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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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3912 生成日期 2020-11-19 公开日期 2020-11-1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经区党工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批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发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

  经区党工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批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发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国家、省、市统筹办法和国家、省、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推行,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统筹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财务监督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会务、督查、安全、机要、档案、保密、资产、后勤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部门依法行政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工作,协调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部门信访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群工作。

  (二)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办岗位设置方案备案;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聘用、解聘辞聘等政策规定,承办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工作;承办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机关、区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

  (三)人才开发处。按照职责分工拟订全区人才引进、开发、培养、使用政策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全区人才资源统计与综合分析、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各项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有关经费资助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全区专业技术资格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区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社系统人才发展资金专项经费执行和监督。指导协助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四)就业保障处。拟订全区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政策;负责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定期调整机制;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居民社会保险的组织参保工作。拟订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政策,指导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组织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型人才表彰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

  (五)劳动关系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法律法规,综合协调全区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综合管理区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组织开展全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特殊工时的审批工作;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冼薇

  四、机构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10-8189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