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时间:2020-12-24 10:29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0-02140 生成日期 2020-12-21 公开日期 2020-12-24
文件编号 锡新审报〔2020〕8号 发布机构 新吴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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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对无锡市新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实施的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康复中心)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审计了该项目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实施了检查审核前期费用、工程费用、其他工程费用以及相关的立项批文、审核批复、财务账册、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等资料的审计程序,对部分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无锡市新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先后经区经发局、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区康复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5〕115号)、《关于无锡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6〕131号)、《关于变更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规模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19〕193号)等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位于无锡新区汉江路东侧、机场路西侧地块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2层建筑和1栋6层建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地下0.6万平方。项目功能定位为同时提供残疾人康复、老年人托养及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服务。

  该项目原概算金额为1.25亿元《关于新区康复养护中心工程概算的审核意见》(锡新概审〔2016〕5号),后依据《关于新区康复养护中心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批复》(锡新财概审〔2018〕44号、锡新经概审〔2018〕44号文),总投资调整为1.58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

  该项目由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代建,主要设计单位为江苏博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监理单位为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施工单位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楷正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审计局依法委托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核(包括竣工结算审核)。

  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完工日期为2019年10月,2020年11月编报了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15265万元,审定金额1303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1497万元、设备投资587万元、待摊费用9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