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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无锡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7 14:23  来源: 无锡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八个巡察组于2020年4月27日起,分别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宜兴市人民法院、梁溪区人民法院、锡山区人民法院、惠山区人民法院、滨湖区人民法院、新吴区人民法院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时)和专用邮政信箱等(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