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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2-00811 | 生成日期 | 2022-04-01 | 公开日期 | 2022-04-0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吕*华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 |
当事人吕*华于2022年3月15日在新吴区南开路倾倒了一堆建筑垃圾。经测量,占地面积为0.8平方米,属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于2022年3月16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