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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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2139 生成日期 2021-10-15 公开日期 2021-10-1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江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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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溪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一、街道概况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成立于2007年5月,由原坊前、南站、长江路三个街道合并组建而成,辖区面积25.37平方公里,总人口超30万,下辖20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社区26个、筹建组2个,党组织113个、党员6295名,派出所3个,警务站1个,幼儿园18所,在建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

  地区经济平稳有序。2020年,街道克服疫情冲击、国内外形势严峻、高基础高体量等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所有经济指标实现正增长。完成财政总收入33.52亿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0.49亿元,可用财力1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05%、23.35%、25.14%。工业总产值184亿元,同比增长2%;固定资产投资55.5亿元,超额完成55亿元的年度任务;重大项目投资37.25亿,同比增长62.7%。规模以上服务业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82亿元,同比增长0.9%;批发业销售突破200亿元,同比增长6%。

  城市产业发展迅速。充分利用江溪地理位置、配套设施、商业资源等优势,发展城市产业,打造品质街道。工博园片区用好总部园区、研祥深港科技园两大省级科创载体,推动总部园区、深港、新世界、五洲、南方不锈钢等大型专业市场,布局谋划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医疗健康等现代产业项目。工业园区通过收购腾退、拆迁收储、回购调剂等多种方式推动提档升级,2019年土地高效利用排名全区第一。长江路沿线以地铁三号线开通为契机,提高沿线江溪都市生活中心、华润永乐路站地铁上盖项目、商业综合体、沿街店铺的能级和竞争力,努力建设长江路沿线经济带。

  城市治理不断深化。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政府债务逐年压降、风险可控;“阳光扶贫”全面覆盖、精准到位;污染防治责任压实、成效明显。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位列全区前列;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压紧压实“五个责任”,为城市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三社”联动发展,涌现出太二、前进花园等一批明星社区,“议治江溪”项目荣获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提名奖,街道社区建设整体水平走在全区前列,曾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

  民生事业协调并进。三年来投入资金12亿元,用于安置房建设、水环境整治、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小区改造、校园改扩建等,提升居民宜居指数;连续两年举办重大民生项目开工仪式,新建江溪都市生活中心、新吴区中医医院等一批重点民生项目。整合完善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家养老、人口服务等资源设施,切实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街道曾荣获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较好保障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党的建设全面提升。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党的思想、组织、反腐倡廉、作风效能和制度体系建设,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实施“三项工程”“雁阵计划”,全新打造“擎炬江溪”“桑梅书记工作室”“党群会客厅”等党建品牌,推动党的建设融入发展、融入民生、融入服务。党建引领新时代文明实践成绩斐然,涌现出以“中国好人”蒋东永、“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太二社区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成为江苏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二)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党的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负责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领导统一战线、人民武装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四)负责推动经济发展。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企业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平安建设属地责任,负责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信访接待、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社会事业工作。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负责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指导和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七)负责街道、社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动迁征收安置、建设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推进现代农业、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

  (九)负责街道、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相关工作。根据赋权清单,依法履行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驻街道机构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级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与区级综合指挥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人大工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负责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撰史志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网站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负责政策研究、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业务处置、信息研判、重大事件上报、指挥调度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回复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承担区域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检查、落实、宣传、培训、创新、培育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牵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网络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主党派、民族宗教、侨联、港澳台、工商联、新阶层人士、基层商会等统战条线各项工作,负责基层政协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考察、培养、聘用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综合考评、人才开发、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协调群团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职责。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依法治街、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反邪教、社区戒毒(康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会同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负责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局)。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与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统计,制订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推进实施;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申报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外向型经济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工作;整合区域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重大项目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负责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财政局。负责街道财政、资产经营、投融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及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的监督、指导,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街道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社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的经济责任及基本建设审计;负责相关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联系税务分局及驻街道金融机构;负责管理并指导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统筹城市建设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建设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管理;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房屋征收、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河道治理等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项目招标工作;负责人防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巡查执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工作;负责重大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社会服务职责。负责教育、民政、残联、卫生健康、职业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管理等民生服务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及校外培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残联事务、志愿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公益慈善及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管理;负责区域内民政优抚、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条线、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和监督考核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对行政审批涉及的重大项目进行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负责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处理工作。

  (十)人大工委办公室。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负责拟定人大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的联络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学习、调研、评议、向选民述职等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阶段性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向人大代表通报街道工作情况;负责对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征集、转办、反馈、考核等工作;负责街道范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代表补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之家”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代表履职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纪检办公室。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协助区监察员办公室对全体监察对象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抓好廉政宣传及警示教育。

  (十二)工会。负责街道研究指导工会自身发展、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工作。

  (十三)共青团。负责街道团的队伍建设,抓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服务社会、管理维权等工作,指导本街道少先队工作。

  (十四)妇联。负责指导基层妇女工作,抓好妇女教育、妇女维权等工作。

  (十五)人武。负责街道本地区征兵工作;负责街道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的工作;负责带领民兵开展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

  四、主要负责人

  陈卫红、周栋

  五、机构地点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苏巷路1号

  邮编:214026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10-82138135

  传真:0510-85011480

  电子邮箱:xqjx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