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无锡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0-04-20 13:38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0-01521 生成日期 2020-04-20 公开日期 2020-04-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无锡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无锡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从国家层面而言,近年来,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扬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出台,进一步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此后,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都加紧部署实施。

    在城管执法工作实践中,有些单位对行政处罚不以为然,但对信用监管却十分在意。就对失信个人或单位惩戒效果而言,如果处罚是鞭挞,则信用监管是网,被网罩住寸步难行。因此,我们希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解决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力追究或屡禁不止的问题。

    二、《办法》的重点内容

    1、如何认定失信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是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现并处理的行政相对人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全文见附件。

附件:《无锡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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