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公告(某橡塑(无锡)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13 17:0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1591 生成日期 2021-08-13 公开日期 2021-08-1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公告(某橡塑(无锡)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某橡塑(无锡)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时间2021820下午两点整,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714会议室

  案情简介:2019年6月3日环境执法人员对某橡塑(无锡)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2019年6月14号收到监测报告,经测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中FQ01喷涂及涂胶废气排放口白天排放甲苯+二甲苯浓度为14.5、16.7、23.4mg/m3,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限值15mg/m3的11%、56%,废气排放口中喷涂及涂胶废气排放口夜间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三次数据分别为161、208、251mg/m3,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数据为12.9、31.9、47.4mg/m3,非甲烷总烃超过国家排放标准限值100 mg/m361%、108%、151%,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限值15mg/m3的112%、216%,超过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上述行为已构成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事实。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特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派员列席磋商会议。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202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