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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中队原副中队长范国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2-08-08 09:58  来源: 新吴区纪委监委

  日前,经批准,新吴区纪委监委对新吴区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中队原副中队长范国庆严重违纪违法案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国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利用担任城管中队长的职务便利,长期为他人在违章建筑监管、环境整治工程承接、土方运输监管、摊位管理、扩大摊位经营、广告安装监管等方面谋取利益,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范国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范国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范国庆简历

  范国庆,男,汉族,1968年12月生,江苏宜兴人,高中文化,1985年1月参加工作,201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月起,历任无锡交电站员工、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大队班长、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助理等职。2016年5月,任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18年3月,任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2019年5月,任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中队副中队长兼二分队队长;2021年3月,任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中队副中队长;2022年1月至今,任江溪街道城市行政管理中队队员(企业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