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未有承担钢铁过剩产能企业和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
时间:2019-11-27 16:00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19-02774 |
生成日期 |
2019-11-27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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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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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我区未有承担钢铁过剩产能企业和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 |
今年1-11月,我区未有承担钢铁过剩产能企业及相关项目实施,11月,聘请专家对全区使用中(工)频炉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