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15:04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2206 生成日期 2021-10-14 公开日期 2021-10-1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空港经开区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锡建房市〔2021〕1号)有关规定,提高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市场理性交易,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锡建房市〔2021〕1号)有关规定,提高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市场理性交易,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我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无锡房地产市场网等平台发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关于《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