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社会事业局民政和社区建设科工作人员李耀生违规发放民政专项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9年期间,李耀生在审核发放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险补贴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审核职责,违规给9人发放民政专项补贴共计3.9万余元。2014年至2019年期间,李耀生在审核发放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险补贴过程中,明知其妻子冷某某、儿媳妇徐某不符合发放条件,仍给2人违规发放民政专项补贴2.2万余元。2020年12月,李耀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