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机构概况

时间:2020-12-25 14:1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1137 生成日期 2020-12-25 公开日期 2020-12-2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机构概况

一、机构设置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为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无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机构。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局队合一”,设置一套职能机构,配备一套领导班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驻地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预警工作。

(三)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下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物减排计划,按权限对辖区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四)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五)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查工作。

(六)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

(七)指导协调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开展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实施和监督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管理和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负责党建、群团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与监督处。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负责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组织协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督察(查)的组织协调和配合保障工作,承担反馈交办问题线索的移交移送及后续相关协调工作;配合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查。

(三)法规宣教处(监测与信息处)。承担机关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企业普法教育;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网站及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及相关工作。

(四)生态环境管理处。负责辖区水、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表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移动源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具体工作,承担重污染天气应对协调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有关减排工作。

(五)排放管理处。承担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牵头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减排工作;负责辖区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交办的环评文件审核等具体工作。

(六)土壤固废处(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监督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工业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七)综合执法处。拟定辖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执法分局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双随机”检查及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环境税征收相关工作;承担移动执法系统管理工作;承担执法稽查工作; 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信访处(安全生产监督处)。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各类环境纠纷;负责污染防治攻坚监管平台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工作。

四、职数设置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行政编制 10 名,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 21 名,人员编制统筹使用。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4 名,总工程师 1 名。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街道派出设置 4 个执法分局,设分局长 4 名(其中 2 名为副科级)。

五、主要负责人

张涛

、机构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8楼

七、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联系方式

0510-8059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