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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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2302 生成日期 2021-10-25 公开日期 2021-10-2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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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安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新安街道机构概况

    新安,地处太湖之滨、京杭大运河之畔,是无锡的南大门,也是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中心所在地。辖区面积24.27平方公里,有7.8公里长的太湖湖岸线,是太湖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目前,街道主要承担辖区的拆迁安置、环境保护、民生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稳定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下辖12个社区,12个园区,953家企业,至2021年10月,户籍人口37335人,暂住人口40569人。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与新安街道实行 “园街合一”管理体制,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与新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一套职能机构、配备一套领导班子。太湖国际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新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太湖国际科技园(新安街道)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园区(街道)经 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区域内经济建 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二)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党的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 明建设。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社区党 组织的领导,负责园区(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 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领导统一战线、人民武装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 联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四)负责推动经济发展。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 计划,提高企业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和扶 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 平安建设属地责任,负责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 信访接待、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社会事业工作。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 作体制机制,负责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 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指导和协调社 区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七)负责园区(街道)、社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园区(街道)、社区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征收安置、建设管 理等工作。

(八)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 推进现代农业、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

(九)负责园区(街道)、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资产管理 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相关工作。 根据赋权清单,依法履行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做好 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驻 街道机构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级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运 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与区级综合指挥平台数据共享、互联 互通、协调联动。

(十二)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 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无锡太湖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中共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工作委员会、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设下列职能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人大工委办 公室)。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安全 保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负责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撰史志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负责政策研究、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综合管理 服务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业务处置、信息研判、重大事 件上报、指挥调度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 提案的办理与回复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制。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承担区域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检查、 落实、宣传、培训、创新、培育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 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承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网络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负责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考察、培养、聘用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开发、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群团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职责。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依法治街、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反邪教、社区戒毒(康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会同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 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 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负责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 职责。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与管理服务工 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统计,制订经济及产业发展 规划、科学技术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 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推进实施;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申报与服务管理工作;整合区域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相 关部门为重大项目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财政局。负责财政、资产经营、投融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 和处置及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的监督、指导;负责财政、 国库收付中心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及基本建设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税务分局及驻街道金融机构;负责管理并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承担统筹 城市建设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建设规 划,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负责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负责项目招标工作;负责人防设施管理;负责房产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 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 资”管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 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 的监督管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 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 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美丽乡 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 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河长制相关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 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 工作;负责网格化巡查执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 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检查、燃气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特种设备普查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负责防灾减灾以及重 大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社会服务职责。负责教育、就业创业、 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民政、残联、卫生 健康、职业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管理等民生 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处理工作;负责区域 内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残联事务、拥军优属、退 役军人事务、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及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管 理;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 作,协调条线、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和人员进 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统一 管理和监督考核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 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 统的管理维护,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行 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为开展延伸 服务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牵头 相关职能机构对行政审批涉及的重大项目进行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负责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按照 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投资促进局。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推介,招商项目收集、考察、筛选、洽谈和 签约工作;负责对招商项目开展评估、跟踪、联系、督促工作; 负责招商项目保证金管理、履约情况督查;按照职责分工,做 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新安街道人大工委、纪 工委、人武部和群团等工作机构保持不变。

四、主要负责人

尤伟、钱月霜

五、机构地点

地址:青年公寓1号楼

邮编:214135

六、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17:00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10-85380329

传  真:0510-85383672

电子邮箱:xajdxt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