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庄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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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2176 生成日期 2021-09-06 公开日期 2021-09-0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旺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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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旺庄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概况】旺庄街道地处高新区核心区域,区域面积达43平方公里,东邻梅村街道,南毗硕放街道,西依大运河,与滨湖区、梁溪区隔河相望,北与江溪街道接壤。沪宁城际铁路、京杭大运河、312国道穿境而过,离无锡机场仅有十几分钟车程,十余条航线直通全国各大城市,下辖16个社区,户籍人口达6.8万,常住人口约14万。

  近年来,依托良好的发展实绩,旺庄先后获得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良好单位、国家级全民健身节先进单位、省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示范乡(镇、街道)、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先进集体、省级创业型街道、省模范职工之家、无锡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网格化社会治理优秀镇(街道)、全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市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三)组织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做好街道建设总体规划,做好拆迁安置、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负责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街道社会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公益,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人口计生、养老医疗、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六)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街道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建设、拥军优属等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居民自治,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做好街道的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检查、督办和协调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及发展动态研究、文书档案管理、文电文印、党政信息、机要保密和对外联络协调;负责行政事务、机关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电子政务、网站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回复等工作。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工作;承担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业务处置、信息研判、重大事件上报、指挥调度等工作;协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职能条线的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负责街道基层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人才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街道机关、社区和直属单位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街道“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关工委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打造特色党建品牌;负责推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档案;负责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

  负责街道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党的宣传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街道的外宣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街道网络新闻宣传;负责街道党员干部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行专题培训、轮训和理论研讨工作;负责督促做好全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街道文化体育活动、公共文化体育事业;负责统筹规划全街道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协调和管理全街道体育竞赛。

  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协的工作计划和部署;联系街道范围内的政协委员并组织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承办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反映政协委员的意见要求;负责协助政协委员接待选民群众;负责有关调查研究及信息收集、情况综合等工作;负责街道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工商联、侨务等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街道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负责街道信访工作,协调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经济发展局

  负责街道总体发展规划纲要、产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综合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新增项目权限内的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与上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对口衔接工作,配合做好经济发展动态研究等工作;负责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及相关普查培训等工作;负责科技管理、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统计以及相关招商引才促进工作。

  负责街道招商引资规划、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推介,招商项目收集、考察、筛选、洽谈和签约工作;负责对招商项目开展评估、跟踪、联系,对项目落地及竣工投产前施工进度开展督促。

  负责服务业企业的引育、服务及新增项目权限内的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街道农业发展工作;负责街道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街道所属的农贸市场、农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股份合作社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街道动物防疫、农机管理工作。

  (五)财政局

  负责街道财政收支预(决)算,做好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调整;负责开发建设资金的融通、调度、管理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落实有关财税政策;负责日常财务管理、会计培训、社保金缴纳等工作;负责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基层财务结算中心、街道协护税、个体及零星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站工作;负责街道的债务管理工作,兼顾街道欣旺实业、旺盛资产等公司的财务管理;负责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的日常监管工作,做好街道商业网点、商业店面房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对使用街道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的直接审计;负责街道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负责相关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六)建设局

  负责统筹城市建设,组织编制各项建设规划;负责农居房开发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雨污水管网(排水)的管理;负责街道土地的规划、利用、出让等事宜;负责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及监督工作。

  负责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街道河长制工作;负责水利现代化建设、防汛防台抗旱、河道管理等工作。

  负责街道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区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处罚事项清单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协调与各条线驻街道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街道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教育培训等相关执法工作。

  负责街道市容环境秩序、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城管中队管理、防震等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筹备和成立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防、燃气等安全管理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

  负责街道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街道孤儿、三无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城乡居民低保、临时救助和扶贫济困等工作;负责指导社会捐助、敬老院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残联工作。

  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社区考核、指导社区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工职业体系建设;负责社工考核、社工队伍建设;负责社区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街道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宣传等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业病防治、卫生创建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负责街道老龄工作;负责街道婴幼儿早期教育。

  负责管理街道幼儿园教育、小学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负责街道幼儿园和小学的招生工作。

  负责街道优待抚恤、拥军优属、退役士兵复员及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的服务与管理等工作。

  (九)行政审批局

  负责行使集中授权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街道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的协同联动机制;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街道区域内就(失)业与创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内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工作;负责街道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各类人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街道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十)人大工委办公室

  负责拟定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的联络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学习、调研、评议、向选民述职等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阶段性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向人大代表通报街道工作情况;负责对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征集、转办、反馈、考核等工作;负责街道范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代表补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之家”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纪检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协助区监察员办公室对全体监察对象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抓好廉政宣传及警示教育。

  (十二)工会

  按照《工会法》赋予的权利,履行“教育、建设、参与、维护”的职责;负责辖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参与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其它福利事业;负责工会的经费的收缴与管理。

  (十三)共青团

  组织辖区内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革命传统、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组织制定工作计划;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开展团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业务、技术,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抓好组织建设,积极向党组织培养和推荐先进分子;接受新团员,收缴团费,接转团的关系,办理超龄团员离团等手续;指导少先队工作。

  (十四)妇联

  负责拟定街道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街道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负责为街道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五)人武

  负责街道征兵工作;负责街道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的工作;负责带领民兵开展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战时动员(组织)民兵参军参战,做好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人防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规范设置人民防空工程标识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黄锡渭、焦柯寒。

  四、机构地点及办公时间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17 号;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邮  编:214028。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510-85214784;

  值班电话:0510-85217092;

        传  真:0510-8521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