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市场监管局2021部门绩效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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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1842 生成日期 2021-09-01 公开日期 2021-09-0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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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预算编制、制度建设、资产管理、信息公开、规范运作、履职完成等情况,获取各项绩效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资料,综合判断后完成各项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工作。 3.完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小组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区财政部门评审意见进行评价报告的修正。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经自我评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0.

无锡市新吴区2020年度市场监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 < >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包含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本级)、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质量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一)部门(单位)基本职能、主要职责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管委会(区政府)职能机构,为副处级,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以及各类行政许可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

    4.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接受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服务质量监测、重大事故调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特殊食品备案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标准化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区认证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全区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行政检查和处罚。建立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指导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名商标品牌、高价值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指导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16.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内外提升本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精简各类证照,压缩许可时限,优化许可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进事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充实监管服务力量。

    (3)严守安全底线。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工作,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格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整合消费维权、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暂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相当于副科级建制。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承担全区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和查处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

    2.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3.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行为以及广告、合同、价格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7.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依法查处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违法违规行为。

    9.依法查处食盐生产质量安全、食盐经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0.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规直销及传销等违法行为。

    11.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无锡市新吴区质量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1.承担质量技术研究、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标准化、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推广标准化、知识产权战略。

    3.承担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知识产权等培训工作。

    4.承担物品编码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5.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无锡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为新吴区市场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主要工作是服务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在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I·Campus)的应用,建设“药械准入绿色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与技术咨询、市场准入相关材料审核、集中上报、补正辅导等专业服务;支持省药监局及其无锡检查分局监管工作,并与省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等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协作;承担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生物医药企业、平台、项目的引进培育,促进产业升级发展;参与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协助生物医药产业招商与发展等。

    (二)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编制情况及实有人数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会务、档案、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考核。负责预决算、财政规划、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工作。承担相关审计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拟订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媒体发布、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组织推动直属单位技术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

    2.法规处。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市场主体监管处。指导外资企业登记注册。负责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调查研究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的相关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建立、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区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和措施。负责依法监督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属单位价格和收费行为。指导全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负责全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广告执法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广告发布登记、广告监测工作。促进公益广告发展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4.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内部经营、交易秩序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市场文明创建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网络市场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分析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承担 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做好相关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区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质量与标准计量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组织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指导应用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质量督察工作。按规定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部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工作。按权限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服务质量监测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拟订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后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并实施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体系建设。负责全区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全区认证行业发展。负责全区认证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推进全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立认可与检验检测资源社会共享机制,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技术活动。负责全区认可与检验检测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拟订实施全区标准化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监督,组织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负责管理团体标准工作。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6.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预警交流工作。分析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下同)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权限指导实施食品生产领域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7.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分析食品、特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权限指导实施食品、特殊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8.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指导全区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依职权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化妆品标准。依权限开展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实施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以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及安全用药宣传。配合区深化医改工作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开展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抽检计划,依法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按权限承担特种设备相关的行政许可。

    10.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处。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指导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承担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高价值专利和地理标志培育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实施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措施,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指导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建设。

    11.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按权限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指导推进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区市场监管局编制共85人,实有人数83人。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大队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统计等工作;拟订实施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拟订有关竞争执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信息公开、违法线索受理处置等工作;负责跨地区案件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行刑衔接与行政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暂扣物资保管工作。

    2.一中队。负责规定管辖范围内有关广告违法、价格、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和传销、合同、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本领域专项检查、协查、联办等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本领域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3.二中队。负责规定管辖范围内有关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盐、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本领域专项检查、协查、联办等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本领域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4.三中队。负责规定管辖范围内有关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本领域专项检查、协查、联办等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本领域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人数15名。

    无锡市新吴区质量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核定编制5人,实有人数4人。

    无锡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下设药品化妆品服务科、医疗器械服务科。中心共设编制8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1正1副),专业技术人人员6名,内设机构设科长2名。现编内在职人员3人,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年初预算5933.21万元,年度执行中调预算908.95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6842.1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5.32%实际支出6770.2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95%

    1. <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4553.41万元,年度执行中调增预算701.9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255.38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5.42%,实际支出5212.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18%。主要原因新设立下属事业单位无锡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追加人员及运转经费等。

       

      2. 部门(单位)专项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专项资金年初预算1379.8万元,年度执行中调预算206.9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586.78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5%。实际支出1558.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主要原因新设立下属事业单位无锡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追加项目经费等。

      (2)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为政府性专项。为推进高质量监管,加快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本专项是由新吴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以支撑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管理为目的,支持完成市场监督管理监管工作任务的资金。专项资金是以民生类专项支出为重点,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构筑完善的民生服务体系。区财政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审计部门和区监察机关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专项资金使用因素法分配。具体依据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年度计划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监管工作任务,提出确定因素及权重,并结合上年度绩效评价情况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与区财政局会商后确定分配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年初算805.57万元,年度执行中调预算106.73万元,调减预算20.37,调整后预算数为891.93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0.72%。实际支出889.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75%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

      (一)绩效评价组织与职责分工

      市场监管局本级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为

      单位负责人负责工作方案总体把控、报告质量审核等工作。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协调、方案制定、评价实施、评价过程监督等工作。

      组员:共4人,承担调研访谈、问卷调查、数据采集核验分析、报告撰写等具体工作。

      (二)评价的过程

      本次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评价要求,将评价实施过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为三个阶段,并明确每个阶段的任务、工作内容及节点成果。

      1.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评价小组在收集和整理与部门相关的政策、文件资料基础上确定评价思路,根据财政局下发评价表确定评价方案。

      2.核实资料与调查取数。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资料分析、案卷核实、调研访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掌握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建设、资产管理、信息公开、规范运作、履职完成等情况,获取各项绩效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资料,综合判断后完成各项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工作。

      3.完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小组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区财政部门评审意见进行评价报告的修正。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经自我评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综合90.91分。详见《无锡市2020年度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附表3)。

      (一)年初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与目标值,年中目标调整情况及年末完成情况

      年初我单位上报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明厨亮灶”推广工程及农贸市场快速检测项目,年末都超额完成了任务;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包括食品抽检率、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新增“区长质量奖”企业、部分重点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及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等都顺利完成。

      (二)年初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与目标值,年中目标调整情况及年末完成情况

      年初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包括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药品企业零售A级诚信单位比率、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投诉处理按期办结率、完成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等年末都顺利达到目标值。

      (三)年初预算部门(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与目标值,年中目标调整情况及年末完成情况

      年初我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目标,包括针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质量管理、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等行业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及培训、食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公示率、PCT国际专利申请、网站网点违法违规行为下降率、新增“质量管理优秀奖”企业、加强广告及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等都顺利达到目标值;虽然受疫情影响,全区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未达到预定值,但是所有补贴均已拨付到位。

      (四)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情况

      我单位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是部门内部满意度评价排名靠后,列24名。

      四、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始终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坚定不移推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制定任务161项,共抽取检查主体5237户,已完成检查4594户,完成率87.22%,做好外商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共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89家,同比增长9.87%,位居全市8各板块第一名,全力推进企业年报进度,完成年报企业36982家,年报率93.9%,完成了年度考核目标,对3988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完成对796户企业的吊销,围绕民生热点重点,开展网络监管专项行动9次,实施网站、网店、微信公众号巡查9265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458条,情况异常网站网店458家,其他涉嫌违规及情况异常网页1233个,向网络平台推送整改信息211条,责令整改违法违规网站网店公众号计450家,进一步改善我区网络消费环境。

      (二)食药安全从严监管。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学校食堂风险防控排查,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我区17家药房加入口罩线上登记摇号预约平台,累计发放口罩10万个左右,累计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2400余家,指导实施消毒餐饮单位8000余家次,全面排查生产经营环节及第三方备案食品冷库,完成12轮27个场所冷链食品、120名重点单位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科学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0年计划抽检3360批次,达到6批次/千人,其中农产品抽检1680批次,达3批/千人,预计投入抽检经费334万元,已完成抽检2673批次,合格率98.47%,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250批次,合格率100%,全区农贸市场已实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食品监测全覆盖,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累计对农副产品快速检测71370批次,合格率98.17%,大力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区已有2011家完成硬件设施安装,区属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已实现全覆盖。开展全区器械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检查,累计检查各类单位715家,重点检查防控疫情用的医用口罩、测温仪、呼吸计,防护服、面罩等医疗器械、防护卫生用品,处理和解决此类投诉举报23个,发现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产品三起,移送一起。

      (三)质量强区持续推进。3家企业包揽2019年度市长质量奖,4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了2020年“省长质量奖”,突破了我区从未有“省长质量奖”申报的记录, 9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市长质量奖,质量强区工作被学习强国刊载,50家企业申报了A级省质量信用等级评价,8家企业申报了省AA级质量信用等级评价,2家企业申报了省AAA级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企业创新高,AAA现场审查占了全市五分之二,深入挖掘培育标准化建设项目,指导佳利达国际物流完成工业物流融合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上报,帮助江苏三贵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发布了4项省循环经济团体标准,全年完成新增主导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制修订17项。

      (四)知识产权成效显著。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用,在全市获批的十三个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筹建名单中率先完成协议签订、平台软硬件建设以及办公场地装修建设,新增知识产权贯标备案企业50余家,获批江苏省发明人奖1个(全市仅两个),市专利奖入围企业数6家,创历史新高,总数全市第一,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奖4项,新获批省市知识产权项目总数全市第一,截至目前,推进全区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超过4亿元,新增发明专利授权、累计有效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高质量专利指标持续位列全市第一。

      (五)“六稳”“六保”落实落地。积极推动新增市场主体增长发展,向省市场监管局争取政策全力打造闲创客灵活用工平台,通过线上集群注册登记了3.1户个体户,有力保障了我区的市场主体增长,截止10月底,我区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88.77%。与此同时,2020年先行先试消保委相对集中处理机制改革课题,形成凝聚各方力量、协作共治的高效处理投诉机制,目前已试点集中受理投诉近2000件,平均办结时间同比缩短35%以上,调解成功率和挽回经济损失均有显著提升,积极开展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专项治理行动,拟制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减轻从轻目录清单》,努力为企业减负。

      (六)安全责任有效压实。探索创新 “智慧电梯”“智慧叉车”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目前“智慧电梯”正有智慧新吴开展实施,对800台电梯加装物联网设备,“智慧叉车”项目已在高新物流、小天鹅公司开展试点,通过创新监管,有效弥补传统监管模式的短板与不足,形成传统+智慧互补的监管新模式。今年以来,共发现特种设备隐患118条,整改117条,隐患整改率99.2%,隐患平台录入率100%,立案处罚34家企业,罚没金额104.8万元,其中叉车案件18起,起重机械案件13起,锅炉、容器、电梯案件各1起,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五、主要问题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2020年度部门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中,我单位排名第24位,相对位次靠后,源于事项审批未正确从我单位工作目录中划去但仍被评议人员提出了改进建议。

      六、相关建议

      建议设置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适当考虑外部工作环境及实际工作量之间的联系,更合理地制定目标值。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表:无锡市新吴区2020年度XX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全部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