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新吴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9-17 09:59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2134 生成日期 2019-09-17 公开日期 2019-09-1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财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市新吴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无锡市新吴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

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3日在无锡市新吴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新吴区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丁洪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市新吴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8年全区财政决算工作已经结束,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无锡市新吴区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十分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党工委(中共新吴区委)、管委会(新吴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扎实有效,各项财税指标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财税高质量发展指标在全市位居前列,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较好完成了区人大确定的各项预算工作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6亿元,增长12.8%,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5亿元,增长13.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3.1%。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9亿元,增长10%,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7.1%。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198.1亿元,其中: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1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3%,中央和省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2.6亿元,园街上解收入13亿元,一般置换债券资金收入21.3亿元,一般新增债券资金收入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10.2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4.4亿元,其中:区本级直接列支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超出预计),上解中央和省、市支出69亿元,补助园街支出7亿元,一般置换债券资金支出21.3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7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的部分转移支付项目以及已实施尚未完结的项目,需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3.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年初余额9亿元,当年补充1.6亿元,当年动用5.1亿元,年末余额为5.5亿元,主要是按规定将年度超收财力和结余资金充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统筹安排以后年度的各项预算支出,促进跨年度预算平衡。

       区本级预算周转金2018年年初余额2亿元,年末余额为2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6.3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4%,其中:当年征收收入68.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6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新增债券资金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2.1亿元。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6.3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4%,其中:直接列支的支出67.6亿元,年终结余8.7亿元。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1.3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5.4%,其中:当年征收收入44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2.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新增债券资金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1.6亿元。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1.3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95.4%,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支出38.4亿元,专项新增债券安排支出5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3亿元,其他支出0.3亿元等;结转下年支出6.3亿元。

     (三)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9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9亿元,收支决算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

     (四)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本级地方债务限额17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8.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9亿元。

       2018年省、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1.34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全部用于置换区级存量到期债务;2018年省、市下达我区新增债券资金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工程款支付,专项债券5亿元,用于土地收储开发;2018年全年共收到地方政府债券27.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34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5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截至2018年底,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共计17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5.65亿元,专项债券45.6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18年,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84.1万元,比上年减少171.2万元,同比下降8.8%。其中:因公出国经费303.1万元,比上年增加75.9万元;公务接待经费588.6万元,比上年减少42.1万元;公务用车经费892.4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此外,会议费支出265.2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培训费支出1628.5万元,较上年增加535.3万元,主要是培训次数及人员增加、标准提高所致。

     (六)2018年度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制订出台相关办法,并从政府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项目中选择五个部门、五个项目试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7000万元,评价结果总体良好,资金分配较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高。

       二、2018年财政决算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实现收支平衡。其中:

       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圆满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位列第二,税收占比、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单位面积税收产出均位列全市第一。在苏南开发区中实现争先进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税收增幅均位列第一,税收占比位列第二。财税收入高质量发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

       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存量资金清理,着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居全市第三,全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80%。2018年,区本级通过建立预算管理质量考核制度和严格落实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区本级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和到位率有了显著提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总体保持平衡。其中:

       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在宏观政策影响和房地产限购政策环境下,我区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态势,整体地价稳中有升。2018年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基金收入67亿元,同比增长5.6%。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完成了年度收入预算目标,随着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建设项目相应增多,带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相应增收,同比增长9%。

       支出预算执行方面,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管理原则,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良好,但由于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集中在下半年入库,客观上当年无法全部安排支出,需按规定结转下年统筹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与年度预算保持一致,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2018年财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区人大一届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区财税部门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收支执行,深化预算管理,提升资金绩效,积极发挥财政保障和引导作用,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稳定经济增长,强化财源建设

       一是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我区根据三部委有关文件精神,整合各方资源,强势推进一般纳税人试点,截至2018年底,已有4家企业成功纳入试点,一批后备企业正在持续推进中。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三季度全区退还18个行业增值税期末进项留抵税额6.7亿元,占全市份额达47%;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统一下调一个百分点,当年减税超3亿元; 2018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标准提高至500万元,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提高1500元、扩大低税率级距;全年为出口型企业办理出口退税74.2亿元。

       三是强化协税护税工作,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出台协护税相关文件,明确协护税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税源监控,围绕建筑项目管理、两低企业双提升、流动性税源培育、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和重大项目投产达产跟踪等中心工作挖潜增收,成效明显,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引导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后劲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政策落地。深度参与各类扶持政策、办法和细则的制定,推动扶持政策生根落地。

       二是参与前期决策,强化源头管理。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主动研究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未来产业的经济产出数据,测算分析财政投入与企业产出,提出项目落地和政策支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强化基金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科学统筹合理安排预算,对政策缺失、协议未达标或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把项目审核关口,简化项目拨款手续,提高政策兑现效率。

       四是落实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积极对上争取产业扶持资金,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申报58批次,获得上级资金支持6.3亿元,受益企业近千家。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协同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总投入16.2亿元,兴办10大类53个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推进,全区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各类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6%,占比不断提升。

      二是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力度,2018年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3亿元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尊老金支出和促进就业创业专项支出;安排1400余万元用于残疾人教育就业及康复扶持支出;投入720万元用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改造运营;投入1760万元用于两馆免费开放、街道文化站全年无休开放、图书馆、文化馆运营、博物馆委托运营和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此外,区财政还投入近2200万元用于防洪排涝水利支出,投入超1700万元用于地方粮食储备、生态补偿和租地绿化补助支出,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保障消防基本业务支出和消防车购置更新等。

      三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立“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安排义务教育及高等教育支出4.7亿元,按照省义务教育现代化标准投入1.7亿元资金用于春阳路小学、春星路小学、太科园配套小学等学校新建和改扩建。

     (四)强化风险管控,优化存量债务结构

       一是摸清债务底数,明确化债方案。积极配合审计署对隐性债务规模进行摸底审计,并做好隐性债务中长期化债工作,指导园街有效落实化债方案。继续优化存量债务结构,提前置换拉长期限、动态管理存量债务风险,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贯彻上级要求,提升监管成效。研究制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办法、新吴区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实施方案及隐性债务中长期化债计划,加大对债务规模较大的园街平台走访调研预警工作,严格落实债务监管责任。

      三是做好三个优化,创新融资模式。积极做好存量债务债权“三个优化”,着力推进棚改等合规新模式。在积极推进存量债务期限结构和成本优化的同时,创新合规融资渠道,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改及产业提升项目,主动对接合规融资渠道,缓解板块未来投融资平衡压力。

     (五)强化国资运营,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国企经营主动权。按照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多次赴市国资委学习,参加相关专门培训,结合新吴区国资现状,制定出台投资管理、“三重一大”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各国资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台“三重一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充分发挥“三会”职能,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到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程序到位。

       二是推进混改上市,提高国企品牌价值。根据国企混改及上市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国企实施混改工作,去年以来,已有星洲股份,高新物流及吴博园公司制定了混改方案。今年以来,相关国企按方案努力寻找战略合作方,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星洲股份将其项目公司星洲置业成功进行了混改试点,与融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股权转让,为星洲置业市场化运营发展谋划了新渠道、新模式,也为其他国企混改及上市工作树立了模板。

       三是出台考核文件,提高国企管理规范性。根据中央、省、市国资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既确保与上级国资国企改革的衔接,又保障我区国企改革有据可依。

      (六)推进上市金融,金融生态进一步优化

        一是狠抓政策服务引领。完善现有扶持政策体系,在股改税收支持、临界企业招引等方面优化了兑现流程,加大了支持力度。

       二是狠抓后备梯队构建。围绕全区民营规上工业企业、高科技企业、重点纳税企业、基金投资企业四大企业类型,对照证监会最新发行审核标准,聚焦财务业绩、行业发展以及规范运营等情况,签约后备企业11家,初步排定17家重点关注主板后备企业。

       三是狠抓金融创新支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通过现场走访与平台对接,为80家企业落实银行授信近8亿元。帮助中科君芯、天奇生物等企业获得市场化投资1.7亿元,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估值,坚定了企业上市的信心。

       四是狠抓金融生态建设。按照省市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风险的统一要求,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按照涉嫌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联合政法委、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梳理下发关注企业名单近600家,录入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84家企业;发放3000多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画报及手册,引导各街道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2018年在财政决算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一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影响财政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更大力度减税降费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财政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政策发挥逆周期调节引导功能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财政与其他政策协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在党工委(中共新吴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一届七次全会和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全区财税部门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和协税护税工作,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加大财政改革力度,保障重大项目和社会民生事业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透明度,促进全区财政财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财税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进度过半的预期目标。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6亿元,增长7.3%,完成年度预算的56.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2.8亿元,同比增长6.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2.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9亿元,增长7.2%,完成年度预算的52.1%。

       上半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亿元,同比增长11.5%,完成年度预算的58.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9亿元,同比增长10.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1.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4亿元,增长11.3%,完成年度预算的53.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新吴区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6%;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入和支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下半年发生。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今年上半年,上级部门核定我区地方债额度36.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额度9.4亿元,用于到期债务续转;新增专项债务额度27亿元,用于土地收储及棚改项目。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看,上半年上级共计拨付地方债资金12亿元,其中新增土储债券资金9亿元,置换债券3亿元(一般债券2.4亿元,专项债券0.6亿元),归还到期地方债贷款3.2亿元(其中3亿元使用置换债券续转归还,0.2亿元使用财政性预算资金归还)。

       2019年初地方债余额171.3亿元,上半年地方债共计提款12亿元,还款3.2亿元,截止上半年末,地方债余额180.1亿元。

     (二)上半年财政工作主要举措

       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度财政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不断拓宽思维视野,加快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创新理财举措,重点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增长

       上半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6亿元,同比增长7.3%,完成年度目标的56.1%,超序时进度6.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112.8亿元,同比增长6.2%,完成年度目标的55.9%,超序时进度5.9个百分点;税收占比92.8%;财政收入三个主要指标在全市八个板块中均实现位次前移。上半年,全区完成减税降费21.8亿元,其中减税20.4亿元。

       一方面,年初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专题部署,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的高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牵头成立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更大力度的减税、更为明显的降费”迅速落地。

       另一方面,坚持税源培育和科学征管两手抓,将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创新财源建设思路。继续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工作。自2018年四家企业成功纳入试点以来,2019年上半年又推动三家企业参与试点。二是抓好协护税工作。组织召开全区财税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做好流动性税源培育,吸引限售股减持、股权转让税源落户本地;加强税收级次清理,实现金融保险企业、瓦尔特、中电二公司等重点企业税收级次转移。三是加强土地经营。上半年全区完成回笼土地合同额48.2亿元,形成财力36.95亿元。其中区本级回笼土地合同额13.21亿元,形成财力10.45亿元(非经营性用地2.26亿元、经营性用地8.19亿元);园街板块完成回笼土地合同额34.99亿元,形成财力26.5亿元(非经营性用地0.41亿元、经营性用地26.09亿元)。四是做好对上争取。加大对教育(市级教育费附加返还)、民政(养老、低保、社会救助等)、劳动保障(两项补贴)、医疗卫生(基本、重大公共卫生和药品零差率补助)和政法(省、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对上争取力度,为打造“幸福新区”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上半年到位上级资金超1.5亿元, 同比增幅10%以上。

       2、服务政府重大招商决策,培育经济发展全新动能

       一是主动研究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围绕高质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行业数据与全区经济产出数据,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研判招引项目产出数据的合理性和财政扶持投入的经济性,提出财政投入与企业产出挂钩的约束机制,推进项目落地发展的同时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项目招商引资和政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二是参与项目谈判发挥参谋智囊作用。积极配合和参与重大项目谈判,上半年全程参与联合汽车二厂扩产项目、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智能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究院、西安电子大学无锡产业学院等项目的商业洽谈。完成德国百丽、联合汽车、普洛菲斯、利纳马总部项目等23个产业项目,完成美林数据、莱提电汽、特康控股、龙威中国、中科曙光等41个科技项目投入产出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落实扶持政策更好服务各类企业。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刻把握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积极落实各级扶持政策。今年以来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各类企业申报上级资金10批次412个项目,累计拨付上级资金4亿元。加大对重点企业扶持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上申请区级垫付的海力士二工厂、海辰半导体重大项目补助资金9010万元,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3、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统筹全年投融资计划,强化承受能力论证。在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规模、资金保障、新上项目情况等全年投融资情况进行统筹分析,全面对接梳理全区开发建设资金保障、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各板块资金平衡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已出台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办法,做好2019年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论证工作,确保区本级开发建设资金平衡。加大加快地方债发行力度相关政策,上半年我区共计获批地方债额度36.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额度27亿元,置换债券额度9.4亿元,主要用于今年到期债券续转归还,已超额完成半年度区重点工作目标。二是继续坚持动态置换,严格落实化债要求。根据我区中长期化债计划,上半年完成隐性债务财政部系统压降约7亿元(区本级压降约5亿元),完成全年压降任务13亿元的54%,已超额完成半年度区重点工作目标。同时,细排各板块、各单位全年压债计划,确保严格完成区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上半年我区细排年底及春节前隐性债务到期提前置换计划,分板块、分银行进行跟踪落实,每半月汇总考核。三是完善债务信息预警,做好监管系统建设。根据市债务会议相关要求,我区1月已率先组织各单位对市财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进行初始化填报试点工作。在全市召开动员会布置全面上线运行后,我区严格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完善数据填报及审核更新,做好配合市财政做好综合监管系统全省推广相关事项,目前该系统已于5月中旬向全省推广。

        4、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国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国企市场化发展与改革,区国资办赴苏州高新区、昆山市、南京江宁区等国资管理先进地区,开展调研和考察工作,为我区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寻找标杆和突破口;全面梳理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资产管理状况等情况,系统了解资产经营、管理、租售、成本费用、经营收入等情况,为提升资产经营绩效、谋划资产重组、规范管理奠定基础;组织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围绕市场化业务重点项目进行讨论,围绕如何有效提高市场化项目的经营绩效出谋划策,邀请无锡市地铁集团总裁陆春晓,给区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理清思路,统一思想。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市场化发展改革战略规划,不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主营业务,谋划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战略合作。二是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高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完成了2018年度区属116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年报。三是制定区、街(园区)国有企业对口指导办法,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抽选5家国资公司,分别与6个街道(园区)国有企业对口指导。另外,为提高区属国企间的管理水平,制定了区属国企管理工作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草案),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实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财政综合平衡面临较大的压力,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发扬严谨求实、积极向上、勇于担当的精神,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创新思路、协力同心、奋发有为,为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决算附表.XLSX

2018年新吴区决算草案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