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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18 09:04  来源: 崇德尚廉

  根据无锡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3日至7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五大类21个问题,细化制定了91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稳步进行。现将主要做法及成效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事项。随后再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同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副局长庞正方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及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牵头部门以“钉钉子”精神、“实打实”态度统筹推动问题整改。坚持分类抓好整改,对能即时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查推进。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抓落地,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问题闭环。把抓好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深层次提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质量与成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牵头部门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等情况,做到全程跟踪、督责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调研。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研究,2021年9月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举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注重宣贯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理论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要求。班子成员深入街道和园区企业视察调研4人次,带头推动解决大气提标改造、水质“保Ⅲ增Ⅲ”、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等实际问题。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配合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安置,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员分工;新招录4名编外用工,充实攻坚办力量,注重发挥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统筹协调职能。牵头编制《无锡市新吴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为十四五期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明方向。组织全区相关部门、街道6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属地部门提升环保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探寻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同频共振”,着力打造“大手拉小手”企业环保共建项目,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大联盟,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生态保护大格局。自2021年第四批64家企业签约共建以来,共赴企业现场服务63次,召开沟通协调会38次,提供改善建议344条,答疑解惑120余次。

  四是突出示范引领。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开展典型示范企业创建行动,打造区域特色管理品牌。多渠道对企业帮扶指导,打造了阿尔卑斯、三星、村田等35家典型示范引领企业。已完成第一批30家引领企业和强化企业的互助合作书签约仪式,搭建了共享平台。积极突破现有模式,开拓总量减排途径,利用“散乱污”整治等减排量用于重大项目平衡。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正在收集大气工程项目、梅村水厂等减排入库资料,积极对上争取总量认定工作,确保按照省市的时间要求完成减排量核定工作。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很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目前配备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党组成员。明确班子责任分工,由党组副书记临时负责党组事务,进一步加强了局党组的统一领导。

  二是落实民主集中。修订《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会议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除“三重一大”事项外,局党组会议不讨论具体业务工作。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分别做好会议纪要,“三重一大”事项注重记录讨论过程和决策结论。

  三是优化干部配备。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新提拔6名副科职干部和4名正股级干部。配优中层领导职数,2个处室和3个执法分局的负责人配备到位。

  四是强化综合协调。印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人员管理办法》《调整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方案》,征集抽调人员名单,配优配强队伍力量。高频次组织开展攻坚例会,截至目前共计开展15次,专题研究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路径,科学精准部署相关工作,推动各项攻坚任务取得成效。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检查促进问题改善,2021年区攻坚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住建局等部门开展15次督查抽查,共计84个点位,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成效。

  3、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精准治气。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车辆抽测等机动车检查管控工作,累计抽检柴油货车尾气排放1153次,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36车次,施工现场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25台次。落实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十二条措施,制定印发《新吴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以工业涂装行业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截至目前25家企业已导入水性涂料,12家企业采用粉末涂料,11家企业已实现高固分涂料替代(符合国家低VOCs含量涂料限值要求)。夏季臭氧管控期间,对164家涉VOCs企业、9家重点企业实行管控,安排对重点企业实施专人驻点监督,并在夜间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80人次,检查点位1872个,发现未落实管控的,督促立行立改。经对初排的国控点上风向60余家企业进行复核筛查后,对其中涉VOCs的53家企业开展入厂核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摸清企业污染底数。

  二是提升空气质量。充分发挥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2021年11月5日召开旺庄空气国控站点提升推进会,通报1-10月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研究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推进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定期调度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实施进度较慢的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项目,定期调度进度并及时更新,对完成存在难度的企业及时帮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2021年大气污染重点工程项目1221项已全部提前完成。落实直通点位长制度,6月起,每月将各街道点位情况及排名通报各点位长。10月,全区6个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完成全覆盖,各街道管控措施扎实推进,新安、鸿山等街道空气质量全市排名明显提升。

  三是规范扬尘治理。联合住建部门定期对重点区域施工工地检查抽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现场情况。对卫星遥感裸土点位开展督察,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立刻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立行整改。常态化实行重点区域内洒水雾炮作业,结合湿度及风向情况实时调整调度作业时间及路线,污染预警时段实行“分钟级”调度,巡查夜查600余人次,最大限度压降污染程度。定期联合城管部门、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开展背街小巷地毯式巡查,通过置换等方式消除360台煤炉,严厉打击冬季燃煤抬头现象。指导帮扶新安、鸿山街道开展点位污染源排查、点位优化及仪器更新工作,新安街道完成点位优化及新站点建设,鸿山街道完成颗粒物仪器更新工作。

  四是严格控尘措施。全年已召开15次污防攻坚例会,对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调度部署,针对降尘、(下转第15版)

  (上接第14版)扬尘等涉及大气质量及站点保障等开展问题分析及部署解决。定期对工地、裸土情况进行巡查,组织开展积尘走航、颗粒物走航及颗粒物源解析,为住建、城管、属地采取控尘措施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我区降尘指标为3.1吨/月·平方公里,全市排名第二,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4、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扩充监管名单。积极对接请示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口径标准,对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核查,梳理汇总拟新增名单报送市局。目前,《关于公布无锡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函》已发布,新吴区重点监管单位在2020年6家基础上增加至27家。

  二是加快治理进度。局分管领导赴鸿山街道、硕放街道就4个地块分别与街道负责人进行对接提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截至目前,4个地块均已制定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工作计划,相关工作有序推进,2个地块已初步完成补充调查,1个地块已完成管控工程立项手续办理和施工图初步设计,2个项目完成了中央资金入库申报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列入2021年度污染防治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利用考核手段推进各街道落实污染防治责任,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5、关于“‘散乱污’整治尚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持续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及新一轮违法违规扰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新一轮违法违规扰民“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属地街道对违法违规扰民“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整治问题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属地排查、整治责任,扎实推进落实好违法违规扰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及时对整治工作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问题实现销号闭环。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157家,全部完成整治。

  二是杜绝回潮现象。组织属地街道开展全面“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原“散乱污”企业较为集中的“厂中厂”“园中园”区域全面核查,加强网格化管理,杜绝回潮现象。对各级政府部门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以及企业或个人将厂房(场地)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储存、堆放的情况进行排查。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结合《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及新一轮违法违规扰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强化现场督查、问题交办、持续跟踪、落实整改。对各街道“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督查5批次,督查22个点位(片区),推动7个问题整改到位。

  6、关于“危废处置安全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443人次,检查企业2188家次,共排查发现问题隐患700项,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危废利用处置单位开展设备工艺提档升级,提升自动化水平,截至目前,完成中天固废、添源环保、合田再生3家单位废包装桶清洗线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利用处置企业的安全环保水平。

  二是建立小微平台。建成能之汇环保小微产废单位危废收集平台,成功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并联合街道组织开展小微平台应用宣贯推介,引导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及利用处置,压降小微企业危废处置成本,畅通处置渠道。截至目前,我区已有280余家小微企业纳入小微收集平台。

  7、关于“执法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充实执法力量。新招录4名编外人员和3名网格员,启动2022年度4名公务员(参公)招录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笔试。

  二是丰富监管手段。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员执法工作,2021年10月下旬以来省厅组织的望亭上游断面“保Ⅲ增Ⅲ”专项检查交办的环境问题中涉及固危废管理、排污口规范化、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及许可证管理等23家企业共60个环境问题和4个涉嫌违法行为,已由土壤固废处、排放管理处、监测中心负责跟进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各街道、园区环境保护网格员巡查工作,建立网格员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锻炼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环境保护网格化作用,2021年11月下旬组织街道网格巡查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

  三是强化震慑力度。2021年9月以来,全局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2件、处罚金额933.2万元,运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封8家,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均为全市第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公司,多次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等措施,并移送公安,2021年9月下达停业关闭决定书,目前该单位已全面停产。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纳入2021年市级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清单,并制定《突出环境问题攻坚方案》实施驻厂监管,通过持续的高强度监管推动企业尽快停产搬迁,2021年11月25日启动搬迁工作,目前企业部分生产线已停产开始拆迁。

  四是规范处理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街道环境问题处理和移交工作,要求各园区、街道在网格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涉及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废水偷排直排、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自动在线监控弄虚作假、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新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不得以整改通知、提醒函等方式以整代罚。发现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应督促企业整改闭环,相关责改文件文体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执行不打折。组织执法人员旁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庭审直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办案水平。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规范进行行政处罚,确保案件的行政对象、处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条款等准确无误,吸取个案教训,特别是对行政处罚主体书写格式严格把关,做到规范准确。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是推动执行到位。14件未执行到位案件中已有4个案件通过催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到位。加强与法院沟通,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未执行到位案件的进展情况。针对未及时缴纳罚款的企业,主动做好提示、督促工作,避免案件无法执行的情况发生。

  8、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树牢服务意识。强化党建引领,与旺庄辖区6家企业和2个社区党支部打造“绿色联盟”,提供精准服务,开展精准协作。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为企业提供政策解答、技术支持、专业指导等服务1200余家次。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辖区内重点餐饮项目治理及在线安装工作,切实减少餐饮油烟扰民情况。

  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新吴区“环境管理标准化云课堂”,创新开展环保政策宣传工作。面向全区企业组织开展了3期环境管理标准化“云课堂”,13场直播共开设线上培训课程15节,企业在线报名9261人,完成学习8294人,参加考试110人,在线互动总人次2378人。推进“万家企业学环保法”活动,举办重点企业法人培训班,由新吴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作开班动员,带头上好环保法“第一课”;邀请法律专家为企业作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条例及相关案例的解读,深入讲好环保法“专业课”;强化培训保障,安排英、日、韩三国语言同声传译,悉心服务外籍企业听好环保法“公开课”。通过“美丽新吴263”微信公众号发布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规范等信息50余篇。

  三是加强指导把关。加强对技术规范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审核把关。制定《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的通知》,建立项目准入水、气、固废联合审查制度,圆满完成华进半导体等项目的联合审批。

  四是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加大对中介机构现场核查力度,本年度已完成7家中介机构的全覆盖现场检查,并对单位信息变更。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已组织完成注册地址在新吴区的环评中介机构的自查自纠。

  五是提升检测水平。以《新吴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为基础,健全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机制。一方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业务流程全覆盖,并着手起草《新吴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联合检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另一方面在省中心指导下,提升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水平,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根据与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签订的《新吴区环境监测质控服务协议》,2021年11月开展全覆盖抽查。2021年9月份以来,积极配合省、市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共计3轮。

  六是加强环评管理。加大对环评报告的抽查和复核力度,完成2021年度两次环评报告集中技术复核,并已通报。加大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行动,完成17个建设项目核查。

  七是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交办的两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的核查工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核实工作的通知》。在市局的指导下,借助第三方技术团队,梳理涉及我区的线索,并组织召开了3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向相关企业下发工作通知,全面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和具体内容,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强化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一般流程及简易程序等概念的理解。目前部级交办第一批31件、第二批3件已完成启动,进入磋商程序;省级交办14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已完成启动。

  八是强化履职监管。2021年共收到检察建议书2份,均已按照建议书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和督促整改,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2021年9月份以来,共下达涉固废危废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件,决定处罚金额175.44万元,移送行政拘留线索1件。2021年市级危废规范化检查我区8家企业,共发现72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69个,其余3个问题按计划推进。区级危废规范化检查企业105家,共发现338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301个,其余问题按计划推进。2021年11月16日,邀请省固管中心专家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线上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意识,全区共1200余家企业参加线上培训。

  9、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时刻紧绷安全生产的弦。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牵头开展危废等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局党组(扩大)会议定期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新的局领导分工,局主要负责人和各局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重新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是提升管理能力。开展八查八改工作,同时针对2017年以来的八查八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完成全部风险企业的整改工作。推进环保设施安全核查,对涉及RTO设施、煤改气、脱硫脱硝、污水治理设施、涉爆粉尘及有机废气回收等六大类重点企业的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应急设施等情况开展排查。我区共有相关重点企业194家,155家企业已提交《企业自查表》,专家组已排查重点企业150家(已注销6家)。另外我局联合区应急部门对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发现安全问题隐患15条,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金额39.7万元。

  三是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应急管理架构,明确了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建局、各街道等组成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架构。协助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辖区内除了天安安全以外,协调重点企业应急物资库,实施联动,对全区范围内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响应,实现全覆盖。

  10、关于“环保基础建设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排污单位的全过程监管,结合区域限值限量等工作,依托江苏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做到100%安装联网工作。充分运用省厅大数据分析,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污染源溯源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格执法,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在线监测数据舞弊情况。规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督促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机制,对运维单位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市局统筹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实现各乡镇板块大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建设完成区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集成及物联应用项目,实现徐塘桥、古市里桥、机场路桥、新造桥4个市级河道综合整治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建立自动监测信息及数据平台。建设完成江溪街道春城小学空气站、新安街道新安空气站,目前两个空气站点已完成验收,数据已上传至市级平台,实现了新吴区6个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针对空气站设备老旧、使用年限较长的问题,在2022年部门预算中列入吴博园、高新A区、高新B区空气站设备更新项目。

  三是提升技术水平。加强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工况监控等监控技术应用,不断完善和优化监控手段。完成辖区内所有列入全省自动监测监控联网清单的排污单位,在排放口、自动监控站房、治污设施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四是加快项目进展。专人定期跟踪绿岛项目进展,赴硕放和鸿山街道现场服务绿岛项目。目前,已建成1个,基本建成2个,其余2个项目正在建设中。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其中三个绿岛项目已上报2021年度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入库相关材料。

  五是提升监测能力。根据现有人员结构及技术储备情况,建设水气快速移动走航监测实验室,填补实验室监测能力不足的现状。目前已采购VOCs大气走航监测车,并正常开展大气走航工作。起草《关于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新吴分中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向等问题的请示》,提出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车(实验室)的设想,已于2022年部门预算中向区政府申请采购建设。同时在中心内部开展实验室建设及能力建设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现有技术人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学习上海等先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招录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使监测结果更具权威性。继续依托省中心质控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业务培训,强化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技术宣贯。

  11、关于“企业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知法守法水平,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更高水平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组织“守法援助”服务。组织企业参加“万家企业学环保法”活动,注册1918家,完成考试1548家,组织大手小手企业开展守法援助培训班,行政处罚案件企业环保信用修复59家,组织364家企业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并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9月以来共下达环境违法处罚决定书72件,决定处罚金额933.2万元,查封8家、移送行政拘留2件,提请关闭1家。将涉嫌非法填埋危废的“某公司案”行政拘留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提出的补证意见,进一步调查和补充相关材料。2021年,全局累计执法强度245.3,全市第一;以占全市不足5%的执法人员数量,完成行政处罚件数、处罚金额分别占到全市的13.48%、16.17%。

  三是强化正向引导。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要求,将阿斯利康等企业纳入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出台《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逐步推动形成以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执法监管并重的监管新模式。2021年9月以来已有12家企业、24名企业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使用微信小程序参与学习积分补过考试,11家企业通过考试予以“补过”。针对区内外资企业较多的情况,还完善了英、日、韩语言版本的试卷,把制度进一步扩展到外籍管理人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过程,统一执法尺度,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笔录中明确整改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做好执法服务工作。

  12、关于“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压实党建责任。在《2021年度下半年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清单》中,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调度、同考核。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支委会成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将支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发展党员和党费缴纳情况及时公开。完成新办公场所党员活动室装修布置,做好制度上墙,设置学习园地,定期更新学习内容。

  二是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丰富教育形式,集中组织观看《长津湖》《记忆100》等影视题材,远程学习《党课开讲啦》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2021年度党史暨党章党规知识测试,与入党申请人必谈学史心得体会。党小组长每季度检查党员学习笔记。

  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充分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检视问题等环节,会议情况报告和对照检查材料已报市委巡察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书记点评等规定动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9月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12次,确保参会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安排表》,明确谈心谈话主题和频次,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四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发展预备党员1名,按要求做好考察、测评、公示、报备等环节。报备入党积极分子4名,均指定培养联系人,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期填写谈话和考察情况。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在动议、推荐、测评、考察等环节均由局党组把关,严格按照市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拔85后副科级和正股级干部各1名、“90后”正股级干部1名。

  二是规范程序步骤。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工作,尤其在考察谈话环节,对干部候选人不足之处作了专门记录,并在考察报告中单独体现,对其进行全面剖析。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讨论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并做好记录。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新增《局离锡外出审批及请销假管理办法》《局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修订《局印章管理制度》《局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和离锡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年度考核等次。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把握中秋、国庆假期进行廉政教育谈话,重点关注审批、执法等岗位。对新提任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激励引导。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设立“最美员工”“突击先锋”“服务之星”“优秀党员”“学习达人”等荣誉奖项,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14、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减负要求。严控发文和办会数量,2021年向督查室统计上报发文34件、召开会议7次,均达到少于去年同期的要求。开展公务工作群备案,撤销合并微信、QQ等工作群5个。

  二是定制目标任务。在市下达任务书基础上,充分结合新吴特点,经过两轮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征集和一轮意见征求工作,科学个性化地制定并下发2021年度目标任务书。后续在2022年制定目标任务时,将结合上级指标要求,进一步分析区情区况,积极对上争取,充分征求属地街道意见,有针对性地下达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

  三是跟踪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职能管辖及时移送相关部门,针对已移送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做好跟踪处理工作,2019年8月-2021年7月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33条问题线索,目前已收到反馈15条。

  四是压实工作作风。启动“揭榜挂帅出征奔三冲九清零”专项行动,成立“吴”坚不克突击队,围绕年度考核指标,重点针对大气、水质和环境突出问题,主动认领任务、挺身担责履责,吹响对标找差冲锋号。

  五是深化排污口整治。全面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二三级排查、河长信息填报,所有满足监测条件排口的监测工作以及溯源分类,涉及排口318处。结合区域实际,编制印发《新吴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实施方案》,按取缔、整治和规范三类实施分类整治。封堵太湖流域取缔类排口34处,规范设置排污口标志牌129处。

  15、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资产管理。仔细梳理2010-2018年固定资产清单,与财政局(国资办)、水务公司再次会商资产划拨手续,商量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区领导作了专项汇报,2021年12月向区政府上报《关于划拨区高新水务公司相关固定资产的请示》,待区领导批示。同时对市监测监控新吴分中心部分性能良好的闲置资产重新规划使用,因实验室设备无法启动,计划对部分超期及处于报废状态的仪器申请报废处理;将部分现场采样设备安装至各街道空气站点开展监测工作。经过自查,2017年后采购设备均在日常监测、应急监测中使用。

  二是健全归档制度。制定《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完成2020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工作,共计永久档案24份,长期档案173份,短期档案945份。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文书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三是畅通衔接渠道。2021年9月以来共召开局务会2次、党组(扩大)会5次、专题部署和协商会10次,对重大问题和争议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增强工作合力。增加局内部交流轮岗频次,2021年9月以来共有6人进行跨处室交流协作。

  四是加强公车管理。修订《局公车管理制度》,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用车申请和登记。实行一车一卡,认真做好加油、维护保养、购买保险等事项的审批和记录,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检查督促。

  五是加强指导帮扶。组织9人参加市局执法业务集中培训。2021年9月以来,各执法分局下沉街道进行现场巡查监管562人次。

  16、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规范执行财政制度。新增劳资和财务员各1名,积极参加预算一体化系统线上培训。办公室统筹做好全局预算工作,与财政部门开会对接1次,与专家进行绩效论证1次。加强报账审核,对附件资料不全的,及时补充完善。

  二是严格专项资金审核把关。将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纳入2022年计划,并将审计费用纳入2022年预算。积极配合省、市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检查,配合市局对2019年资金问题整改情况以及2020年市级以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配合省厅委托第三方开展2020年中央资金审核。

  三是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办公室统一扎口采购项目,报分管领导审核。“三重一大”事项上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2021年9月以来共讨论确定9个财务类“三重一大”事项。

  四是开展招标项目专项审计。仔细梳理监测中心疑似存在陪标、无限接近采购预算金额的项目,审计范围涉及2017年至2020年中心采购项目共计41项。主要采用审阅法、现场查看法,并辅以询问,审核相关采购项目档案、内控管理制度、采购计划、合同等资料,审计结果显示采购程序基本合规,采购档案建立较为规范。

  17、关于“基层管理短板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联系指导。修订《局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加强与属地街道的沟通联系,2021年9月以来局领导班子赴基层调研指导4次。制定《2021年度下半年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结合年初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每月调度进展情况,对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实行周报制度,持续有力推动基层环保工作。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每年邀请街道环保部门负责人参加思廉日主题活动,与全局干部职工一起参加廉政党课,同时进行警示教育。邀请街道环保部门负责人担任行风监督员,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将街道环保部门负责人列入挂证取酬排查范围,排查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组织网格员分三批参加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环境监管难点热点解答、排污许可条例解读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锻炼制度,各街道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到我局执法分局跟班学习,在实际执法工作中锻炼和培养队伍,学习锻炼期限不少于1年。加强对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网格巡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明显环境问题的情况,在群里予以通报。

  四是维护营商环境。实现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群众诉求。加大对信访举报企业及其周边进行排查,督促企业确保达标排放。针对个别人员反映环境问题属实性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对于不属实的,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落实相关措施,维护和优化营商环境。

  18、关于“落实巡察、审计、专项督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大力推进市委巡察整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期限,在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责任,牵头推进分管处室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坚决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吸取第二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对我区督察重点领域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打捞,对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全面“回头看”核查。印发《新吴区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突出环境问题“以案促改”推进会,对专项攻坚行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此外,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在区污防攻坚例会上,专题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核查进度。按照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对涉及我区的反馈问题开展核查和自查,发现不足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解决群众举报环境信访问题,再次组织对233件中央和省督察群众举报的环境信访问题逐一核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巡查力度,确保真改实改。“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目前仍在开发中,尚未发布使用。

  三是加强信访督查检查。牵头协调督促执法处和各分局,及时有效的处理信访投诉,加大对信访举报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高压态势,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明确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责任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在新修订的《局谈心谈话制度》中列为重要谈话内容。

  二是加强部署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度下半年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调度、同考核。32名党员全部注册登记“学习强国”,专人负责统计学习参与情况,做好督促提醒。

  三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通过党小组会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学习,在微信群中进行网络安全要点提醒,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市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四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管理,制定《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发布内容的审查把关。微信发布审核方面,(下转第16版)

  (上接第15版)组建信息发布审核小组,制定《“美丽新吴263”微信公众号审稿发布流程》,专人统一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编发,由新吴区攻坚办宣传组、宣传组分管领导、新吴区攻坚办专职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的“三审三核”。强化意识形态引导,每周发布意识形态领域文章内容,所有发布信息和后台留言回复均填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保密和意识形态审查表》,经审批后存档。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拟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因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区政府统一部署,预计2022年3月前完成。拟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2年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因2022年学习计划尚未制定,预计2022年3月前完成。

  2、关于“水污染防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统筹推进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区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2021年12月7日召开太湖治理暨水环境治理推进会,讨论2022年太湖治理项目以及水环境区域补偿方案、部署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累计交办长江、太湖流域入河问题排口整改通知单12份,定期调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二是确保断面稳定达标。制定国省考断面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印发《关于开展望亭上游断面强化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走马塘金城东路桥断面(新吴区段)限期达标方案》。落实重点断面预警溯源工作方案,每月开展重点断面预警监测,问题断面在微信群内及时预警,督促属地街道(园区)做好水质保障工作。每月印发区级水质通报,明确水环境质量存在问题,推进河道水质改善。2021年8月份以来,锡东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截至2021年12月,国省考断面达标率100%,优Ⅲ比例100%。

  三是保障水源地安全。加大对锡东水源地的监测预警,协调住建及新安街道打捞夏季蓝藻,减少藻类对水源地影响水质的程度。加强区域入湖河道及相关支浜总磷的监测监控工作,每日开展新吴区国省考断面的巡测一次,结合京杭运河断面排查溯源工作,对河道总磷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启动实验室共建模式,引入智能管控终端及水质快速实验室,为运河治磷提供技术支持。国考望亭上游断面总磷由2021年4月的0.266mg/L降至2021年12月的0.148mg/L,下降45个百分点。针对入湖主要河流望虞河每月开展一次支浜水质监测,2021年9月以来,望虞河总磷浓度持续降低,由0.066mg/L降至2021年12月的0.060mg/L,稳定达标。

  四是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国省考断面周边排放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支流支浜问题隐患排查,发现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针对国省考断面上游800米、下游400米范围,开展排污口排查复核,所涉10个排污口均无明显问题。国省考断面汇水范围内农田退水及养殖尾水排口排查发现,存在10个农田退水口,汛期监测未发现问题。

  五是加强总体规划部署。编制《无锡市新吴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完成区内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完成5家企业生产废水设施提升改造,并已开展现场复核。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强化船舶污染管控,2021年10月16日以来,每日调度检查船舶检查情况,共检查船舶数量127艘,均未发现问题。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协调推进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每月调度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21年市下达我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102项,截至2021年12月,完成65项,在建31项,前期6项,全面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推进梅村厂五期准Ⅲ提标项目,已开工,目前准备设备进场,预计2022年3月完工。计划2022年结合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太科园片区河道生态修复(一期)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2022年9月完工。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议,部署下半年度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隐患分析研判,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报市局机关党委备案。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处室对48项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排查。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在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事项运行流程,加强日常督查和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按规范程序操作。印发《行政处罚实施流程》《查封、扣押实施流程》《局案件线索移送规定》《局环境信访工作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等制度文件,对立案、审查、执行等程序进行明确。建立《局AB岗工作制度》和《局轮岗交流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2021年9月以来,结合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一线执法人员4人次。

  三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印发《局党组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以及《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整改清单》,已报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四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抓住中秋和国庆节点,开展节前廉政教育,集中学习《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通过身边案例研判,为全局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因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区政府统一部署,预计2022年3月前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从严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18个问题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反馈问题实实在在整改到位,确保意见建议原原本本落地开花。

  (二)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研究制定的各项制度文件坚持好、执行好、督促好,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填补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在全局营造和巩固好依规依纪办事的良好风气。

  (三)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推动整改责任在层层传导、层层加压下落细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零死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90810;邮政信箱: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721室;电子邮箱:404465987@qq.com。

 

  中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