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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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2269 生成日期 2022-08-04 公开日期 2022-08-0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科学技术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号),现就2022年度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申报工作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号),现就2022年度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加快打造国家级高水平人才平台,朝着建设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高地、创新高地、产业高地阔步迈进”的要求,重点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材)、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4大地标产业,高端装备、高端纺织服装、节能环保、特色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6大优势产业,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化合物半导体、氢能和储能、深海装备5大未来产业,着力集聚一批爱国奋斗奉献的海内外“高精尖缺”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

  二、项目类别

  1. 顶尖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1。

  2. 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2。

  3.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3。

  三、工作流程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网上平台(https://www.wxrcgz.com/)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9日。

  2. 资格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由各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步指导各申报单位修改申报材料,组织资格审核,填报核心基本条件情况。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或市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在申报系统内分别提出推荐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29日。

  3. 项目初审。由市科技局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市委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截止时间为9月16日。

  4. 现场考察。由市科技局负责制定考察方案,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组织实施,重点开展尽职调查,考察项目实际推进情况。

  5. 路演评审。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实施,初定于9月23日集中进行,实施封闭式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达。

  6. 项目确认。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向市委人才办提出评审报告、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发文确认。

  7. 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根据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项目资金。市科技局、人才项目所在单位、人才本人、人才项目所在地区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四方合同,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预计产生的成效等。

  上述工作时间节点为参考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遵循分级负责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对在推荐、审核和现场考察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的地方或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2. 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3. 准确把握申报资格。每人(团队)当年限申报1个项目;往年已入围我市人才类项目的人才(团队),除有特殊说明的,不得再申报;入围我市市(县)区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4. 规范做好推荐工作。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由各市(县)区委根据最终向市科技局推荐数量,分类提出重点推荐(10%以内)、建议推荐(20%以内)和一般推荐意见(计算时四舍五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根据最终向市科技局推荐数量,分类提出重点推荐(10%以内)、建议推荐(20%以内)和一般推荐意见(计算时四舍五入)。优先支持近3年从海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各市(县)区或主管部门推荐的顶尖人才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中占比不低于50%、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占比不低于70%;更大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各市(县)区或主管部门推荐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占比要达到30%左右。

  五、联系方式

  1.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陶金 0510-81820885

  邵奕珉 0510-81824343

  2.市科学技术局:

  陶佳漪 0510-81821896

  易智辉 0510-81821910

  附件:1.顶尖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2.领军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3.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4.申报所需资料清单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