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狠抓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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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2783 生成日期 2019-11-27 公开日期 2019-11-2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狠抓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狠抓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示范创建为引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通过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实施备案登记、开展宣传培训等举措,全面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日常监管,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一、以责任落实为重点,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全员培训制度,印制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万余张发放至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公开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要求企业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通过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夯实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基础,强化自律和风险自查排摸,消除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

  二、以示范创建为导向,以点促面提升餐饮质量水平。

  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导向,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建设,促进餐饮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公示食品制作加工过程。目前全区中小学食堂已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达963家,市民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后厨状况,进一步形成了食品安全共享共治格局。同时,我区以餐饮质量示范店创建工作为契机,经省、市两级评定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32家,市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1条、示范店19家。示范创建的开展有利于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监管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通过典型带动、专栏促动、上下联动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以备案登记为抓手,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制定《新吴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民间厨师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对各级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细化;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狠抓民间厨师备案管理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力度,督促做好备案工作;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参保率达100%,进一步强化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

  四、以专项整治为手段,筑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

  结合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持证情况,着力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2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20人次,排查食品安全共性风险隐患12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各项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了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过程控制,强化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