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江苏盼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2-11-01 11:1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3703 生成日期 2022-11-01 公开日期 2022-11-0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江苏盼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江苏盼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车牌号苏BL5931)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2年09月29日将震泽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宁嘉路隽溪幼儿园进行处置,共1 车次,属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2年10月14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