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开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31 13:18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1715 生成日期 2022-05-31 公开日期 2022-05-3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开放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2号)、《无锡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锡高管发〔2021〕20号),结合无锡市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开放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行机制,推动高新区数字化转型,实现公共数据按需适配应归尽归、分类分级应享尽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数据开放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开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成为无锡市乃至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

  (二)工作目标

  从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出发,以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为重点,全面提升各街道园区数据共享开放水平,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开放,建立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权威高效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行机制。2022年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协调机制基本完善,数据共享开放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大数据共享开放支撑体系基本建成,形成统筹协调有力、支撑体系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公共数据高质量共享开放新格局。2023年底前,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对接机制高效运行,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实现深度融合应用,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全市领先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重大应用示范。

  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体制机制。强化区“智慧新吴”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领导作用,由区工信局具体牵头负责该工作的组织落实,区各街道、各机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国控公司充分履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有关公共数据共享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落实数据共享开放责任,完成数据开放考核任务;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技术创新和经验推广。试点推广首席数据官CDO制度,推动部门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提高业务和技术融合水平。

  (二)建立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充分发挥区内数据汇聚平台的作用,归并整合部门自建的公共数据交换通道,建立公共数据供需管理和属地回流机制,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向区数据共享平台做好数据汇聚工作,区工信局做好与市人口、法人、电子证照、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五大基础数据库对接工作。建立健全以数据实时共享为主要目标,以数据接口调用为基本方式,以数据产品定制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公共数据共享对接机制。

  (三)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强化各部门各街道数据共享责任,按照“明确权力清单、明确事项清单、统一事项标准、细化事项内容、梳理业务流程、形成数据清单”的路径,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依法依规加快编制公共数据目录,明确目录名称、应用场景、提供渠道、信息项名称、共享类型、分类分级等要素,全面摸清各部门各街道政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公共数据底数,数据资源目录编制部门覆盖率达到90%(部分数据涉密部门除外)、街道覆盖率100%。

  (四)推广公共数据供需匹配机制。将市级公共数据共享跟踪和成效反馈机制在区内加强推广应用,做好数据需求响应管理,建立公共数据供需匹配机制,做好需求响应的满意度评价。数据需求方提出数据需求并做好应用成效反馈,协力推进公共数据共享流程不断完善。数据供给方负责公共数据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的编制,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改造相关业务系统,按需提供高质量数据。协调机制及时发布供需对接清单,做好数据供需匹配及共享跟踪、需求响应的督促评价。各部门各街道需使用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等方面数据的,可采用协商、采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通过多样化途径实现共享。

  (五)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动态维护机制。公共数据共享工作主管机构加强与数据需求和供给部门的业务衔接,及时掌握共享数据的调用类型、数量、频次、应用场景,准确把握共享数据的使用情况和应用成效,推动数据持续更新。加快建立直通数源、实时同步的数据快速交换模式。配合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数据清洗规则,加强公共数据目录和数据资源的动态管理,及时清除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应用需求的数据。

  (六)推进公共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机制。坚持数据需求导向,按照无锡市数据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加强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存储、共享、安全、开发利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以应用实效为牵引,建立问题数据发现、反馈、修正、共享的闭环流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制度,与各部门各街道共同提高共享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七)探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制。研究公共数据与民生服务、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相关联系,面向社会征集公共数据开放范围,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公共数据,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制订数据开放使用、数据安全保护等相关行业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行业数据合作交流机制,对社会或市场价值显著的公共数据利用案例进行示范展示,并予以相应政策支持。

  (八)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把数据共享开放安全可控管理摆上突出位置,各部门各街道对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网信、公安、工信等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共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督促落实数据共享开放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数据安全评估制度、安全责任认定机制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处置机制,完善数据共享开放全周期安全保障措施,做好隐私保护,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持续提升整体防护和监管水平。

  (九)加强公共数据供给和使用安全。数据供给方要加强对共享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和保密审查,甄别区分涉密数据与非涉密数据、有条件共享数据与无条件共享数据,针对各类数据进行分级管理,不得在电子政务外网等非涉密网络中共享涉密数据,有效防范数据泄露和非法获取,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数据使用方要加强共享数据授权管理,强化涉密、重要敏感等数据使用监管,按需申请共享数据,严格控制共享范围,确保共享数据规范使用,不被泄露、滥用、篡改。公共数据共享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未来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的监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规定,明确相应规范和标准,避免公共数据被违规截留、商业化使用。

  (十)健全标准规范。要时刻对照上级法律规范配套更新标准管理机制,制定系列标准规范。完善数据和平台标准规范,包括共享开放过程管理、数据质量管理、共享开放平台管理等规范。建立健全标准应用推广机制,将标准引入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验收等管理全过程。加强标准规范体系的宣贯培训、推广实施和绩效评价。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加快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体制机制。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相应协调机制、配套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好试点示范和经验推广,确保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十二)加强能力建设。迭代完善全区公共数据汇聚平台,不断提升数据共享开放、交换治理等服务能力;提升云网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更好满足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对算力算法的需求。推进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实施,积极提升全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人才素养,为高水平的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十三)加强项目管理。区工信局要加强全区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对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全流程管理。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信息资源不共享、不开放的信息化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十四)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各街区要合理统筹安排经费保障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对跨部门、跨领域数据共享开放项目优先予以经费支持。对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相关经费实施加强绩效管理,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十五)加强监督评估。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导向作用,客观公正评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成效,以应用成效倒逼数据质量提升。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监督评估办法,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估评价。区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处要加强对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指导协调,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附件1.docx  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流程

  附件2.docx  高新区(新吴区)公共数据需求会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