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黄*擅自占用绿化用地案)

时间:2021-08-31 14:1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1914 生成日期 2021-08-31 公开日期 2021-08-3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黄*擅自占用绿化用地案)

    当事人黄*未办理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审批手续,于2021年08月20日将车牌号为苏B81DX0的机动车停放在干城路路边绿化带内,占用了城市绿化用地。经测量,被占用绿地面积为0.80平方米,属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1年8月20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佰圆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