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议治江溪”社区议事创优实践项目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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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1227 生成日期 2019-06-05 公开日期 2019-06-0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江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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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议治江溪”

  第二届“议治江溪”社区议事创优实践项目专项计划

 

  为深入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社区协商议事,重塑多元主体,规范议事内容,搭建议事平台,理顺议事流程,处置议事结果,推进江溪街道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辖区范围内协商议事活跃、民主氛围浓厚的议事格局。经研究决定,开展江溪街道第二届议治江溪社区议事创优实践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的精神。在第一届议治江溪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强化社区议事协商平台,拓展议事内容、扩大议事参与、丰富议事形式、规范议事流程以及强化议事保障,形成可视化的社区协商成果,使决策更得民心、更受群众认可。

  二、基本原则

  (一)议事平台精细化

  搭建分层、分片的社区协商议事平台。从横向角度以地域相近、问题相通、利益相向、诉求相同的议题作为依据来设置议事平台;从纵向角度以社区-片区-楼道作为三级联动的议事平台,以期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在更小的范围内寻求公共利益、降低自治难度。

  (二)议事流程规范化

  坚持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结合开放空间引导会议技术、罗伯特议事规则等新型议事形式,根据社区议事的不同阶段,围绕基层社区实际情况,制订议什么、谁来议、如何议、议的好、议要决的工作规程,推进社区议事程序化、规则化。

  (三)议事方式互动化

  在议事过程中体现平等性、开放性与包容性,在开放的公共空间中,就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公开的意见表达、意见交换和讨论,议事主体之间围绕主题持续讨论、辩论、说服,再到最后的折中,让不同参与主体都尽可能地充分表达观点。

  (四)议事目标过程化

  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要改变条线型思维的目标预设原则,根据社区发展的实际状况,充分考虑社区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与价值理念,在相互对话、讨论、听证和辩论的过程中不断修正预期假设。

  三、项目目标

  (一)搭建与完善议事平台

  建立及完善以楼道、院落、片区、网格、小区为范围的社区自治协商平台,搭建从大议事厅到片区议事会,再到楼道议事会的分层式议事协商平台,在相适合的议事平台内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二)协商与解决社区问题

  1.社区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环境设施改造等重大事项。

  2.社区治安、社会救助、物业管理、文化建设、环境卫生与社区服务等公共事务和公益福利事业的决策开展。

  3.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的制订或修改。

  4.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的问题。

  四、项目实施范围及周期

  (一)项目实施范围为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下辖各社区。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8个月,为20194—201911月。

  五、项目申报主体

  在江溪街道范围内,以社区为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每个社区至少申报1个项目。