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辅助栏目 > 动态资讯 > 正文

新吴区法院三管齐下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10-22 16:49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因将他人商标用作网店销售搜索关键词,一公司最终被判侵权,并将为之付出2万元的注册商标侵权赔偿。这是10月19日新吴区法院审判的一起侵害商品权纠纷案。

  提起洗衣机,很多人都会想到知名度较高的“小天鹅”品牌。据该案主审法官许超介绍,此次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州市泰山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与常见的直接在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类似文字的案件不同。在这起案件中,被告通过“傍名牌”方式,在网店所展示的产品名称中使用了“小天鹅”字样,使其销售产品在众多产品搜索中优先显示,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从而构成了商标权网络侵权。

  据了解,新吴区法院是全省首家具有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也是全市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同时,该院还是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的试点法院。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5件,对136名个人和12个单位追究了刑事责任,严惩和震慑了知识产权犯罪;结了1487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其中,审理的涉“小天鹅”“美的”“感知集团”“费列罗”“德芙”等品牌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并多次被评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典型案例。

  新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志浩表示,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发展的理念,坚持最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原则,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管齐下,为新吴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严格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来源: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