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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2-00828 | 生成日期 | 2022-04-07 | 公开日期 | 2022-04-0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以及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区口岸工作政策和开放规划。按规定协助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助推进市电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
(六)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及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全区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八)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及园区工厂总部化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类与高新区及投资企业有关的政策法规,做好产业分析研究;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全区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筹备及项目推介;负责招商引资政策解释工作。拟订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主攻世界500强等跨国大公司、大集团,负责项目洽谈、项目评估、项目签约、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审批业务、项目后续服务等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招商引资合作协议评审及相关履约兑付工作;负责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及园区工厂总部化工作。指导开展招商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初审、转报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区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区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参与推进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相关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六)负责全区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七)协调海关、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十八)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商投资促进处、服务业及国内投资促进处、外经外贸处、商贸及市场运行处、商贸发展处。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新吴区投资促进中心、无锡高新区总部经济发展中心。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2年,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打好重大项目招引落户的攻坚战。用好招商改革举措,以区域招商和主导产业链条为纵横轴,找准项目坐标,精准出击,精心组织好“经贸节”、“招商月”、“海外招商推介会”等重大经贸招商活动,重点推进与我区产业布局粘合度强、科技含量高、补链强链的重大项目,力争在超10亿美元或100亿元特大项目招引上获得新突破,打开招商开拓新局面。围绕在手项目抢抓落地,制定精准的、差异化的招商推进策略,集中优质资源,努力形成重大项目储备一批、洽谈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在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二)着力推动外资固优培强。做好外资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吸引外资新机制,着力构建稳定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搭建更高能级的开发平台、培育更加国际化的创新机制、集聚能级更高的总部企业、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角度。强化重大项目支撑,着力推动外资稳量提质,强化项目招商拓增量,更大力度优化服务盘存量。积极探索外资增长新路径,摸排重大项目投资匹配路径。持续加大服务业到位外资推进力度,着力引进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等高端盈利性服务业外资项目。
(三)着力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外贸运行动态预警机制,做好区内企业外贸数据回流排查,争取企业将贸易公司或物流保税仓搬迁至我区,拓展外贸增量。加大政策扶持和保障,制定出台我区外贸稳增长配套资金扶持政策,以龙头项目和50强企业增量为重点,稳住外贸基本盘。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研究制定配套财税、金融、出口信保等出台区级外贸扶持政策,密集打出惠企政策“组合拳”。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结合建设集成电路和生物医药基地,深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广保税维修监管模式,争取实现保税维修业务的区内外联动。继续推进长三角电子元器件分拨中心建设,加快重点通路商的招引工作,引导外贸企业开拓国外、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培育外贸增量。做大做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充分发挥三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促进通关便利化提升,加快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加强跨境电商产业政策扶持,招引和培育并重,结合综保区扩区和国际贸易港等规划项目,努力打造国家级的跨境电商及数字贸易转型基地。
(四)着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按照无锡市关于建立健全“大消费”工作格局的部署,按照商贸“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路径,把促进消费提升至战略高度,策应无锡市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制定我区打造国际消费活力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促进消费工作方案,创新消费场景,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建设,扩大消费增长底盘。抓牢节庆促销,搭建消费促进季的“航空母舰”,联合宣传媒体,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五)持续推进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发挥好已获评的开放平台载体功能作用,以开放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探索自贸区、开放基地、开放园区等平台载体的体制机制创新,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加大金融领域开放、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等制度创新案例和成果。积极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保税模式改革试点、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努力争创更多国家级、省级开放平台和特色园区、国际合作园区新载体。
(六)常抓不懈做好安全生产、党建廉政、疫情防控等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抓好排查整治,开展专项督查、联合检查、街道交叉互查,查隐患疏漏,促整改闭环;持续完善整治机制,围绕餐饮燃气等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引进社会第三方力量,增强安全检查评估的专业性;持续夯实基础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宣讲,结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党建廉政方面,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提升。疫情防控方面,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不厌战、不松劲,持续抓好重点商贸场所和涉外防控的精准防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单位预算表
公开01表 |
|
||||
收支总表 |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785.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3.28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
五、事业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47 |
|
|
九、其他收入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4.87 |
|
|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
|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
|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
|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
|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00.00 |
|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63.31 |
|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
|
二十四、预备费 |
|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
|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
|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785.93 |
本年支出合计 |
1,785.93 |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终结转结余 |
|
|
|
收入总计 |
1,785.93 |
支出总计 |
1,785.93 |
|
|
公开02表 |
||||||||||||||||||
收入总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 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 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 资金 |
|||
合计 |
1,785.93 |
1,785.93 |
1,785.93 |
|
|
|
|
|
|
|
|
|
|
|
|
|
|
|
308001 |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1,785.93 |
1,785.93 |
1,785.93 |
|
|
|
|
|
|
|
|
|
|
|
|
|
|
公开03表
|
|||||||
支出总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1,785.93 |
633.93 |
1,152.00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3.28 |
401.28 |
752.00 |
|
|
|
20113 |
商贸事务 |
1,153.28 |
401.28 |
752.00 |
|
|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401.28 |
401.28 |
|
|
|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12.00 |
|
512.00 |
|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240.00 |
|
240.00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47 |
54.47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4.47 |
54.47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31 |
36.31 |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8.16 |
18.16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4.87 |
14.87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4.87 |
14.87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87 |
14.87 |
|
|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00.00 |
|
400.00 |
|
|
|
21606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400.00 |
|
400.00 |
|
|
|
216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0.00 |
|
400.00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3.31 |
163.31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3.31 |
163.31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1.57 |
51.57 |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4.62 |
24.62 |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87.12 |
87.12 |
|
|
|
|
公开04表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1,785.93 |
一、本年支出 |
1,785.93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785.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3.2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五)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47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4.87 |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00.00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63.31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四)预备费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1,785.93 |
支出总计 |
1,785.93 |
公开05表 |
||||||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785.93 |
633.93 |
598.67 |
35.26 |
1,152.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3.28 |
401.28 |
366.02 |
35.26 |
752.00 |
20113 |
商贸事务 |
1,153.28 |
401.28 |
366.02 |
35.26 |
752.00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401.28 |
401.28 |
366.02 |
35.26 |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12.00 |
|
|
|
512.00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240.00 |
|
|
|
24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47 |
54.47 |
54.47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4.47 |
54.47 |
54.47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31 |
36.31 |
36.31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8.16 |
18.16 |
18.16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4.87 |
14.87 |
14.87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4.87 |
14.87 |
14.87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87 |
14.87 |
14.87 |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00.00 |
|
|
|
400.00 |
21606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400.00 |
|
|
|
400.00 |
216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0.00 |
|
|
|
40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3.31 |
163.31 |
163.31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3.31 |
163.31 |
163.31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1.57 |
51.57 |
51.57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4.62 |
24.62 |
24.62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87.12 |
87.12 |
87.12 |
|
|
公开06表 |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633.93 |
598.67 |
35.26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94.73 |
594.7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6.86 |
56.86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5.19 |
235.19 |
|
30103 |
奖金 |
179.65 |
179.65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6.31 |
36.31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8.16 |
18.16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87 |
14.87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2 |
2.1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1.57 |
51.5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47 |
0.21 |
35.26 |
30201 |
办公费 |
12.80 |
|
12.80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2.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2.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6.72 |
|
6.72 |
30229 |
福利费 |
1.18 |
|
1.18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84 |
|
9.8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93 |
0.21 |
0.7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73 |
3.73 |
|
30302 |
退休费 |
3.19 |
3.19 |
|
30309 |
奖励金 |
0.02 |
0.02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52 |
0.52 |
|
公开07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785.93 |
633.93 |
598.67 |
35.26 |
1,152.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3.28 |
401.28 |
366.02 |
35.26 |
752.00 |
20113 |
商贸事务 |
1,153.28 |
401.28 |
366.02 |
35.26 |
752.00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401.28 |
401.28 |
366.02 |
35.26 |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12.00 |
|
|
|
512.00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240.00 |
|
|
|
24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47 |
54.47 |
54.47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4.47 |
54.47 |
54.47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31 |
36.31 |
36.31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8.16 |
18.16 |
18.16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4.87 |
14.87 |
14.87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4.87 |
14.87 |
14.87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87 |
14.87 |
14.87 |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00.00 |
|
|
|
400.00 |
21606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400.00 |
|
|
|
400.00 |
216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0.00 |
|
|
|
40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3.31 |
163.31 |
163.31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3.31 |
163.31 |
163.31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1.57 |
51.57 |
51.57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4.62 |
24.62 |
24.62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87.12 |
87.12 |
87.12 |
|
|
公开08表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633.93 |
598.67 |
35.26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94.73 |
594.7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6.86 |
56.86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5.19 |
235.19 |
|
30103 |
奖金 |
179.65 |
179.65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6.31 |
36.31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8.16 |
18.16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87 |
14.87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2 |
2.1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1.57 |
51.5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47 |
0.21 |
35.26 |
30201 |
办公费 |
12.80 |
|
12.80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2.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2.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6.72 |
|
6.72 |
30229 |
福利费 |
1.18 |
|
1.18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84 |
|
9.8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93 |
0.21 |
0.7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73 |
3.73 |
|
30302 |
退休费 |
3.19 |
3.19 |
|
30309 |
奖励金 |
0.02 |
0.02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52 |
0.52 |
|
公开09表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32.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102.00 |
15.00 |
17.00 |
公开10表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2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
合计 |
35.4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47 |
|
30201 |
办公费 |
12.80 |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6.72 |
|
30229 |
福利费 |
1.18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8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93 |
|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3表 |
|||||||||
政府采购支出表 |
|||||||||
单位: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采购品目大类 |
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品目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资金来源 |
总计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
||||||
合计 |
|
|
|
|
1.00 |
|
|
|
1.00 |
货物类 |
|
|
|
|
1.00 |
|
|
|
1.00 |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 |
|
|
|
|
1.00 |
|
|
|
1.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定额) |
办公费 |
台式计算机 |
部门集中采购 |
1.00 |
|
|
|
1.00 |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85.9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56.49万元,增长16.77%。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85.9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785.9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49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785.9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785.9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153.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商务管理工作、招商引资与企业服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6.72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72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提升。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3.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14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785.9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785.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5.9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785.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33.93万元,占35.5%;
项目支出1,152万元,占64.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5.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6.49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8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6.49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0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97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2.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增长93.9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支出区内企业高层以及外籍人士留锡过年礼包;支出牵头全区系列招商活动(上海招商推介会、锡台经贸活动、央企投资论坛等)宣传经费。
3.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2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5万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8.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7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1.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5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8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万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33.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8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49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33.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3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牵头全区系列招商活动(上海招商推介会、锡台经贸活动、央企投资论坛等)接待费。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新吴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及商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调整,经费需求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785.93万元;本单位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1,152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