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3 16:14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房屋评估机构:
我区将对新光嘉园安置房小区项目进行房屋征收,根据《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规定及锡建发[2018]80号,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希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中的评估机构积极报名参与该征收项目的评估参选工作。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7月8日16时前报送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参与项目评估的房地产估价师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至我办,逾期未报送者即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张 健
联系电话:81891033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17楼1702室)
附件: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参选申请表附件: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参选申请表(空白).xls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