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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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2217 生成日期 2019-09-27 公开日期 2019-09-2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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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行业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受理和回复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五)参与片区规划和全区环卫设施、相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地详细规划的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上报全区年度城市维护资金及作业经费的使用计划。

  (六)承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上报市容环卫设施、园林绿地、市政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市级公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市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主次干道、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梁、公铁立交桥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会审工作。

  (七)承担照明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照明建设、维修养护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养护和大中修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设施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方案论证、设计审核、专业监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照明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景观性照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承担环卫设施管理;负责为社会公众提供环卫公共服务及其它社会性环境卫生服务。

  (九)负责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审上报;负责全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监管;协助做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依法实施市容、环卫、市政、绿化设施的巡查、督查工作。

  (十一)受权负责政府购买区级环卫、市政、绿化公共服务的招投标,进行招标、发包;制订行业服务作业标准,并按标准对作业单位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十二)协助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发包;参与城市“绿线”管理,负责环卫设施并参与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全区新建住宅区市政工程、环卫工程、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区城市创建和城管创优工作。

  (十五)承办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容管理科(绿化管理办公室)、公用事业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市容绿化管理中心。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市容绿化管理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以网格化、标准化为导向,全力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以社区(村)行政区划为基础,以道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分出175个城市精细化管理单元,明确标准和责任,构建“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属地管理、基层处置,边界明晰、权责明确,服务为先、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把城市管理重心真正下沉到基层、责任压实到一线,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单元,大事协同处置”。二是夯实精细管理制度保障,对照市级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实施意见,结合高新区的产城融合愿景目标,从“洁化、亮化、美化、序化、细化”五个方面出发,制定并下发高新区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意见、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等文件,形成“1+5+1+1”制度体系,制定并下发市场化作业单位考核办法、区级机关评誉办法和精细化管理单元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定期联席会议、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等系列制度,为全区科学合理、有序高效地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构建层级管理体系,完善“两纵两横”指挥协调架构,通过区、街城市管理动员大会,层层发动,明确责任,形成区城管委、街道领导小组、单元工作站三级纵向指挥体系。完成区、街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组建,搭设区、街、单元一体化数字城管网络平台,形成区、街、单元三级纵向调度处置体系。对照职能分工和管养作业范围,梳理权责清单,明晰作业区域,形成区、街两级职能部门和市场化运作管养单位的横向协同网络。四是构建巡察处置网络,扩容执法管理队伍,增加区城管执法编制30个、区级协管编制25个、街道协管编制139个,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人员保障基础。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50人规模区级“第三方”信息采集员队伍,负责对全区175个管理单元问题的采集、问题的分理和处理情况的核查。配齐配强精细化管理单元“一长五员”,以村(社区)书记为单元长,村(社区)工作人员、街道进驻协管队员组合形成单元城市管理问题处置力量。建立健全“五支队伍”,组建区、街两级职能部门联系人队伍、市场化管养单位责任人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城管工作站处置员队伍和执法管理应急机动队伍。切实做到“盖边沉底”精细化管理全覆盖。五是推动标准化流程管理。全面排查城市管理事件、部件要素,形成目录清单,与“721”工作法相结合,细化梳理分为20个大类、122个小类,确定统一的管理标准,明确服务、管理和执法的界限,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处理时效等,实现对管理事项全流程管理。

  2、从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入手,全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迅速。以“263”专项行动,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清废行动2018”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治理环境隐患。组织开展区街管工业园区环境整治、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整治,牵头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配合开展国省干道、运河航道环境整治。保障沪宁城际铁路轨道的安全运行,实施沪宁高速铁路沿线整治。积极推进高速出入口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整治废旧回收点66家,洗车场(点)82家。拆除河道岸线、非法码头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区域各类硕违法建设18处。清理各类乱堆放、乱占用2.7万平方米,清运无主垃圾7600余吨,覆绿面积1.91万平方米。完成高速公路出入口相关绿化、照明提升方案编制。二是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有力。积极落实文明城市复检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市、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牵头、联动各街道(园区)和职能部门开展“百日攻坚”“百日会战”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占道经营(夜排档)、偷倒垃圾、违法建设、违规广告、违法停车等显见性市容问题,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模式,落实“五定”管理责任。今年以来,立案查处1359起,罚款283.47万元,拆除违法广告500余处,面积1万平米,取缔无证摊贩、占道经营3400余次,暂扣各类经营车辆近1000辆,道板违停处罚9000余次,整治清理共享单车2100余辆,共享电动车800余辆,联合交警整治拖离乱停乱放机动车53辆。三是建成区违建整治成效显著。坚决贯彻市、区“严刹违建”精神,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动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全力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多次召开街道、社区、物业、综治等多部门协调会,通过《违法建设管控责任书》压实物业公司管理责任。顶住各方压力,“亮剑”别墅区违法建设,攻坚拆除群众反映强烈的美新玫瑰小区、凤鸣山庄、龙湖滟澜山等别墅违建30余处,面积3200余平米。深入群众加强法制宣传,在全区120余个社区、村,组织违法建设普法宣传巡回展览,以 “住宅区违法建设整治通告”、“违法建设相关规定”“小区违建案例”、“别墅区违建案例”“厂房违建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累计观展4.5万人次。今年以来,拆除“散乱污”企业违建、河道沿线违建、别墅违建等各种违法建设708处,面积20.24万平米。四是建筑(装潢)垃圾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根据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设卡临检、蹲点布控、专项检查、要案侦破等手段,对整治区域和整治时段全覆盖,重点关注区区交界处、相邻街道交界处,避免出现建筑垃圾处置“盲区”。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整治人员4300人次,联合交警每周设卡210余处,查处车辆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违法运输行为155起,罚款近200万元。通过在现场偷倒垃圾中查找线索及调取周边监控录像等方法,累计追踪破案16起,有效震慑了偷倒者的嚣张气焰。

  3、从提升生态、精细布绿入手,全面构建绿色宜居空间

  一是区域绿化总规落地。按照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绿色新吴建设,结合区域规划和现有资源,积极构建“四轴一廊”城乡一体化生态游憩格局,完成绿化景观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编制。着力规划研究沿伯渎河、京杭运河、环太湖、望虞河绿廊系统工程,完成10平方公里环太湖望虞河绿廊修建详规设计招标。预计到2020年底,新建大型公园游园20处,提升老旧公园游园24个,打造多彩道路18条,形成种类多样、结构均衡、自然生态、特色明显、高效多能的景观绿地体系。二是公园、游园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深化公共绿地(游园)布点研究,大力开展花园式园区和公共游园建设。新建梅里花田、春富路游园、金城东路海绵游园、新韵路游园、新安森林公园一期工程等公园游园12个,新增公园游园面积30万平方米,完成飞凤路多彩化改造3公里,全年新增绿地面积45万平方米。三是绿化管养精细提升。集中整治绿化问题,精修细剪,查缺补漏,提升重点路段、区域绿化景观形象。完成机场高架中分带7000盆花箱更新和滴灌系统安装,布置长江路、旺庄路等主要道路节点花坛花境30处,修剪补植行道树7.1万余株,绿篱、草坪等132.5万平方米。督促推进全区待开发地块临时绿化建设,积极打造“花园式城市”,完成待开发地块“花海”播种约600亩,其中新安片区今年新增的60余亩已见成效,再次形成“网红”效应。

  4、从构建体系、提升硬件入手,全面强化环卫服务能力

  一是垃圾分类收集持续推广。新增垃圾分类设施覆盖住宅小区46个、学校54个、医院16个、农贸市场16个,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50%覆盖率,超额完成市级下达45%覆盖的目标任务。试点江溪街道景渎社区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覆盖居民2982户。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收到良好成效。二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完成鸿山50万方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启动大件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建设。实施全区7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新增垃圾转运车22辆,改造提升转运车30辆。升级改造公厕5座。三是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到位。根据全市生活垃圾运输整体部署,完成益多电厂路大修改造,增设进厂检查站1处,确保车辆无抛洒滴漏。四是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持续提升。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90%以上,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30%。五是科技环卫改造深入探索。在垃圾中转站、公厕以及部分洒水车上加装传感设备,实现了环卫清扫作业、垃圾清运作业、环卫洒水作业、公厕环境卫生的远程监管。

  5、从布局总体、完善细节入手,全面提升街巷环境品质

  一是街巷整治不断深入。完成锡兴路、梅里路等主要道路包装出新6条,完成前卫路、新湖北街、南河路等背街小巷治理4条。完成机场高架、兴昌路等4条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开展“四小行业”示范路、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梅里农贸市场整体改造提升,设置城市管理责任岗,加强15家农贸市场周边市容市貌长效管理。巩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成成果,加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创建市级示范社区工作,新光社区和新安花苑三社区+新安社区按照市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进行了环境整治。二是立面规划逐步完善。区域户外广告详规持续优化。从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视觉管理合法化出发,完成全区范围内的高架快速路、国道沿线以及核心商贸区城市主干道路周边详规编制,实现区域户外广告详规覆盖率50%。导视规划编制初步成型。按照城市道路、节点、街区分布,从精神堡垒、车行导视和人行导视三大类别设置统一导视标识,形成区域一体化导视系统。完成辖区内现存违规桥梁广告、跨街广告整治,查处拆除违规广告637处。三是“三乱”管理逐步优化。目前新吴区范围内有105条道路、240公里实行了市场化运作,其中新安街道、梅村街道管辖区域道路“三乱”保洁实现了100%覆盖。自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报停号码210个,处罚67起,清理乱涂写4万余处。四是停车管理切实规范。为缓解区域停车压力,规范路侧停车秩序,增设大型停车场6处,新增拖移车辆停车场5处。试点完成旺庄街道、江溪街道核心商务区停车资源普查,完成新吴区全区停车资源普查项目招标。落实日常监管“三个严格”,规范管理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服务水平。配合做好辖区内公共停车位接入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全部数据上传。以人为本实施硬件改造,对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相关意见,迅速整治中央公园乱停车现象,改造公园出入口,实行封闭收费管理。

  6、从共享互联、智能分析入手,全面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一是智慧管理水平全国领先。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完成智慧城管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大数据平台、市政、环卫、绿化和视频管理系统升级。共有部件管理、绿化管理、环卫管理等共9大模块层级城市部件管理、事件处置、快速流转、快速反应、快速反馈的管理处置体制正式落地。二是全要素普查、监管。在数字城管城市部件121个小类的国标基础上,扩展到140个小类,完成部件采集近31.5万个。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城市绿化、环卫、市政、停车、照明、广告等实施全要素、全覆盖、全天候监测监控,有效地提高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形象。三是城市动态事件智能分析报警。“视频AI小能”共享视频监控智能分析,能够实现对偷倒垃圾、游商经营、店外经营、违法停车、城市维护等5类问题的智能识别和报警,极大缩减行政许可事项中的“现场踏勘-施工管控-后期复查”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事件发现-取证-查处”所需的人工和时间,通过互联、物联和为各环节快速沟通对接和交互提供海量基础数据和智能分析技术支撑,大大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服务、管理和执法方面的效率。

  7、从优化设施、细化管理入手,全面提升照明养护水平

  一是照明管理保持全市领先。新吴区路灯亮灯率保持99%以上,设施完好率95%以上,照明管理相关指标数据始终处于全市各区领先水平。继续推行巡查包干与按时结算相结合的养护管理模式,不断加大考核监督力度,以点带面逐步向优质养护管养标准过渡。定期对各类照明设施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新吴区照明总体运行水平稳中有升。二是绿色照明改造深入推进。按照绿色节能的照明要求,对全区实施了绿色照明改造方案,在确保照明质量优化提升同时进一步降低了总能耗。制定区域行业标准,实现全区设施同步提升。今年以来。完成新改造了新丰苑三期、太湖花园、长欣公寓、梅荆花苑五期、锡梅路、新宅路等绿色照明社区(道路)。

  8、从依法行政、党性作风入手,全面提升队伍规范化水平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完成区、街协管人员换装,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对照城管条线“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开展执法管理队伍体能、业务培训考核。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机关抽查、交叉互评等方式进行打分通报。按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6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全员练兵活动有序进行。依托市、区党校建立健全全区城管队伍培训体系,精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自主学习、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抓好全体执法队员的学习培训。组织一线执法管理队员“城管业务大讲堂”3期,累计培训560余人次,举办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培训班,累计培训820余人次。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组织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健全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层层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一把手”上党课4次。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充分利用高炮、工地围档、立交龙门等公共广告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增设大型户外廉政公益广告780平方米。四是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切实开展。完善党员活动场所,梳理党组织架构,以党总支为统领,党支部为主体,全年开展各类学习、参观警示教育活动12次。积极采用“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无锡监狱参观,现场聆听新吴法院庭审,开展“访革命旧址,踏红色征程”沙家浜党员活动。五是阳光扶贫工作深入扎实。持续深化“大走访”活动成效,组织街道城管办清理群众反映的老旧菜场垃圾5吨多;组织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进行广泛调研,《鸿山大坊桥调研报告》获区春节微调三等奖;全局领导干部积极投身“阳光扶贫”行动,定期探望扶贫对象,制定扶贫计划,先后捐款1余万元,慰问礼品价值1万余元。六是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先后召开会议,周密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任务“三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13个大类、66条整改举措,将整改任务44项问题以及68条整改举措,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第二部分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7890.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17.55万元,增长24.11%。其中:

  (一)收入总计27890.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772.1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5404.93万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养老金、职业年金清算,2018年市政养护专项增加支付2017年市政养护审计尾款,2018年绿化养护费、路灯养护费含零星工程费增加等。

  2.其他收入118.83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的本级横向财政预算外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67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2018年户外广告支出较2017年增加。

  (二)支出总计27890.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发展考核工作激励。与上年相比增加3.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拨科学发展考核工作激励指标。

  2.节能环保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相关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拨省优秀管理城市奖励经费指标。

  3、城乡社区支出27880.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转,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支出中包括政府采购、城管综合楼修缮费、照明中心专项事业费、2017年第一批城市创建执法保障奖补资金(指标)、2017年度第一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绩效考评奖补资金(指标)、城管大队食堂费用、拆违拆临、局综合管理督查平台运行经费、装备经费、城市管理专项事业费、综合执法保障经费、市政养护、路灯养护、城市照明监控中心费用、亮化养护、加水站维护运行、户外广告支出(预算外)垃圾分类费、环卫保洁费、行政许可开挖移植、绿化养护、垃圾处置、垃圾中转站运作费、专项设备采购、城市保洁费、城管执法专项事业费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06.76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政养护专项增加支付2017年市政养护审计尾款、2018年绿化养护费用增加、路灯养护费含零星工程费用增加,户外广告专项增加支付驻地高炮广告油漆、安全维修费用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2789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72.12万元,占99.57 %;其他收入118.83万元,占0.4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2789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66万元,占12.05%;项目支出24531.30万元,占87.95%。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772.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04.93万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养老金、职业年金清算,2018年市政养护专项增加支付2017年市政养护审计尾款,2018年绿化养护费、路灯养护费含零星工程费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777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04.93万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养老金、职业年金清算,2018年市政养护专项增加支付2017年市政养护审计尾款,2018年绿化养护费、路灯养护费含零星工程费增加等。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18.5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7847.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7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7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要原因是2018年1-2月环卫保洁费因临时突击整治量加大,工程款超合同暂时无法支付,2018年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未支付,2018年垃圾分类采购未完成无法支付,消纳场管理项目未完工无法支付。执行中按规定程序对年初预算进行调减。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执行数小于预算数,专项支出中环卫保洁费、城市保洁费、市政养护专项等执行数小于预算数。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执行中下拨科学发展考核工作激励指标,主要用于科学发展考核工作激励。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下拨省优秀管理城市奖励经费指标,主要用于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相关工作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3.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2018年增加养老金、职业年金清算,追加相应预算。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4.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照明中心工作人员辞职,核减照明中心专项事业费预算。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268.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4.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养老金、职业年金清算,增加城管执法支出。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69.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政养护项目复审未完成,无法支付尾款,2018年监控系统维护零星工程未完工,工程款安排到2019年支付,2017年亮化零星工程实施量减少,审计尾款小于预算数,加水站维护运行合同金额小于预算全年金额,实际仅支付1-3季度维护费。上述专项预算已于2018年11月申请调减。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1602.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6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四季度未产生飞灰处置费用,2018年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未支付,2018年垃圾分类采购未完成无法支付,消纳场管理项目未完工无法支付,2018年1-2月环卫保洁费因临时突击整治量加大,工程款超合同2018年暂无法支付,2015-2016年垃圾中转站运作项目审计未完成无法支付,2018年起不再转移支付拆违拆临经费。上述专项预算已于2018年11月申请调减。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9.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3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7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04.93万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养老金、职业年金清算,2018年市政养护专项增加支付2017年市政养护审计尾款,2018年绿化养护费用、路灯养护费含零星工程费用增加等。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18.5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7847.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7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7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要原因是2018年1-2月环卫保洁费因临时突击整治量加大,工程款超合同暂时无法支付,2018年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未支付,2018年垃圾分类采购未完成无法支付,消纳场管理项目未完工无法支付。执行中按规定程序对年初预算进行调减。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执行数小于预算数,专项支出中环卫保洁费、城市保洁费、市政养护专项等执行数小于预算数。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9.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3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26%;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4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本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

  3.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接待107批次,375人次,主要为接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市政环卫绿化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7.03%,比上年决算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安排召开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会议、全区绿化工作会议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个,参加会议665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会议、全区绿化工作会议等。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8.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2%,比上年决算增加50.4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廉洁教育、党课、信息公开操作实务培训,安排精细化管理单元格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1060人次。主要为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队伍建设、廉洁教育、党课、信息公开操作实务培训,精细化管理单元格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21万元,比2017年增加50.56万元,增长35.69%。主要原因是2018年局本级增加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公用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9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2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2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车辆、槽罐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