屋的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并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转租获利的情况下,未专门召开董事会讨论或采取法律措施等有效途径,向承租人追缴租金并纠正其转租行为,导致39万余元租金长期未收回,造成集体资金损失。2022年9月,杨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述典型案例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一定程度存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坚决纠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抓实主体责任,聚焦“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着力打通作风建设“最后一公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