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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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0-00309 生成日期 2020-02-24 公开日期 2020-02-2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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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一)压降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持续稳定下降,且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做到基本规范;一般企业力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逐步规范运行。 (三)落实监管责任。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一)压降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持续稳定下降,且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做到基本规范;一般企业力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逐步规范运行。

  (三)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重大隐患整改,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专委会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各项要求,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修订完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进一步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分类监管、属地负责”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指导各专委会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日常工作高效运转。

  2.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大对街道、园区安监机构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事故监测监控,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通报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检查督导。全面推进区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对各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时间节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等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一患一档”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进行跟踪督导。

  (二)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深化专项整治。

  4.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理清责任,明确思路,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对照检查表的要求,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检查督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抽查通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现场设备设施存在的重大隐患一律采取停产整改、挂牌督办。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一律依法关停。严格审核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

  5.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围绕全面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金属冶炼类企业,可与工信等部门(重点围绕淘汰落后工艺)联合,压实属地责任,淘汰一批占地大、污染大、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对于涉爆粉尘类企业,加强“回头看”的工作,对设备设施不正常运行和维护,粉尘清扫不及时的企业加强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处罚力度;对于涉及散乱污的一般工贸企业,及时通报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协调制度。通过一年的专项行动,使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监管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比较低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再落实,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

  6.继续开展“小园区、厂中厂”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区“小园区、厂中厂”企业底数,依托各街道交叉整治专项行动,治理“小园区、厂中厂”管理混乱、隐患众多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对于违规出租及违规项目发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力保整治成果,防止“散乱污”企业回潮。

  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督促相关部门按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并录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及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依法规范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8.推进危险与外包作业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企业危险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和外包作业备案制,收集相关危险及外包作业案例,制作宣传资料发放至所有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及外包作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及外包作业过程安全监护,确保作业过程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危险及外包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责任;严格外包方管理,杜绝非法转包、层层分包,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建立安全生产“绿色”产业链。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供应商安全生产审核制度,将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准入的必备条件,定期或随机监督检查供应商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供应商安全生产考核评估与淘汰力度,引导建立安全生产“绿色”产业链。

  (三)强化企业基础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风险辨识活动,评估风险程度,建立风险清单,制定管控措施,规范岗位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各级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全员参与、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本单位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报告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突出企业自主创建,做到“真创建、真运行”,通过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融合起来,在持续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个部门、车间和班组所有管理、保障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岗位行为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并在企业公示。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特别要落实场所出租或项目发包安全职责。指导企业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工作方法和执法方式,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2.加大安全标准化审计运行力度。重点抓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现场评审实行重大隐患、照抄照搬其他企业的整套制度及台帐的“一票否决”,严把质量关,加大安全标准化审计运行力度,将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为一体。在规模以上和重点企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同时,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的危化品和冶金等工贸企业。

  13.提高新企业准入门槛。与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商议新企业准入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从安全、技术、投资、用地、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学历资质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管理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

  14.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指导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高危和人员密集场所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对关键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还要指导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15.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依法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禁止使用落后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指导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高生产装置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6.丰富安全生产宣传形式。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事故案例汇编,以案释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组织安全文艺晚会进社区,制作知识挂图,拍摄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督促各地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加大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公告栏或橱窗)建设投入,开展居家防火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电梯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加强阶段性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处室、大队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

  17.继续加大培训巡讲工作力度。发挥专家讲师团的作用,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和EHS联谊会专家到企业开展安全知识义务巡讲,让企业员工接受公益巡讲服务。按照企业类型,精心准备课件,分批次组织企业负责人公益培训。依托无锡市安协安全培训中心,年内组织不少于6000人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突出如何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其履职到位。

  (五)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8.开展安全隐患靶向执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科学制定监察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标准化”和“双控预防机制”工作成效,严肃查处生产事故频发区域、行业、企业。针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复产复工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多发、重复类事故。对阶段性新情况、区域性新问题以及一定范围内呈现的事故苗头加强分析研判,明确执法指向与执法重点,及时调整执法方案,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对事故单位、受行政处罚单位、重大隐患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单位及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必要约谈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教育约谈,个别辅导宣传,针对性地指出问题,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19.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网格员,建立安全生产网格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做到网格内企业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系统,明确网格事项处理机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巡检频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隐患整改。

  20.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细化监督计划,逐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强化举报核查为重点,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凡不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按规定采取停止供电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查出的隐患逐条书面说明依据、整改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达到刑法追诉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检查过程中采取直插现场查找隐患,从现场隐患倒查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责任落实、日常安全台账,参考借鉴事故调查模式,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倒逼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

  21.重大隐患跟踪建档整改闭环。重视隐患整改闭环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坚决要求落实整改到位,及时登录隐患系统,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建档,要求企业及时上报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对照计划定期跟踪企业整改进展情况。邀请专家出谋划策,帮助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专家对重大隐患进行验收。落实属地监管和条线监管相结合,将重大隐患情况函告街道一并督促整改,力争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提高一家”。

  22.提高事故查处与评估工作质量。依法依规牵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指导善后工作,对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立案处理,并按照《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对事故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情况开展回头看,做到以案促改,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盲区。

  (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提升综合监管应急能力。

  23.不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构建以区消防救援大队为主,鸿山森林防火专职队、旺庄春丰社区义务消防队、各街道特勤中队、中铁十九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义务应急救援队和无锡市蓝天救援队为辅,联合各专委会职能部门组成新吴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信息共享、指挥协调、救援联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24.谋划应急管理物资储备。摸清全区应急救援资源现状,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

  25.强化应急管理值守职能。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信息编报、举报电话处置的水平,按照《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规范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落实,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6.扎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修订完善新吴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结合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召开演练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类的桌面演练、应急演练。到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分析演练存在的不足,撰写应急演练工作总结,提升自然灾害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七)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27.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建章立制,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完成“三会一课”和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增强安监执法人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完善党风廉政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推行书信、电话跟踪回访制度。

  28.做好业务培训及制度建设。加大应急管理、执法监察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区相关部门及应急管理系统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更新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在执法中推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详尽记录执法的过程、获取第一手现场证据材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深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一案五制”(清单提醒、典型案例警示、企业承诺、企业回访、重点监管等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让权利在制度下阳光运行。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曝光力度,严格执行失信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提高执法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